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写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女,出生于 年 月 日,汉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单位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入院时的诊断为:xx年xx月xx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车的面包车撞倒,造成申请人面部外伤,左上肢腕关节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护车送至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拍片子、各项化验,诊疗结束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骨科住院治疗,门诊住院号为xxx。
第二天也就是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检验的生化检验报告单上明确显示,申请人的肌酐CRE的检验结果为675H、尿素氮BUN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肾功能检测指标为肌酐(CRE)正常参考范围:0~159μmol/L。 尿素氮(BUN)正常参考范围:2.6~8.3mmol/L。血尿素氮与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参考范围:15~24:1。很显然,申请人的肌酐值已经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药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多天的时间持续使用该药物,直到xx年xx月xx日晚上八点造成申请人休克。被申请人组织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会诊后就给申请人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家属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疗单签字,并告知申请人家属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申请人无奈只好转到山大医院进行治疗。至xx年xx月xx日0:30分申请人转院时的检查结果显示,除了入院时的受伤情况后还多了一项,肾功能不全。
被申请人不当的治疗方案、错误使用药物,造成申请人的病情严重恶化,现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申请,要求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区卫生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的受托人:
联系方式:
三: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
医疗过错可以自己申请,但实践中,大多有名的司法鉴定所不接受个人委托。另外,个人申请鉴定后,若对方申请重新鉴定,法院采纳重新鉴定申请的可能性很大。
建议咨询后若判断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可能性大,可以先起诉,在诉讼过程矗申请司法鉴定,可能更好些
四: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你最好是找法医鉴定,会给你出具鉴定书。申请的话,就写为什么出的事故,现在到了什么状况,有哪些分歧,需要鉴定等要求就可以了。
五:如何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书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对你不利
复制并封存病历资料 去找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做医疗过错鉴定才是王道
六: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你先写个鉴定申请,找卫生局开个信,然后到医学会进行鉴定。不过我们专业律师都反对做医疗事故鉴定 而推荐司法过错鉴定了。
其实就一个理由,医疗事故鉴定赔钱少。我详细的为大家介绍理由。
1,医疗事故鉴定是历史产物,可能被淘汰,可能要被修改
文革以前,医生出事都是卫生局解决。难免护短出台。80年代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医学会负责搞医疗事故鉴定。但医学会在本质上还不是独立的民间机构。他们的工资还是卫生局发。卫生局还是能相当程度的影响鉴定。特别是最近一些年全国各地的地方保护都很厉害。全国患者意见很大。很多案件都鉴定不上医疗事故。
所以最近10多年,很多法院的法官抛弃了医疗事故鉴定,而作司法过错鉴定,使得大量的患者得到赔偿。
到了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抛弃了医疗事故概念,改用医疗损害的新概念。然后全国大多数法官都采用了司法过错鉴定。这个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专家有3个,他们教学的时候说,我们就是想淘汰医疗事故概念,淘汰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要淘汰也要他们自己宣布。不过对于法官来说很好办,侵权责任法是法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规章,法律高于规章,法官有了法律就可以不执行规章了。
侵权责任法生效4年了,具体如何落实需要一个专门的司法解释。这个解释草案早就出来了,就是还没生效--阻力很大。卫生不最近打算积极行动,保护医生医院的利益,计划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总之,医疗官司怎么打还要乱一阵子。
2,医疗事故鉴定门槛很高,保护医生有余,保护患者不足
医疗事故鉴定的优点是收费便宜,允许一次鉴定不满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第一次鉴定不出市,第二次鉴定不出省。但这个鉴定的结论大多医院满意而患者不满。尤其是第一次鉴定更加突出。
其原因有三:
其一是当地的鉴定专家和当地医院很熟悉。一个市,是个不大的地方,大医院也就两三家。所以经常出现今天你鉴定我,明天我鉴定你的情况。
其二,对比司法鉴定都是国家级或省级专家,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水平要差一些,对很多疑难问题不敢说话,不敢说医院有毛病。
其三,很多地方卫生局明确有话,不让医学会严查医院。我自己就遇见过这样的情况。
七:请问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是多少啊
发生了医疗事故,千万别忘记申请签订。很多人为天津医疗律师,鉴定的期限是多少呢?别着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在《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期限的批复》(卫医发〔2000〕第19号)下发前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提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二○○○年一月十四日起,患者或其家属提请医疗丁故鉴定的,时效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yiliao.falv121.com.cn/html/2012-07/1710.html
八:如何写证据保全申请书,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起诉医疗事故必须先向有当地医学会的鉴定,只有医学会鉴定是属于医疗事故的,然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你对医院的诊疗过程的质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样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往往免不了要对是否属医疗事故、事故属什么性质的问题作出鉴定,因此,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步骤。对病人和家属来说,对医院和医务人员来说,都要十分明确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规定。不仅病人和家属可以提出事故鉴定,医院或医务人员当事者也可提出事故鉴定。
病人和家属怎样申请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首先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要在向医院提出查处要求后,医院已对纠纷的性质作出明确答复,病人和家属对医院的答复不满,双方对善后处理问题达不成谅解的情况下,才可正式提出,不宜一开始就直接提出申请。
②要了解清楚纠纷当事医院有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格。一般来说,省级医院和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成立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这些医院来说,如果院方对病人和家属的回复仅从医院行政角度出面的话,那么要求鉴定时首先要向该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市、县医院来说,通常其鉴定委员会设在市、县卫生局内,故应向市、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③病人和家属要懂得提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自己的权利,只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包括设有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省级医院)无权拒绝病人和家属的这一合法要求,否则病人和家属可将卫生行政部门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
④病人和家属要懂得,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鉴定的结果仅是属不属医疗事故,属什么性质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是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只有“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才能称为医疗事故。而对于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存在的问题、缺陷甚至—般性过失,但不一定构成事故的,就不宜正式提出鉴定的申请。因此病人和家属在提出事故鉴定前,可先向有关专业医师请教,听听他们的分析意见,也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以便把事情办得更为妥善。
⑤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提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最宜在与医院多次协商破裂后进行。根据笔者的经验,如果病人和家属的主要目的是取得经济赔偿的话,还是采用与医院协商解决的途径为妥,在一般情况下,医院的赔偿额度要比卫生行政部门裁定的—次性经济补偿费数额大,要比法院裁定的经济赔偿费数额高,因此病人和家属提出要求时要全面权衡、耐心交涉、有理有节。
⑥在有些情况下,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是免不掉的,但此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写好申请报告。
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所谓“申请鉴定”,是指不仅病人和家属可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且当医疗纠纷矛盾激化,病人和家属又不愿提出申请鉴定时,医院也可作为申请者提出鉴定要求;或当医院对医疗纠纷作出定性处理后,医务人员(即当事人)不服时,医务人员本人或多位当事人也可作为申请者提出鉴定要求。另一种是“委托鉴定”,通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病人和家属申诉后,或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则可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各地在执行中处理程序不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要先进行技术鉴定后,卫生行政部门才子受理。但对人民法院来说,医疗事故鉴定不能作为是否受理病人和家属起诉的先决条件。...余下全文>>
九:如何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你好。
一、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
目前,患者可以在诉讼前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则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中,行为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应对侵害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
根据此原则,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应当由受害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医疗行为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二、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一)鉴定的提起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司法局领导,经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三)进行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1、送交的鉴定材料......余下全文>>
十: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到卫生局申请,二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