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基本要求有哪些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安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驾驶。不应将驾驶证转借他人,也不应驾驶与驾驶证规定不符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在行驾前应对车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否则不得上路。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保持设备安全状况良好,做到安全驾驶。
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通过组织驾驶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或参加本工种安全知识的复训教育,使他们熟知本工种的安全规程,掌握安全驾驶的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
二:汽车驾驶证能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吗?
特种设备分为机电类特种设备和乘压类特种设备。
厂车属于机电类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前是劳动局的职责,99年划给质监部门。以前在劳动部门,厂车也是被列入了《目录》的。厂车的牌照和行车证也是质监局发。
另外厂车这个词说的也有点笼统,我认为只要在厂区内行驶和作业的车辆都可以叫做厂车。在实际工作中,在厂区的叉车、轮式起重机、铲车等等,都被列入监察范围的。
我又找了一下。对厂内机动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大致上就是:许可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监管依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检验依据《厂内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你看还有什么需要回答的,我尽力了,呵呵!希望你能满意!
三:厂内机动车驾驶证什么发
厂内开什么车。汽车一样要驾驶证的。
四: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哪些产品?
可依据《机动工业车辆术语》(GB/T6104-2005)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168-2007)有关厂车用语含义,界定厂车品种监察范围。以下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一)场(厂)内专用机动工业车辆 1、叉车: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爆叉车;2、牵引车:包括内燃牵引车、蓄电池牵引车、全液压式牵引车;3、推顶车:包括内燃推顶车、蓄电池推顶车;4、搬运车:包括内燃固定平台搬运车、蓄电池固定平台搬运车、平台堆垛车、托盘搬运车、拣选车。(二)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 1、内燃观光车;2、蓄电池观光车。
五:厂内机车驾驶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属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前叫特种作业人员。后来,安监局与质监局分开了,安监局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等),质监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你到网上查查就清楚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区别。但可能有的地区还都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我们这儿是把两种已经分开了!
六:驾驶厂内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何具体规定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七:《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可以,但是必须转回郑州地区
八:企业内机动车驾驶证是怎样复审的
4复审 4.4.1取得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地以上劳动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4.4.2复审内容 a.进行体格检查; b.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c.复试安全技术理论。 4.4.3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驾驶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4.4参加复审人员在两年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经所在单位审查并体检合格者,报复审部门批准,可免试一次,但不得连续免试。 4.4.5复审情况由复审部门在驾驶证上注明签章。 4.4.6驾驶员发生违章或责任事故,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劳动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扣留其驾驶证一至六个月,并记入驾驶证;对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驾驶证,并报发证部门备案。 4.4.7受扣证处分期限未满及违章肇事后未结案的不予复审,待处分期满或结案后,方可办理复审。 4.4.8在驾驶证有效期内,脱离驾驶工作岗位连续超过一年者,如需继续从事驾驶工作,须按初考规定重新进行考核。
九:厂内机动车司机岗位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饥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参考资料: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十:机动车驾驶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