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意见建议
当前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如何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呢,我认为:
1、落实责任目标,形成压力传递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建立起纵横交错、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条线的压力传递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时,结合工作的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并将具体任务、标准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分管领导、业务单位和科室,作为责任履行和责任考核的依据,形成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的网络体系。注重发挥“一把手”的作用,下级“一把手”对上级“一把手”负责。
2、科学组织实施,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一是细化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共性责任、职能责任和个性责任。共性责任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纪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职能责任主要是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相关责任。个性责任主要是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廉政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内容的分解细化、百分制量化,形成对各个部门的年度考核责任书,年终分别考核。二是优化考核办法。考核分自评得分与考核得分两部分,分别占30%和70%,评分采取连带扣分法,除对直接责任人扣分外,对分管负责人、主抓的职能部门乃至主要负责人同步扣分。三是硬化考核奖惩。凡考核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凡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一律实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实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整改。
3、严肃认真查处,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制,......余下全文>>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余下全文>>
三: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在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有的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更有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经济工作做好了,党建工作也做好,有一好遮百丑的倾向,并没有真正重视党建工作。
2、目标考核量化不细,没有具体衡量标准。在
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的设置上,任务量化指标较为笼统,导致在实际考核评价中,难以定位,考核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现工作做得好考核结果不理想,工作
落实较差的考核结果靠前,本末倒置。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对哪些情况下要追究责任,责任追究主体不够明确,在责任主体的认定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
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模糊,难界定。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措施不多,落实力度不够大。部
分党组织没有认真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措施,工作简单,方法、点不多,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作风飘浮,不深入基层,不深入实际,没
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投入不足。从人力投入上看,乡镇领导班子配
备改革后,党委副书记职数减少到一人,同时兼任纪委书记,还要负责群团、老年等工作,工作量成倍增加,分管副书记的精力投入不足,配备的党务干部,因人
少,多数党务干部都兼任2-3项工作,精神不能集中,抓落实的力度不大,满足于一般化和过得去。从财力投入上看,多数乡镇党委没有单独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工作推进的难度较大。
4、监督管理不够,考核奖惩不严。围
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乡党委都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但实际运行过程中,监督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
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制约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如工作因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过失,受到责任查究和党内行政处分的领导干
部屡见不鲜,但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还没有人受过处分。同时,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平时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不好,特别是考核结果运
用得不够充分,奖惩措施落实得不够严格,还没有在综合考评中凸显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当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哪些问题
(一)权力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增加了监督难度。从权力配置上看,党政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要领域和重点部门的权力较大,而且权力运行具有很强的封闭性、业务性,外部监督难以及时覆盖。从权力运行上看,制度约束刚性不强,有的制度不够完善,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影响了监督的严密性和有效性。从权力监管上看,存在边界模糊、职责不清的问题,同一事务多头管理、管理有“真空”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纪委开展监督尤其是对履职再监督造成不利影响。
(二)基层纪检干部“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现象普遍。从实际情况来看,基层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不仅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还分管经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事务等其它工作,一些专职纪检干事兼任组织、宣传干事,有的还承担妇联、团委等工作,导致在纪检工作方面精力投入严重不足,“种了别人的责任田,荒了自己的自留地”。
(三)重查轻究,监督的执行力不够。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开展监督工作只停留在查阅资料、看台帐、听汇报上。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掩饰追责,以功代过,能捂则捂,能盖则盖,或者是避重就轻,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当着“和事老”角色。对一般性问题免于追责,对严重性问题想办法“回避”处分,没有形成强大震慑,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
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人存在着“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
在廉政建设方面,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监督力度不强。
“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他人、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他人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
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六:如何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及建议
一、 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
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按照纪委“三转”的要求,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璋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
完善领导机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优化考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问题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追究力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
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要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千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存在问题有哪些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人是关键。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不真抓,觉得出力不讨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融入”。
(二)责任不明确
存在没有立足本单位、各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的现象,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缺乏日常监督
