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保最低工资

一: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包不包括社保个人应缴部分?

青岛2014年5月调整的最低工资,是根据社平公司来的2134元,比2013年的1870元上涨了264元,增幅是14%,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保,用2134*10.5%=224.07是社保个人应缴部分,2134*29%=618.86是社保企业承担部分。我说的都是最低标准。

二:关于社保交费基数和最低工资问题

交社保有个最低社保基数,那你们那的最低社保基数就是1870,就是说要是你的应发工资低于1870,那你交社保的时候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会自动跳到最低社保基数按1870申报社保,要是应发工资高于1870就按实际应发工资缴纳社保。企业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签合同用了最低工资那就法律上等同于你们工资就是那么多,交社保就自然按照最低社保基数缴。说白了就是公司可以少交社保,社保年检的时候也没问题,否则合同给你们签实际的,交按最低的交,这少交就明显了。

三: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要怎么计算

不包含社保部分。

最低工资不包含: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3]

最低工资不包含: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最低工资不包括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公司为员工买社保填写最低工资总金额填多少

因养老和失业保险一个最低基数、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一个最低基数。申报原则:如果申报基数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扣款,如果申报基数高于其中一个最低基数的,对应的保险类别按申报基数扣款。

以下是目前按最低基数扣款情况表,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

五: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怎样缴纳社保

无论何时何地何企业,如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发放工资的话,必须是在剔除加班工资、剔除各种恶劣环境津贴费、给员工缴纳社保以后且不包含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之后。

六:最低工资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吗?

最低工资不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而且你们单位工资也确实很低,如果他有跟你签劳动合同,你就把每个月的工资条,考勤卡都保存下来,劳动合同保管好,到哪天不干了,就拿去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局投诉公司,让他们帮你补缴社保,赔偿损失。

七:广东省最低工资包括社保费,公积金吗?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八:全公司按最低工资缴社保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应当是以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上下限确定,并不能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公司这么做是违反规定的,被社保发现会受到处罚

九:我的试用期工资是青岛最低标准760块钱,但社保投保是按1000的标准从760里边扣除,这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任何用工单位和任何劳动关系之弧,均不得违反执行。

又依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由应列入工资总额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剔除下列项目后构成: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注意剔除项目)

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当包括社会保险。

因此您单位从760里再扣除社保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请求你的合法权益。

十:扣完社保后工资未达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吗?

扣完社保之后,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有此可见,用人单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以后,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是属于国家规定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所以,在扣完社保之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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