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壁垒的分类
一般分非关税壁垒和关税壁垒两类。就广义而言,凡使正常贸易受到阻碍,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受到干扰的各种人为措施,均属贸易壁垒的范畴。如进口税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关税;商品流通的各种数量限制;在生产者之间、购买者之间或使用者之间实行的各种歧视措施或做法(特别是关于价格或交易条件和运费方面);国家给予的各种补贴或强加的各种特殊负担;以及为划分市场范围或谋取额外利润而实行的各种限制性做法等等。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所推行的关税自由化、商品贸易自由化与劳务贸易壁垒,尽管在关税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在其他方面却收效甚微。某种形式的贸易壁垒削弱了,其他形式的贸易壁垒却加强了,各种新的贸易壁垒反而层出不穷。随着WTO等国际间贸易组织成员的不断增加以及各地区组织的建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对这两类组织的非成员国关税壁垒还在起着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的作用正在上升,或有上升的趋势。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对来自其它国家产品的认证要求,极大地阻碍了欠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出口;而只能出些资源性的初级产品。加剧了南北间的经济及贸易发展差距。另外,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次发达甚至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采用的反倾销手段,也是非关税壁垒之一。就中国而言,配额,许可证制度也属于后者。所谓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按征收关税的目的来划分,关税有两种:一是财政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是保护关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保护该国经济发展而对外国商品的进口征收高额关税。保护关税愈高,保护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实际上等于禁止进口。 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类。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如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等。间接限制是通过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法规等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法规,检查和包装、标签规定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外国(或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l、违反该国(或地区)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中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2、对中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构成或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阻碍或限制;3、对中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外国(或地区)政府未履行与中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中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规定的义务的,也视为贸易壁垒。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违反承诺的关税措施;缺乏规则依据的进口管理限制(包括通关限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违反有关规则限制进口产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准入和经营限制;不合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其它贸易壁垒等。 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s),又称为关税措施,指在关税设定、计税方式及关税管理等方面的阻碍进口的措施。常见的关税壁垒有几种形式:关税 ( 从量关税、从价关税、选择关税、混合关税 ) 、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特别关税 ( 附加关税 )。1.关税减让方面(tariff reduction) 比如,WTO成员没有按照该国减让表承诺的减让水平进行减让。......余下全文>>
二:国际贸易壁垒包括哪些
贸易壁垒(Barrier to trade) 又称贸易障碍。对国外商品劳务交换所设置的人为限制,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实行的各种限制措施。
贸易壁垒一般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关税壁垒是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指一国(地区)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本国(地区)关境的商品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常见的关税壁垒包括以下几种: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
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有:禁止进口、配额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通关环节壁垒、进出口的国家垄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歧视性国内税费、海关估价、数量型外汇管制、进口押金管理、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原产地规则、补贴等。
具体参考:tbt.testrust.com/library/detail/14397.html
三:国际贸易壁垒的种类
贸易壁垒-种类 非关税壁垒ABC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繁多,各国适用的贸易壁垒也层出不穷,所以,以下的列举不是穷尽的。以贸易壁垒影响的贸易种类为标准,可以把贸易壁垒分为以下五种:
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s)
1、关税减让方面(tariff reduction)
比如,WTO成员没有按照本国减让表承诺的减让水平进行减让。
2、关税税则分类方面(tariff classification)
比如,海关官员在对进口产品进行税则分类偿拥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进口商难以预见未来对同一进口产品适用的关税。
3、关税高峰(tariff peaks)
尽管有关税减让表规定的减让水平,仍然在特定产品领域维持高关税。
4、关税配额(tariff quotas)
对一定数量(配额量)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关税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适用较高的税率。实践中,配额量的确定、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不适当做法常常成为贸易壁垒。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
四:贸易壁垒的新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环境(非关税)壁垒,是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某些商品进出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其实质是发达国家依赖其科技人员和环保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从而把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2000年联合国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201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指南》(ISO26000)。截至2011年末,已有36个国家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随着传统贸易壁垒逐步走向分化,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的作用逐渐弱化,以绿色贸易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形式不断发展,珠三角地区的外向型加工企业的贸易环境面临新的挑战。国家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明确分解给广东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是“十二五”碳强度要下降19.5%,为全国各省(区、市)中最高。2011年1月,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提出,到2015年力争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35%左右;到2020年,力争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5%以上,说明企业在努力践行节能降耗。与此同时,随着碳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完善,对当前还存在的建筑能耗水平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作出积极地探索,对推动广东一直走在全国节能减排的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劳工标准壁垒:劳工标准的内容主要有:废除强制劳动;禁止劳改产品出口;严禁使用和剥削童工;非歧视的工资水平、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劳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工人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议价的权利等。有些发达国家试图把劳工问题同贸易捆在一起解决,以期削减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成本优势。(
五:服务贸易壁垒的种类
把服务交易模式与影响服务提供和消费的壁垒结合起来进行分类,从而将服务贸易壁垒划分为产品移动、资本移动、人员移动和商业存在壁垒四种形式。 开业权壁垒,又称生产者创业壁垒。据调查,三分之二以上的美国服务业厂商都认为开业权限制是其开展服务贸易的最主要壁垒。在与被调查厂商保持贸易关系的29个国家中都有这类壁垒,即从禁止服务迸人的法令到东道国对本地成分的规定等。例如,1985年以前澳大利亚禁止外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1985年后首次允许外资银行进入,但仅从众多申请机构中选择了16家银行,其选择标准是互惠性考虑和公司对金融制度的潜在贡献。加拿大规定外国银行在国内开业银行中的数量不得超过预定比例等。一般地,即使外国厂商能够在东道国开设分支机构,其人员构成也受到诸多限制。除移民限制外,政府有多种办法限制外国服务厂商自由选择雇员,如通过就业法规定本地劳工比例或职位等。美国民权法、马来西亚定额制度、欧洲就业许可证制度、巴西本地雇员比例法令等,都具有这类性质。有些国家还规定专业人员开业必须接受当地教育或培训。
六: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种类
