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道德绑架的议论文

一:关于道德绑架的议论文

未有法治之前——别让道德绑架法律

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二:以道德绑架为话题800字作文 5分

“彭宇案”、“许云鹤案”这些因道德、诚信、良心而引发的社会受关注事件仍在人们心中留有余悸的时候,秋风瑟瑟的十月又一起新的“道德”事件引发了社会各届全民讨论,也让这个秋天更添了寒意——广东佛山2岁女童连续两次被车碾压,18位路人无一人上前施救,最终那位救女童阿姨是一位处在社会底层的拾荒者——是什么样的道德标准,让18位路人漠然离去?是什么样的道德标准,让捡垃圾的阿姨热心施救?是什么样的道德标准横在了当今社会?

今天作文频道就事论事,就近几年频发的社会道德事件,为同学们搜索了一系列关于“道德”的作文素材、时事素材,从道德的定义、道德观、时事案例等方面全面讨论“道德”,

道德缺失作文素材

三:关于道德绑架议论文,起一个好听的文题 100分

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未有法治之前——别让道德绑架法律

“良心”尚未泯灭

畸形的价值观

四:求几篇关于道德绑架的的论述类文章 20分

去看狩猎 影评

五:关于道德绑架,还社会一个理性的2000字论文

只是向您提个建议,遇到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您还是考虑把问题悬赏提高到1000财富值左右会更有可能得到热心网友的回复。其实,这种需要长篇幅回答的问题,基本不适合在知道上提问了。

百度知道的答题者都是业余时间来答题,也就是说大家都务求用最短时间和最简洁语言来解答问题。您的问题从构思到完成,没有半个小时恐怕拿不下来。所以如果不是有重赏的话恐怕不会有人愿意接这个活儿的。

六:关于道德绑架的事, 70分

没听懂!

七:有关道德绑架的列子

崇祯皇帝在内外两条战线上疲于奔命,感觉拖下去朝廷终有一日会顶不住,于是指示兵部尚书陈新甲与满清协议和解,集中兵力同农民军作战。但消息泄漏,朝廷众大臣像砸了锅一样,纷纷把议和指责为卖国行径,要求朝廷务必和鞑子死战到底也不能屈服,否则就是汉奸卖国贼。崇祯无奈,只好杀死陈新甲作为交代。满清本来也有诚意愿意和解,但听说陈被杀,觉得自己被人耍了。不甘心受人愚弄的清军大举进攻明朝,明朝大败,大批官兵战死,无数百姓流离失所

八:面对道德绑架我们应该怎么做。我想写一篇议论文,讲得书面具体一点

写议论文,要观点明确,有理有据。首先你要解释什么是道德绑架。然后举出一些道德绑架的例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最后以对社会现状的关怀做结尾

九:动车让座道德绑架作文题目

近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没买到坐票,老人在南充站被座位主人请了起来,之后另一位乘客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

近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没买到坐票,老人在南充站被座位主人请了起来,之后另一位乘客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有媒体就此事进行网络调查,结果显示,55.1%的网友认为座位主人没有做错,只有2.2%的网友认为座位主人有点不近人情。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把座位让给需要帮助的乘客。”我们乘坐一些公共交通工具时,总能听到这句熟悉的提醒。但是这能够成为要求别人必须让座的理由吗?尤其在动车上,每一位乘客在买定了自己的票后,就享有相对应的乘车权利。有座位号的乘客,是否愿意将座位让与他人,亦是一种可自由选择的权利。一些拒绝让座事件引发热议,甚至被打上道德的标签,不免有“道德绑架”之嫌。其实让座只是一种情分,却并非本分,对于让座与否又何必苛求呢?——吴语

在公交车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主动让座的行为,不管是老人还是孕妇,都可以在公交车上轻松得到座位,这是文明道德的体现。可是在动车上,却很少看到主动给老人让座的行为,这就暴露出一些人对传统美德的曲解和偏见。一些人认为公交车属于短线运送,让一下座位无所谓;而动车则不一样,让了座,就要站立很久,太辛苦,这也是很多人在动车上拒绝让座的原因。诚然,这些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能成为拒绝给老人让座的理由。让座是一种美德,不应分时间、地点,也不应分交通工具,只要老人有需要,就应该积极给老人让座,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只在公交上让座,拒绝在动车上让座,是对传统美德的片面理解。——吴彩霞

坐自己的位置完全没错,但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应该点赞。在公共场合,遇见身体不适的年轻人我们都要上前询问一下,更何况是面对一位满头白发、身体抱病的老人。让座是一种礼貌,但没有必要把它绑架成一种法定义务。让座是应该的,不让座也不应被归结为不讲道德,毕竟平等享受有偿的公共服务是每个人的权利。——子瑜

十:关于“道德绑架”一篇议论文

未有法治之前——别让道德绑架法律

今年五月,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穆新成被双规,其资产大约有两亿元。

打倒了一个贪官,这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当地却有很多人力挺副检察长穆新成,仅仅是因为他的贪污款中有一部分用于公益事业。

乍一看,穆的做法确实勉强可算得上是半个好人,虽然受贿,但他做“慈善”。实在也算的上是贪官中的极品。

但是,在我看来,与其说穆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倒不如说是那本不属于自己的钱给自己弄个好名声。要说的难听点,叫“又当婊子又立牌坊”这样的一个人却能得到当地相当一部分人的称赞,这是为什么?

中国呼唤法治社会也有一阵子了,为什么仍然无法真正建立呢?穆新成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抛开幕的道德问题不谈,也不管穆受贿是否是为了当地人民,穆收受巨额贿赂的客观事实确实存在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受贿判刑,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当地一些人看来,只是因为穆的“良心”尚未泯灭,不仅受贿之事可以容忍,还“得竖拇指”。

我对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人背后的社会环境无话可说。就算穆受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就算他良心发现到拿赃款做公益,在道德和法律面前,你选择什么?

不错,道德很美丽,道德也更让人引起共鸣,比起冷冰冰的法律起来,道德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但当道德与法律冲突时每个人都应该力挺法律。因为只有法律才是社会唯一可精确量度的准绳,只有法律才能维持社会最基本的运行。

然而,一些人在做出现实选择时却被道德吸引。于是有了力挺穆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穆所做的那些“善事”,就网开一面,让道德绑架法律的话,那就将是一个穆新成落马而千千万万个穆新成将会屹立于中国的政府部门。此先例一开,葬送的将是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尊严以及中国法制建设的前途。

鲁迅曾在《未有天才之前》中提到,在未有天才之前,应有产生天才的国民。

现在我想说,在拥有法制社会之前,应有容纳他成长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让道德等绑架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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