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答:1、学生是发展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二:新课程改革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1.学生是发展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三: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教师观
包括两个方面:
1.新课程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
新课程不仅要求教师的观念要更新,而且要求教师的角色要转变。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教师即促进者,指教师从过去仅作为知识传授者这一核心角色中解放出来,促进以学习能力为重心的学生整个个性的和谐、健康发展。教师即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教师最明显、最直接、最富时代性的角色特征,是教师角色特征中的核心特征。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强调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是因为:首先,现代科学知识量多且发展快,教师要在短短的几年学校教育时间里把所教学科的全部知识传授给学生已不可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教师作为知识传授者的传统地位被动摇了。其次,教师作为学生惟—知识源的地位已经动摇。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渠道多样化了,教师在传授知识方面的职能也变得复杂化了,不再是只传授现成的教科书上的知识,而是要指导学生懂得如何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以及学会如何根据认识的需要去处理各种信息的方法。总之,教师再也不能把知识传授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上,而应成为学生学习的激发者、辅导者、各种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把教学的重心放在如何促进学生“学”上,从而真正实现教是为了不教。
第二,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这一方面要求教师不能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而是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并且不断地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设置不同的路标,引导他们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前进。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从过去作为“道德说教者”“道德偶像”的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学生健康心理、健康品德的促进者、催化剂,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适、自我选择。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新课程要求教师应该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在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生涯中,传统的教学活动和研究活动是彼此分离的。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研究被认为是专家们的“专利”。教师不仅鲜有从事教学研究的机会,而且即使有机会参与,也只能处在辅助的地位,配合专家、学者进行实验。这种做法存在着明显的弊端,一方面,专家、学者的研究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并不一定为教学实际所需要,也并不—定能转化为实践上的创新;另一方面,教师的教学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没有以研究为依托的提高和深化,就容易固守在重复旧经验、照搬老方法的窠臼里不能自拔。这种教学与研究的脱节,对教师的发展和教学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它不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新课程所蕴含的新理念、新方法以及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所出现和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问题,都是过去的经验和理论都难于解释和应付的,教师不能被动地等待着别人把研究成果送上门来,再不加思索地把这些成果应用到教学中去。教师自己就应该是一个研究者,教师即研究者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这实际上也就是国外多年来所一直倡导的“行动研究”,它是为行动而进行的研究,即不是脱离教师的教学实际而是为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是在行动中的研究,即这种研究不是在书斋里进行而是在教学的活动中进行的研究;是对行动的研究,即这种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就是行动本身。可以说,“行动研究”把教学与研究有机地融为一体,它是教师由“教书匠”转变为“教育家”的前提条件,是教师持续进步的基础,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是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余下全文>>
四: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教学观
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教学观
袁占舵
〔摘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非常鲜明地提出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仅鲜明地提出培养目标,而且从“课程结构”“课程标准”“教学过程”等一系列条文中,阐明了具体实施的原则。新的课程改革就是要改革旧观念,把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统一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课程的方向上来。笔者认为,新课程倡导的教学观念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教学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二、教学重结论更重过程;三、教学应关注人的发展。
〔关键词〕 新课程 教学观
教学,尤其是课堂教学,是中小学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长期以来,由于应试教育观念和实践的深远影响,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教学方式单一,学生被动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状况普遍存在,压抑了学生的个性,桎梏了学生的创新探究精神,这些教学行为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更与未来社会的发展相悖。新的课程改革就是要改革旧观念,把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统一到素质教育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新课程的方向上来。
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教学观念?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教学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
教与学的关系问题是教学过程的本质问题,同时也是教学论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交往、互动。基于此,新课程把教学过程看成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没有交往、没有互动,就不存在未发生教学,那些只有教学的形式表现而无实质性交往发生的“教学”是假教学。把教学本质定位为交往,是对教学过程的正本清源。它是对“把教学看成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发展智力、培养能力、陶冶品德的过程”这一传统观点的重大突破。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者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是有学问的人,没有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学生就无法学到知识。所以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所谓教学就是教师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新课程强调,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现,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交往昭示着教学不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机械相加,传统的严格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将不断让位于师生互教互学,彼此将形成一个真正的“学习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当中,“学生的教师和教师的学生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新的术语:教师式学生和学生式教师。教师不再仅仅去教,而且也通过对话被教,学生在被教的同时,也同时在教。他们共同对整个成长负责。”对教学而言,交往意味着人人参与,意味着平等对话,意味着合作性意义建构,它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过程,更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对学生而言,交往意味着主体性的凸显、个性的表现、创造性的解放。对教师而言,交往意味着上课不仅是传授知识,而是一起分享理解,促进学习;上课不是单向的付出,而是生命活动、专业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交往还意味着教师角色定位的转换:教师由教学中的主角转向“平等中的首席”,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转向现代的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可以说,创设基于师生交往的互动、互惠的教学关系,是本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教学重结论更重过程
结论与过程......余下全文>>
五:结合实例谈谈在新课程中应具有什么样的学生观?
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中思考,思考中总结,总结中得出结果!结果中多实践!
六: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必须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正在成长的人。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欢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是一种财富。尊重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识的,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加强,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引精神营养。所谓“成长无法替代”,“只有学会的,没有教会的”
。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整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法律上的责权主体,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
七: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教师必须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坚信每个学生都是可以积极成长的,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可以获得成功的,因而对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应充满信心。
第三,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在教师指导下正在成长的人。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是不是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不是能学得很好,是不是能健康成长;是不是幸福欢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学生是完整的人。学生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反对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
第二,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是一种财富。尊重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第三,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所以,“应当把成人看做成人,把孩子看做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识的,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含义。
第一,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可以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加强,不但加不进去,而且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或抗拒。
第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只能用自己的器官吸引精神营养。所谓“成长无法替代”,“只有学会的,没有教会的”
。教师只能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整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第三,学生是责权主体。学生是法律上的责权主体,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对生活、对自己、对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