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一些领导干部更是责任意识淡薄,上级布置时动手抓一下,检查时临时应付一次,考核时重视一会儿,而对分管部门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四)考核不规范
目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八:围绕不敢担当我问题查摆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议以后,根据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自己又重新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分析,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和其它辅导材料,深刻认识到: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一些党员干部受“官本位”思想腐蚀,群众观念淡化,一些地方、部门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执政面临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十八大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党面临的形势和危险的清醒认识,对在新时期加强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
践行群众路线,“为民”为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要以民利为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民心为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要以民意为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践行群众路线,“务实”为要。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持实事求是,大兴务实之风,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党员干部要脚踏实地,进学校、进村屯、进农户、进田头、进企业深入群众;要联系实际,鼓实劲而不唱高调,干实事而不做表面文章,求实效而不图虚名;要尽职尽责,多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多行乐民之举,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践行群众路线,“清廉”为本。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是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和基本要求。要加强学习,增强党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和价值观;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住寂寞,耐住清贫,抵住诱惑,挡住干扰,经住考验;要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作为机关部门单位的一名党员,自身体会到最大的进步是克服了临时观点,使自己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自觉把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增强党性的过程。同时,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以此为镜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还没有自觉地把企业和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因为服务是永无止境的,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不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就有可能损害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的适应形势的要求。工作热情有所降低,精神状态不佳,安于现状,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个别时候还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时还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如对待对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不理解的群众存有急躁思想,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循......余下全文>>
九:新形势下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上存在哪些问题
来自网上,仅供参考
目前党员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党员对教育培训重视不够。根据《2013年旧县镇党员教育问卷调查表》统计数据,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48%左右的党员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原因归根为部分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党性锻炼;学习方式停留在念文件、读报纸,单调枯燥;学习内容与实际需求脱钩,缺乏实用性与吸引力;年轻党员外出务工人数较多,组织集中培训困难。
(二)村级教育培训资源不足。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95%以上的党员对解决当地支柱产业发展瓶颈、创业就业培训、学习农村适用新技术、获取致富项目信息、发展高效农业等方面要求强烈。由于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师资、获取资料途径十分有限,凸显出了当前党员教育的短板。
(三)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党支部未能认识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对党员的学习纪律要求有所放松,造成制度执行不严。同时,党支部对不能长期按时参加学习的党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不力。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座谈会上普遍反映,由于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力不从心。为节约经费,只能通过简单的会议形式集中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需要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只有每个党员都独当一面,树起旗帜,党的先进性才有保证。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不甚明确。有一部分同志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的把握,存在模糊认识:一是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抓经济建设要紧,党员教育工作放一放无关大局。二是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党员教育是软指标,只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党员教育工作就自然抓好了,“一俊遮百丑”。三是认为党员教育是老一套,教育内容是“老三篇”,教育形式是“三会一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有些过时了,不太起作用了,是在做“无用功”。四是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好办法难寻”,感到束手无策,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五是认为党员教育工作就是开展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注重营造“政治气氛”,形成“教育声势”,以强高压、大声势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存有偏差。有的认为,能把党员管住、管死、管得不出问题就是好办法;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掉队的”,只要党员不与党组织作对,不当群众尾巴,能够“随大流”、“过得去”就可以了;还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犯罪的”,没有违法乱纪和不合格的。
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陈旧。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形势变化了,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却一成不变。一是“一贯制”。党员教育基本上以学文件、读报纸、看录像为主,采取以会代训、办班讲课等常规教育方法,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多年一贯制,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二是“一刀切”。党员教育从上到下“一个声音”,而下级又不管上级的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只是“依葫芦画瓢”,形成“上下一般粗”。三是“一锅煮”。不论是干部党员还是无职党员,机关党员还是企业党员,离退休党员还是青年党员,不分行业,不分群体,不看对象,“一个方子吃药”。四是“一家忙”。内部把教育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外界则显得冷冷清清,出现党务部门特别是从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家忙”现象,党员教育工作陷入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为中心的“小圈子”。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余下全文>>
十:当前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指出,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
当前党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
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
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
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
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
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