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定价在企业经营中的意义?
格管理作为企业市场战略的一分部分,定价是一个很复杂也是很敏感的问题。定价可以是有效的工具,又可以是很锋利的武器;在宽泛的数据统计中,终端价格每波动1%,相应的盈利率会变动5%-10%;如果在经济环境不好的形势下,调价更容易被当做挽救市场份额的法宝来使用;
优秀的定价管理根本上是基于企业为客户所创造价值的大小。价值的创造需要对细分市场客户的需求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将产品的某些特性转换为客户所能获得的利益;
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定价体系,其实也就是建立起完善的商业流程,并制定出真正反映价值的价格。其次,任何定价管理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增加企业盈利。定价管理应该在价格和销量之间做出明智权衡取舍以求实现利润最大化。
企业在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后,可能会处于战略需求考虑将市场份额放在首位。但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后,利润将会是企业最大的竞争优势
二:价格变动的意义
1:调整经济关系、调节经济活动。由于商品的价格和价值经常存在不相一致的情况,价格的每一次变动都会引起交换双方利益关系的转换,因而使价格成为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和经济杠杆。2:传递市场信息 ,反映供求关系变化状况,引导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决策。3: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了信息。一般来说,当某种商品的价格变动幅度预示着这种商品有缺口时,国家就可以利用利率、工资、税收等经济杠杆,鼓励和诱导这种商品生产规模的增加或缩减,从而调节商品的供求平衡。价格还为国家调节和控贰那些只靠市场力量无法使供求趋于平衡的商品生产提供了信息,使国家能够较为准确地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市场自发调节带来的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或减少经济运行过程的不稳定因素,使市场供求大体趋于平衡。
三:生产价格的意义
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之后,商品就不再按照价值、而是按照生产价格来进行买卖。这时,价值规律也就以生产价格规律的形式发挥作用。商品的市场价格的规定也就不再以价值、而是以生产价格为基础,并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围绕着生产价格这一重心而上下波动。从较长时期来看,商品的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会互相均衡,从而它同生产价格的偏离就会趋于一致;而从全社会来看,尽管生产价格也是经常变动的,但它要以商品价值为最终限界,从而生产价格总额会等于商品价值的总额。由于生产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所以,它的一切变化归根结柢是以商品价值的变化为基础的。就每个生产部门来说,引起生产价格变化的原因,不外是平均利润率的变动,或商品本身价值的变动。虽然各个产业部门的不同利润率是经常发生变动的,但这些利润率的变动要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均衡运动,才会引起平均利润率的变动。所以,在较短时期内,生产价格的变动,主要是由商品价值发生现实变动所引起的。总之,商品生产价格的变动总是离不开商品价值的变动,不是直接同本部门商品价值的变动有关,就是间接同其他部门商品价值的变动有关。可见,价值规律不仅调节商品价值,同时也调节生产价格。马克思说:“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生产上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或增加,会使生产价格降低或提高”(同前,第25卷,第200页)。由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各个产业部门所实现的利润同实际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会有偏离。这样一来,利润的真正性质和起源完全被掩盖起来,价值同劳动的关系,利润同剩余劳动的关系,也就更加看不清楚了。
四:价格弹性的必要性
对于经销商来说,需要了解其经营商品的价格弹性,这样不仅有助于提升商品促销的投资收益,更有助于在与零售商合作的过程中进行定价决策,帮助他们分析是否应该由自己承担持续的降价的损失以及可能是只对零售商有利的促销费用。那么促销所带来的增长来自何处呢?――是种类总体的增长,还是销量从一个品牌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品牌?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这对于零售商和供应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对未来互惠的促销方案取得一致的意见。促销的结果是在短期内产生了大量的转换品牌的消费行为。通常情况下,具有较高价格弹性的商品可能因为以下因素:⒈ 产品差异性小,高度类似,可替代性强:这些商品由于缺乏商品特点,容易被其他的商品促销所替代,因此在价格促销中具有较高的价格弹性。⒉ 购买频率高,价格透明度高,易于比较,消费者价格意识强;或在终端市场上,经销商和零售商经常有价格竞争。⒊ 风险意识弱:对于一些保质期长,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日常用品,由于对商品的质量没有其他危害又能为消费者所使用的商品也比较容易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购买。⒋ 有丰富的产品知识,有客观判断产品的能力:在经济学中有一个理论叫做“信息不对称”,因为这种情况往往会引起买卖之间地位不平等,如果消费者对这一类的商品有足够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对于商品的购买就会更加理智,也就不会因为商品的偶然促销而爆发购物冲动,大量购买该种商品。⒌ 由做出购买决定的本人自己付款购买产品:也许大部分人都会有所体会,当你在带别人购买某种商品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对方的购物要求而不敢擅自选择其他种类和购买数量,所以当你的购买决定是由他人决定的时候,那么该种商品也就很难存在购买冲动效应。⒍ 品牌认知度低,顾客忠诚度差,形象和声誉对于销售来说不重要的产品:通常情况下,知名品牌的商品由于顾客经常购买,对产品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有较高的认知,因此对于该类型产品的购买弹性比较稳定,而当一些品牌认知度比较低的产品在进行价格促销的时候,由于消费者对其起价格的透明度比较低,所以在价格弹性上具有较大的差异。⒎ 市场份额小,经研究发现市场份额小的产品,其市场弹性比较大。价格弹性的范围从接近零(救命的药品)到接近无穷大(如:普通商品价格稍微发生变化顾客就会转向其他的商品。)不等。很多品牌商品经常被零售商盲目地拿来促销,这种促销行为往往缺乏长期考虑,如品牌的忠诚度、品牌的健康形象、类别的动态等等。实际上,不同品类不同属性的商品仅仅依靠价格促销可能并不能带来最好的投资回报,其他的店内促销方式,例如展示堆头、赠券、试用商品等活动有时也能提升商品的销量,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促销的关键在于评估营销组合中各个因素的相对贡献。对于经销商来说,价格弹性的了解不仅仅有助于制定定价战术,同时也增强了商品在品类中的定位和竞争力的影响。
