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标准化

一:消防四个标准化是什么?

四个标准化为“消防网络、制度和规程建设;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火灾事故处理”

二: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技术标准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注:九个分委员会为: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②固定灭火系统;③灭火剂;④消防车、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三:如何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如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组织学习培训:各类人员分层次培训,全员学习贯彻符合本企业类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其中,要重点培训有关人员。可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形式,对少数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养企业自己的骨干力量,以便对本企业内部的领导、员工进行培训。

(2)部门职能分解: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做好部门、人员职能分解。在理解《考核评级标准》的基础上,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明确分工,明确各自所承担的项目。

(3)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考评领导小组,提供人力、物资资源。

厂长、经理任组长,生产主管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工会领导为成员。各单位成立相应考评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专业人员、安全员和工会代表。

(4)全面排查评价:全面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现有安全状况水平。以机械行业为例:首先要将设备设施台账建立清楚。对照《考核评级标准》,将基础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三部分内容,分5个专业(75个检查表)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全面排查;找出现存的全部问题或不符合条项,掌握本企业的安全状况处于什么水平。其他行业对照标准进行。

(5)确定等级目标:确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等级目标。

根据企业安全现状水平,分析整改所需工作量的大小、技术的难易程度、所需资金的保证程度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建立哪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目标。

(6)编制整改计划:依据确定的目标,针对排查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按确定的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表。内容要包含 (序号/存在问题/目标值/资金/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期限/完成日期)等。

(7)落实整改计划:加强领导,落实整改措施计划,确保目标实现。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领导,确定达到目标的时间,确定对各单位完成目标值的奖罚办法;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兑现,确保目标实现。

(8)专业考评整改:成立考评组,提供资源保障,做好自评准备。各单位整改措施计划完成后,企业要成立专业考评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各专业考评人员。制订考评计划,统一考评方法,确定考评时间表,实施全方位的现场评价;要对照《考核评级标准》初步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表,限期整改。

(9)企业正式自评:考评组进行自评,整理有关资料,编写自评报告。企业要制定正式自评计划表,确定对各单位的考评时间。召开考评首次会议;宣布考评组成员、分工及考评计划;按照《考核评级标准》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评分。各专业组汇集考评情况,召开未次会议,考评组长宣布自评结果。

(10)企业申请复评:申请复评,配合工作。企业根据自评结果,整理、规范自评和评审申请的有关材料,按照《考核评级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安监局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在评审前和评审过程中,企业要做好与评审机构的配合工作。评审时,考评组将以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是否“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有效”作为主线,考核其综合效果并作为问题分析的主要依据。

(11)持续改进:达标后,由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牌匾和证书。企业通过评审达标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将自评报告上报安监部门,三年后申请延期复审。

四:消防罚款金额标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余下全文>>

五: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084-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

GB14287.4-201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877-2014《防火卷帘 防火门 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

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六:消防工程标准及验收标准 ? 需专业人士解答!?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提供了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新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扩建等建设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acceptance inspection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installation

紶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纳入消防行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子项 subassembly of fire protection system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

单项 individual system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installation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防烟分隔、防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综合评定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依据资料审查和各单项检查结果做出的消防验收结论。

4 总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下简称消防验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等单位予以配合。

消防验收应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消防验收的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的内容逐项进行,并如实记录结果。表中未涵盖的其他灭火设施,可依据此表格式自行续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除材料审查、局部验收外,其他同本标准规定的消防验收要求。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消防验收不合格需要申请复验的建设工程,应查阅有关整改资料及证明文件,并对不合格项目全部进行检查及功能测试,如实记录结果,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见附录B)。

5 消防验收的内容

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应审查的资料包括:

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

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消防设计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余下全文>>

七: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法规标准处

编制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制定国家和行业消防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及管理规定;组织、指导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指导执行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组织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八:消防安全标志的现行标准

基本信息标准号StandardNo: GB 15630-1995中文标准名称StandardTitle in Chinese: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英文标准名称: Fire safety signs发布日期IssuanceDate: 1995-7-19实施日期ExecuteDate: 1996-02-01首次发布日期FirstIssuance Date: 1995-7-19标准状态StandardState: 现行复审确认日期ReviewAffirmance Date: 2010-11-18计划编号Plan No: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被代替国标号ReplacedStandard:废止时间RevocatoryDate:采用国际标准号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o: ISO 6309:1987采标名称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Name:采用程度ApplicationDegree: NEQ采用国际标准Adopted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220.10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80标准类别StandardSort: 产品标准页码NumberofPages:标准价格(元) Price(¥):主管部门Governor: 公安部归口单位TechnicalCommittees: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DraftingCommittee: 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309-1987《消防——安全标志》。本标准规定了与消防有关的安全标志及其标志牌的制作、设置位置。本标准的应用领域要尽可能广泛地扩大到需要或者应该的一切场所,以向公众表明下列内容的位置和性质:A.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装置;B.火灾时疏散途径;C.灭火设备;D.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或物质。本标准不适用于GB 4327—84《消防设施图形符号》所覆盖的设计图或地图上用的图形符号。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占先、刘伶凯、姚松经。

九:消防管道标准工作压力

设计工作压力可能为1.4MPa,也有可能为1.2,1.0都是有可能的

规范规定试验压力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最低不低于1.4MPa。当工作压力超过1.0MPa的时候,试验压力可取工作压力+0.4MPa。

因此根据你的说的情况,如果设计图纸注明了试验压力为1.4,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工作压力应该不会超过1.0MPa。至禒具体是多少要设计人员才清楚了。。。压力试验的过程中,藐视要在实验压力下稳压多少多少时间,看压力降是多少,然后降压到工作压力再稳压。。。如果设计图纸没有注明工作压力是多少的话,你按工作压力1.0MPa考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十:消防工程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1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参考资料:zhidao.baidu.com/question/163848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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