投资损失账务处理

一:长期投资损失的账务处理!

年底估算,有50万不能收回,就做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50万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万

当长期投资进行处置时,全部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万

贷:长期投资 150万

如果之前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直接做: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资产减值损失 50万

贷:长期投资 150万

二:长期投资亏损账务处理

进行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贷:银行存款 骇0万B公司发生亏损::(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倒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金额接实际发生填列)借:银行存款借:长期股投资减值准备借:投资收益 (损失在借方,收益在贷方)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三:金融投资公司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余下全文>>

四:①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

正常情况下,投资方按比例确认的被投资方损失,如果超过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长期权益之外的部分,是不需要专门做会计分录记录的,只需要备查登记即可

这里说的作预计负债,有一个条件: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这个要看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投资协议中是否有专门的约定,被投资企业亏损,投资方要承担额外义务。

因为一般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制公司的投资方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以一般是不会存在这个额外义务的,自然也就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或者是比如承担无限责任制的股东等,才会有额外义务,这时候应该确认预计负债,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预计负债

五:我公司对某公司投资亏损 年底会计分录怎么做

1、金融资产获得的伐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

(1)“权益法”核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成本法”核算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注:公司不管是亏还是赚,会计分录都在投资收益中核算。

六: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损失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即:处置收益=实际取得的价款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等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或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或做相反的分录。

七: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的账务处理

A.按成本法处理帐务

1.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投资收益

3.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股利

4.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 投资收益

B.按权益法处理帐务

1.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2.确认实现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3.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八:求助:长期股权投资全额损失的账务处理

税务把一些简单的事情越搞越复杂,拿文去说话吧

超额亏损的确认,应以长投账面价值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0为限,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抽资单位的损失,在账外备查登记

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里的股权投资损失表现为股权处置损失,这种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还规定了税前扣除的限制性条件,即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纳税人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所形成的损失,是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投资转让损失,而不是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损失。

《》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对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由于财税[2009]57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了,股权投资损失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财税[2009]57号》第三十二条也作出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55号)》第三条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的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由于财产损失扣除政策属于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因而,企业对于发生在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的股权投资处置损失可在发生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对股权投资损失进行税务处理时应区分股权处置损失和股权持有损失两种情形,应以2008年为时间界限,正确适用国税发[2000]118号、国税函[2008]264号、财税[2009]57号以及国税函[2009]55号等文件对上述两种情形股权投资损失的当期扣除与结转扣除的不同规定,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应在纳税申报中进行纳税调整。

另:

损失要实际发生时才给予扣除,会计确认的投资损失不一定都可以扣除的.

查看一下国税发〔2009〕88号第六章内容

九:如何进行亏损企业的结业账务处理

先将费用和收入分别转入本年利润,即然没有收入那只要转费就可以了。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等

然后将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在借方表未亏损

下面是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十:收回长期投资应该怎么做分录

看看你们的投资方公允价值是否变动,如果期间他增加了比方说有盈利了100万,你们这个长期投资是否是权益法做的。是的话,借:银行存款 如果你们收到的是2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比方说你们是100万)100万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公允价增加了10万)10万

投资收益 90万

以上是最最严格的一种方式。如果不是权益法的话。你那样做如果没有收益的话,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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