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包装与标签要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与环境密切相关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有环境标志、生态(或绿色)包装、环境技术标准以及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等。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 2 国别环保法规 3 绿色标志制度 4 绿色补贴制度 国际或区域性环境保护公约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个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约。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别环保法规国别环保法规是指主要的发达国家在空气污染防治、废弃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管理、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许多产品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如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纺织品环境标准等。绿色标志制度由政府部门或公共和私人团体依据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图形标签,印制或粘贴在合格商品与包装上,用以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和功能符合要求,而且从生产到使用以及处理全过程全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与人类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少,有利于资源的再生产与利用。取得环境标志意味着取得了进入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国家市场的通行证。但因为认证程序复杂和手续繁琐、标准严格,增加外国厂商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成为其他国家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环境壁垒。自德国于1978年第一个实施环境标志制度蓝天使计划以来,环境标志制度发展非常迅速,世界上已有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这一制度,比如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欧盟的欧洲环境标志等。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与资源,各国政府都采取干预政策,将环境及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把严重污染的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成本的上升。而发展中国家企业大多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政府有时不得不给予一定环境补贴。按世贸组织修改后的国际补贴和反补贴规则,这一类补贴属于不可申诉补贴范围,因而为越来越多国家所采用。产品加工标准制度产品标准是指针对有形产品在使用时能成功满足用户需要程度标准下作出的强制性规范。发达国家一般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而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环保技术标准都是根据本国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但靠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力量很难达到这一些严格的环保标准,这就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从90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实施了《国际环境监察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 ISO9000 系列质量标准体系,1995年开始又推行 ISO14000 环境管理系统,要求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与销售、使用及最后的处理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而其他的国际性组织如 IEC、ITU 等亦在大力推行产品品质方面统一规范。环境附加税是发达国家保护环境、限制进口最早采用的手段,即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对原油和某些进口石油化工制品课征进口附加税的税率比国内同类产品高出3.5美分/桶。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含有的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一定水平,国内生产商可逐步达到有关标准,而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起立即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能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利用。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如可再生回收再循环包装、多功能包装、以纸代塑包装等。 发达国家制定各种......余下全文>>
七:国际贸易的壁垒有几种
贸易壁垒可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大类。关税壁垒主要包括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从量关税、从价关税五种形式;非关税壁垒主要包括通关环节壁垒、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地征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壁垒、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和其他壁垒。近年来,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正越来越多地打着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保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等旗号, 借助于一些新型的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 这些措施隐蔽性强, 涉及面广, 且缺乏多边贸易规则的有效制约, 破坏了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八: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即TBT)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进人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了主观或客观的障碍。TBT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TBT主要是指WTO《TBT协议》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TBT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和检疫措施(SPS),包装和标签及标志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实际上,它们也经常以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形式出现。这里,应注意到只有超出合理限度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才会形成贸易的障碍,而正常的壁垒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1.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法规指必须强制性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许多强制性标准也是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技术法规一般涉及国家安全、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节能等方面,也有一些是审查程序上的要求。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目前存在大量的技术标准,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也有许多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对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于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有关要求的程序。特别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可以被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主要指产品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其中因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制认证。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规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体系认证有QS9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信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还有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凭借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很容易使所实施的TBT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蔽性,从而使得出口国望之兴叹,其具体体现在: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让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有些标准经过精心设计和研究,可以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形成技术壁垒。
2.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
动植物检疫措施是指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的动物卫生和植物卫生措。这些措施包括:保护人类的生命免受食品和饮料中添加剂、污染物、毒素以及外来动植物病虫害传入危害的措施;保护动物的生命免受饲料中添加剂、污染物、毒素以及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的措施;保护植物的生命免受外来病虫害传入危害的措施;防止外来病虫害传入而造成危害的措施;与上述措施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标准和程序。检验的商品分为法定检验商品和临时检验商品。受此影响最大的产品是食品和药品。食品方面主要是农药兽药残留量、加工过程添加剂、动植物病虫害、其他污染物、生产、加工卫生、安全的规定等。有些不仅有加工工艺、加工设备方面的规定,而且还有加工周围环境条件方面的规定,如......余下全文>>
九:贸易壁垒是什么意思?分为哪几种?
外国(或地区)政府实施或支持实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
l、违反该国(或地区)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
2、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构成或可能构成不合理的阻碍或限制;
3、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或地区)市场或第三国(或地区)市场的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损害。
外国(或地区)政府未履行与我国共同参加的多边贸易条约或与我国签定的双边贸易协定规定的义务的,也视为贸易壁垒。
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违反承诺的关税措施;缺乏规则依据的进口管理限制(包括通关限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违反有关规则限制进口产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准入和经营限制;不合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其它贸易壁垒等。
十: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一)技术法规
WTO/TBT协定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与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该定义表明,技术法规是指一些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件。它不仅涉及产品本身的特性,而且涉及产品的加工过程、产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以及与产品特性、加工过程、生产方法和工(农)艺有关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WTO/TBT协定要求各成员按照产品性能而不是按照其设计或描述特征来制定技术法规。
(二)标准
WTO/TBT协定对标准的定义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征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三)合格评定程序
WTO/TBT协定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是:“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相关要求的程序。”同时给出解释性说明:“合格评定程序特别包括:抽样、测试和检验;评价、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任何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概括起来有以下五种:
(1) 颁布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2) 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
(3) 推行严格的合格评定程序。
(4) 利用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形成技术保护。
(5) 其它形式的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