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行为五规范

一: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应该做什么?

宿迁教育实行“新政”,规范办学行为,在基础教育领域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冲击应试教育坚冰。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长远之举,是教育的一次大的革命。面对新形势,学校应该抓什么,已成为学校必须回答的问题。 规范办学行为,为学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必须向规范化学校迈进。 规范化学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学生素质等方方面面。规范化是中小学教育领域内的一个综合概念,既是中小学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一个总目标,又是办学思想方面的指导方针,也是对学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诸多方面的要求,更是中小学教育根据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目标落实到具体领域全面提高的一个过程。规范化学校不单单是“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软件”提升。其最本质的目的就是达到学生素质优良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现代化教学体系的建立和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形成,这两个方面是规范化学校建设的两翼,缺一不可。 教学体系现代化是规范办学行为的核心,关系到培养人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能否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才能的人才。传统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下,培养出的学生大多循规蹈矩,亦步亦趋,是考试的“高手”,创新的弱者。而教学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以培养具有现代素质的人为目标,以现代人的素质结构和水平为依据,改革课程结构和教材体系,构建新的教学结构和模式,建立科学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必须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摒弃以“分数”评价学生和教师的旧的评价机制。 中小学教育应该着眼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发展创造条件。为此,学校就必须从办学思想、教学管理、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及课程资料,到教学技术的运用,都必须适合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而教师的教学活动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单凭分数定优劣的评价方式,要以学生的禀赋和潜能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加强德育课程、活动课程、实验教学、阅读教学、劳技教育和艺术体育教育。努力构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三大版块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个层面的课程框架体系。创设“自主、合作、探究”教学氛围。针对学生差异因材施教,让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 规范办学行为,离不开教师的不断探索和辛勤努力,这是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主体力量。因此,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是规范办学行为的又一大重点。既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又要加强师德建设;既要狠抓教师继续教育增强业务素质,又要加强驾御课堂教学的能力。一方面,要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渊博的知识培养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高雅的气质影响人。另一方面,要从发展的长远角度扎扎实实地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从教书匠转变成学者型教师,从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一本教参、一张嘴的“四一型”教师,转变成为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应用现代教学设备的新型教师。总之,通过共同的努力,冲击应试教育坚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泗洪县归仁姜冯小学 王继春

二: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和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 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 设校与招生

第四条 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作为义务教育的有益补充,但要合理布局,控制数量,保证质量。公办学校不得搞“一校两制”,学校内不准设民办校或民办班等民办的办学机构。

第五条 公办初中和小学,学生凭教育部门制发的《入学通知书》免试入学,教育部门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校施教区,确保一人一个学位,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的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须经教育部门审批,按规定的时间、计划和招生原则招生。

第六条 公办高中的招生,应严格执行“三限”的规定要求,不得突破择校生的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借读生与统招生在受教育、评价和升学等各方面均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

第七条 确应开办的或改革投资体制的学校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高级中学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省级示范性学校要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条 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不准开设重点班,不得分快慢班。经批准开设的实验班须有实验课题、计划、目标,确定实验周期和时间,且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九条 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前或招生过程中的招生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学校不得对学生及家长做无原则的承诺,不得做违背招生原则的任何工作。

第十条 各学校的领导、教师、班主任不得谋私利而为本校或他校提供生源。

第三章 教学与管理

第十一条 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开课,开设科目、课时数均不得随意增减。新课程所选用的教材须经省或市教材审定机构审定批准并被列入中小学用书刊号目录,未列入目录的教材不得选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实验教材,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 辅导资料的编写和使用,要经省级或市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必用的教学辅导用书按规定在省教材推荐目录中选订一套。不准一套教材选用二套以上辅导用书或练习册。严禁擅自编印、销售学生所用复习辅导资料、练习题、作业题、考试卷。任何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批准的各类资料和练习册、练习题、作业题、考试卷以及学生作业本等。

第十三条 要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在职教师不准在任何时间组织3名以上学生在校外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毕业年级学校因正常理由需补课的,须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课后作业要精选、适量。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坚决禁止以作业惩罚学生的行为。课表内的自习应由学生自己支配,教师不得授新课或补课。

第十五条 要控制考试次数。小学语文、数学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其他学科以平时考查为主,不考试。小学升初中不进行招生考试。初中各学科除期中、期末考试外,每学年可进行一次以教育科研为目的的质量测试。

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须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中进行,而且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增加过重的学生学业负担。除国家规定外,各种竞赛成绩均不作为升学参考。严禁利用竞赛活动哄抢生源。

第十七条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管理制度......余下全文>>

三:规范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有哪些材料

规范内容有很多,例如:校力公开,招生透明公正,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目前来说,重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

