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股东借款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股东把自己的钱借给公司,可以。

公司把公司的钱借给股东,不可以,需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公司法第16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向股东借款应入哪个科目

其他应付款-张三

三:企业向股东借款税法上有何规定

企业向股东借款有什么税收风险

关于企业向关联方借款问题,下面就双方是否约定利息支付以及股东性质不同阐述:

一、 股东是自然人,需支付借款利息的税务处理

向股东(自然人)借款,如果有约定利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的规定,应关注借款和投入资本的比例。假如双方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则不受比例的限制。

股东(自然人)借款约定利息的,在向股东支付利息时,应向当地的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城建税等。同时,公司应按照支付利息金额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将所开具的发票作为记账众多原创原始凭证。

二、 股东是自然人,无需支付利息的税务空间处理

如果和股东没有约定利息,则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营业税征税范围简单归纳为: 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劳务。但是,没有利息迅速腾达的资金借用仍存在关联方交易的风险。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红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土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这里,影响“实际税负相同”的因素大致有:双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弥补亏损期限以及金额等。

四:企业向股东 借款利息

向自然人借款分两类: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满足两个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二是金融企业的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5:1,其他企业不超过2:1。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2、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在向自然人借款利息的扣除尤其注意利率和非法集资:

1、国税函[2003]1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中规定,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支付利息的企业在支付利息时,应要求收款方企业或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2、并注意区分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企业向股东借款税法上有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六:公司能不能向股东借钱

因为公司可以向股东借钱,所以应该走往来款科目。而且走往来款科目础什么影响,不用再费心思计入别的科目了。

七:股东借款:如何理解股东借款?

股东借款的主要概念和种类 律师认为,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股东借款的主要概念和种类 律师认为,股东借款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借款仅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存在着借款的行为,但借款之时,股东主观上没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这种情况一般有二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一是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时,并无抽回出资的意愿,但公司成立后,一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情况的改变,股东就会借款从事其他经营行为。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存在着借款的行为,但借款之时,股东主观上并不清楚是否还款。这种情况与上一种情况相似,区别在于借款时,股东在主观上存在着矛盾心理,而并非上一种情况的确定心理,上种情况的确定就在于外因尚未实现前,股东不会将借来的资金予以归还,而这种情况在于股东是否归还借款并非取决于外因,而取决于股东自身。事实上,通过办案人员的调查了解要想获得当事人在借款时的主观因素是很难的,而且只要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一般的行政违法案件也无须分析当事人的主观因素,因此,能过调查了解当事人在借款时的主观心态,只能是从股东的故意性来论证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和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八:公司向股东借款应放什么科目?

公司向股东或他人借款,都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资产类账户,贷方等于减少而不是增加,本分录应该是资产(货币资金)与负债(应付款)同时增加。

公司借给别人款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九:公司向股东借款流程怎么走?

公司向股东借款,与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是一样的程序。

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注意:在支付借款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借款利息在没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有不明白,或想避税,欢迎追问

十: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正确的账务处理

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是用在向银行贷款上面的

你们直接是向股东借款,用“其他应付款”科目就可以了,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时候把超过一年的部分分出来,列到非流动负债的项目里去。但如果这笔120万元之后不打算还的,本质上就是股东对你公司的投资,这样就不走“其他应付款”了,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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