五:商品价值的含义
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 一方面,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是统一的,缺一就不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凡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之中。 另一方面,使用价值与价值又是不同的、相矛盾的。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使用价值是一切有用物品包括商品所共有的属性,是永恒的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属性,是商品经济的范畴。一切有用物品虽然都有使用价值,但不是一切有用物品都有价值,使用价值的存在并不是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 第一,凡不是由劳动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都没有价值,例如空气、阳光等。 第二,有的物品虽然是劳动生产物,具有使用价值,但只用于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不是供别人使用,也没有价值。 第三,劳动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如果供别人使用,但不通过交换,也没有价值,如农民向地主交纳的地租。 而且,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还互相矛盾、互相排斥。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是为了获得价值。但为了获取价值,又必须生产出自己所 不需要的使用价值。商品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为了获得它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为了取得它的价值。商品只有首先被证明具有社会使用价值,才能实现其价值。而为了实现其价值,又必须先让渡其使用价值。可见,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从而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到解决。
六:简述价格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作为企业市场战略的一分部分,定价是一个很复杂也是很敏感的问题。定价可以是有效的工具,又可以是很锋利的武器;在宽泛的数据统计中,终端价格每波动1%,相应的盈利率会变动5%-10%;如果在经济环境不好的形势下,调价更容易被当做挽救市场份额的法宝来使用;
优秀的定价管理根本上是基于企业为客户所创造价值的大小。价值的创造需要对细分市场客户的需求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将产品的某些特性转换为客户所能获得的利益;
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互价体系,其实也就是建立起完善的商业流程,并制定出真正反映价值的价格。其次,任何定价管理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增加企业盈利。定价管理应该在价格和销量之间做出明智权衡取舍以求实现利润最大化。
企业在达到一定的发展阶段后,可能会处于战略需求考虑将市场份额放在首位。但当企业进入成熟期后,利润将会是企业最大的竞争优势;
七:合理定价有什么重要意义?
么是合理价格?如何理直气壮地“砍价”? 市场经济讲究自由交易,其中就包括价格一般由双方进行约定——市场价,但也就是基于此才有了进价75元的西服标价1000元等情形屡见不鲜,那么真的是在价格上,商家“百元禁忌”吗?其实并非如此。 (1)受构成价格的影响,即合理的价格应符合价格构成的原理。 (2)对于一些商品的价格,国家实行调控,即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制定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包括主要农副产品购销价格,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石油、天然气等),铁路,民航,邮电,主要水路运输等价格,因此对于如邮电部门在定价外滥收的服务费,消费者可以据此拒付。 对于国家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利润、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来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批准,要求企业对于适用国揣指导价格的商品服务,不能低于最低保护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并且对于最高限价的制定也必须严格以出厂价为基础,加上运杂货费、利润和应纳税款等成本支出来综合制定,各地经销企业无论其进货渠道如何,均不得突破各地物价部门发布的最高限价。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物价部门的最高限价表拒付超过最高限价部分的价款。
(3)对于国家定价、指导价外的商品均由市场调节,如服装、电视机、影碟机等一般工业品及小商品,但这同时也不得违反国家对于禁止暴利方面的规定。某一商品或服务,其价格不能超过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的同种商品或服务的市价的合理幅度;另外,差价率也不能超过该地区同时期、同档次品种的平均差价率;其利润也不能超过此时此地此种商品的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当然对于使用新技术提高效益而取得的高利润除外,因此,即使是执行市场价的商品价格也必须在该地区市价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的合理范围内,超过此幅度的即为暴利行为,任何人包括消费者都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以维护自己以合理价格购物的权利。 因此我们说“合理的价格”即符合价格构成原理、不属于暴利范畴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标准,对此之外的费用,消费者有权拒付暴利部分,有权以对方价格欺诈索赔,有权投诉或举报,打击暴利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只有了解什么是合理价格,才能够理直气壮地“砍价”。
八:商品价值的含义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或者说,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在流通过程中所取得的转化形式。在经济学及营商的过程中,价格是一项以货币为表现形式,为商品、服务及资产所订立的价值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