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超班额容量,保障课程开齐开全,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四:请问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意见及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教,保证办学规范 1、加强宣传教育,保证政策法规的公开性、明确性。依法治教是规范化办学的基础。而了解、吃透当前的各项教育法规是依法治教的前提。教委始终坚持把宣讲教育法规当作重要的工作职能,始终坚持把相关政策法规渗透于各种会议、培训之中。其目的,是让学校干部教师深入领会各项教育法规的精神实质,依法办学,依法从教。对于一些重要的法规,还组织专题学习。如《义务教育法》经修订并颁布后,教委及时组织各普通中学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对修订前后的不同之处进行了比照,明确了新《义务教育法》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所进行的调整,特别强调了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乱收费乱办班等办学规范,组织各中学对乱办班、乱收费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真正贯彻落实了新《义务教育法》。 2、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办学行为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教委要求各普通中学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各校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市教委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九条禁令”和市教委减负的“七条规定”以及市区教委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相关规定,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此,教委努力行使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坚决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并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批”的原则,无论是群众举报的还是教委发现的,都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1、启迪教育思想,转变办学观念 教育思想是学校管理、教学的指导思想,是推动学校规范化办学的核心力量。通过组织各类型的学习来转变干部教师的观念是教委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学校的干部教师只有在充分领会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后,才能把规范办学当成一种自觉行为而加以贯彻执行。在管理过程中,教委要求学校干部教师树立五种现代教育观念:(1)树立既教书又育人的教育观;(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3)树立发展性教育观;(4)树立平等民主的师生观;(5)树立全面的评价观。 2、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委出台了《沙坪坝区普通中学教学管理工作“六认真”指导意见》和《沙坪坝区教师教学工作“六认真”指导意见》两项指导性文件。教学管理工作“六认真”涉及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过程监控、教改科研、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教师教学工作“六认真”涉及教师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备课、课堂教学、处理作业、辅导学生、教研活动等方面的内容。指导性文件内容翔实具体,不仅可以作为教委考核、评价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的重要标准,而且,还为基层学校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理清了思路,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方法。 三、强化检查监督机制,督促学校办学规范化 目前,教委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措施。其中,协同进修学院,不定期地深入学校开展教学常规检查及视导活动是重要的督促手段。这项活动有几个特点:第一,事先不通知,便于真实掌握学校原生态的教学管理情况;第二,采用访谈、听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多角度了解学校的管理情况;第三,检查视导后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第四,将检查结果通报,并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条件。此外,多项常规性活动,如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校级干部民主测评、教学质量监控、晚自习抽查等也是重要的检查监督措施,同样能及时了解学校规范化办学的情况,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 四、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学校办学规范化 一套好的评价体系,不仅能起到激励的作用,还可以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从而推动工作的开展。教委协同进修学院,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并率先在全市推出中学“增值性......余下全文>>

五: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是什么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教学行为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社会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课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

3、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早于8:00,高中生不早于7:30。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4、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 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炎热寒冷时不得安排补课。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二、规范招生行为

5、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及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

6、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原则,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区域招生,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以上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学校不得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擅自跨市(州)招生。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停止审批跨市(州)招生,对原经批准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进行清理规范。

7、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学校须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结束前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三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

8、实施“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录取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宣传本校高(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校园网站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三、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10、规范编班办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严禁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一般普通高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可以......余下全文>>

六:办学行为是什么意思

办学方向是指创办什么类型的幼儿园,办学行为是指办学行为的规范

如:办园目标:

开放办园,特色立园,科研强园,创设优质高效的幼儿教育.

办园理念:

人本 自主 愉悦 发展

办园特色:

因人施教, 环境育人, 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培养目标:

健康快乐, 好奇会学, 自信自主, 勇于探索.

幼儿园的形象:

班子: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富有活力.

队伍:师德高尚,专业过硬,朝气蓬勃,积极进取.

幼儿:文明礼貌,活泼开朗,习惯良好.

实施途径:

在生活中学习,在活动中发展,在探索中创造,在环境中体验.

办园理念的重要性:办园理念是《纲要》提出的教育目标在幼儿园的具体化.是各个幼儿园在充分分析自己本园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培养目标提炼出的思想精髓,是一个学校的灵魂.办园理念是否具有先进性,前瞻性,指导性.实效性,是一个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的表现.

随着新《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对幼儿园办园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我们结合《纲要》的精神对我园办园理念进行了重新审视,经过行政人员反复思考和教师们的反复讨论,碰撞,结合本园的培养目标,在总结和分析我园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园崭新的办园理念:人本,自主,愉悦,发展.

关于人本

一是以幼儿为本,强调教育者的教育要以幼儿的生活为本,以幼儿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为本,以幼儿的天性为本;

二是以教师为本,强调管理者尊重教师个体差异,各自的兴趣爱好和学习的特点,在确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指导上体现个体差异.

关于自主

一是让幼儿在一日活动中有游戏的权利,有自选活动,自由探索,自主发展的权利;

二是让教师在一日活动中有自主安排各类活动时间,根据幼儿需要灵活选择教育活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权利.促进教师教育的个性化发展.

关于愉悦

主要是指情感上的目标,更是一种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环境创设,教育的方式和活动安排中.

关于发展

一是指幼儿发展指标上阶段性和长远性.既要体现幼儿时期学习的阶段性,同时体现素质教育的基本的思想和内容.

二是指让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上有变化提高.提倡以幼儿自身发展作比较.

三是让每个教师在不同的水平上有所提高.

四是让幼儿园的家长得到发展.

五是落实到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的提高,幼儿园办园规模的进一步发展.

七:五严规定的实施督查

2009年6月30日至7月10日,省教育厅组织3个督查组分赴苏中、苏南、苏北对全省各市的84所中小学落实“五严”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随机督导。本次重点督查“不宣传高(中)考成绩,不宣传高(中)考升学率,不炒作高(中)考状元”和“公办高中不跨市招生”的情况,同时了解学校的放假和暑假安排情况。记者在跟随督导组的过程中发现,我省各市、县(区)已相继召开推进会, “五严”规定已传达到学校开始贯彻执行,炒作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状元现象明显好转,暑期补课行为也得到了遏制。徐州市将“五严”规定细化为“十条禁令”,连云港市还制定了“六严”措施。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了几个检查组,对所辖市、区落实“五严”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在查访的所有学校中,未见高考录取光荣榜,教室里也没有学生成绩排名表。在一些学校,各种励志横幅取代了以往每年遍布校园、街道、道路的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状元、第一的横幅。(2秒一个画面)各小学和初中已按时放假,未见有违规补课行为。高中学校,也均无暑假补课的安排。校长们均表示,会克服一切困难,按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江苏省东海高级中学副校长 马一新“我们也愿意,而且也已经开始按照规范的要求去做下去,而且我们也决心一直地贯彻落实下去。”全省各学校按照“五严”要求认真安排暑假工作,组织教师假期培训。南通市教育局按照省里规定取消了暑期返校日的安排,一些学校为加强对学生暑期生活的指导,计划开展“百名教师家访”活动,合理控制暑期作业难度。东海县教育局、人事局和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连云港其他区县学校教师也都签订抵制有偿家教的承诺书。赣榆县实验中学校长 阎伦亮“和所有的老师签订了承诺书,所有的老师都承诺在假期里不进行家教,我们学校也承诺不进行集体补课。” 不少学校还在积极思考,在减少学生在校时间,学习时间的同时,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师授课的课堂效率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正确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增多的课外时间。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副校长 李兴远“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个方面就是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第二个方面就是在教师备课上课的环节上多下功夫。”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副校长 周艳“学校组建了一些兴趣小组,由学生来自觉自愿地进行报名,包括一些艺术特长,音乐,美术的兴趣小组,体育的、各类的,学生喜欢的一些选修的一些项目。”很多同学都反映,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高二学生“周末和假期都没有补课了,时间相对要自由一点了,作业量相对以前少一点,晚自习结束时间提前了,睡觉时间比较充足一点,每天大约8个小时差不多。”新沂市第一中学 高一学生“白天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上课听课,不会感到困。”江苏省射阳中学 高一学生“作业负担也减轻了,最近压力降低了很多。”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在督查过程中,依旧有个别普通高中存在住校生晚自习时间较长和早自习过早现象,部分学校态度不够坚决,还在观望和比较其它学校。一些县中学生家长对孩子不上晚自习、节假日不到学校补课表示不理解,看来认真落实“五严”规定,不仅需要学校的贯彻执行,还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八: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哪五个层次?

教育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现行法律所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总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同时各部门法之间又形成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形成一个法律的特殊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就是指一国法律的内部结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一)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

从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构成上看,由于教育法律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的不同,教育法律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也不同。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效力等级,可从纵向上将我国的教育法律分为以下几个层级:

一是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首要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全部立法工作的基础和根据,一切规范性文件皆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权。宪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性质、目的任务、结构系统、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对少数民族、妇女和有残疾的公民在教育方面予以帮助,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了学校的教学用语,规定了宗教与教育的关系,这些都是各种形式和层级的教育立法的主要依据和最高依据。任何形式的教育法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便是违宪。

二是教育基本法。它是与国家宪法相配套,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的教育基本法,即《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有人将其称为“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的“母法”。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等,也是制定其他教育法规的基本依据。

三是单行教育法。它是与《教育法》相配套的单行教育法,以及其他与教育相关法律中的条款。教育单行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确立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的教育法规。我国先后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其他教育单行法有六部:简称为《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

四是教育行政法规。它是与教育法律和其他法律相配套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教育行政法规。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五是地方性的教育法规。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或其常委会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和教育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教育规章。它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权限内单独或与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有关工作命令、指示、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虽低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但在全国有效。部门教育规章通常由教育部部长以教育部令的形式签发,或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其他部委以联合令等形式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身权限内发布的调整教育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政府教育规章。

(二)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教育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指按照它所调整的教育关系的性质或教育关系的构成要素不同,划分出若干个处于同一层级的部门法,形成教育......余下全文>>

九:佳木斯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除农村教学点可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保证主要课程开设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外,其它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学校在教学行政班基础上,开设选修课教学班,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二条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可增加2周)。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第三条 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度,但必须补足法定节假日时间。

第四条 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钉过3小时。

第五条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期中和期末);严禁年级组织统一考试;科任教师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测试。

第六条 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其它商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第七条 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第八条 严格规范学生用书。按照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由市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参照县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的意见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教科书一经使用,在一个周期之内未经省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编写、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用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严禁教师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第九条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第十条 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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