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核算规律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分录及计算过程)

(一)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从国内采购货物:

借: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3.企业接受捐赠的货物: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

4.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委托加工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6.企业进口货物: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7.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8.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9.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10.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没有取得专用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入免税农业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项税额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2.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收入等

4.企业将自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直接作销售处理,则: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一方面按税法要求按销售同类货物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另一方面按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其成本,不作销售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5.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应视作销售计算应纳增值税: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等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等,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则: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

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余下全文>>

二: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

1、存货取得

A、外购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等)

B、投资者投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C、非货币性交易取得

(1)支付补价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不价和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补价收益=补价-补价/公允价*帐面价-补价/公允价*应交税金和教育费附加

D、债务重组取得

(1)支付补价 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补价+相关税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补价+相关税费)

(2)收到补价 借:原材料(应收账款-进项税-补价+相关税费)

银行存款(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相关税费)

E、接受捐赠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税费)

月底: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处置后: 借: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存货日常事务

A、在途物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B、估价入帐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估价

注:本月未入库增值税不得抵扣

C、生产、日常领用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等)

D、工程领用 借:在建工程(或工程物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计划成本法

A、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B、付款、发票到达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C、月底物资采购余额转出

借方(超支):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物资采购

贷方(节约)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计划成本=实际入库数量(扣减发生的合理损耗量)*计划价

实际成本=包含合理损耗的购货金额(即发票价)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差异+本期差异)/(月初计划成本+本期计划成本)

D、分摊本月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或-)

贷:材料成本差异(+或-)

4、零售价法

成本率=(期初存货成本+本期存货成本)/(期初存货售价+本期存货售价)

期销售存货的成本=本期存货的售价(销售收入)*成本率

例:某商品公司采用零售价法,期初存货成本20000元,售价总额30000元。本期购入存货100000元,售价120000元,本期销售收入100000元,本期销售成本是多少?

成本率=(20000+100000)/(30000+120000)=80%

销售成本=100000*80%=80000元

7、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受托方:

A、发出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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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实录分几步

三、“销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当期的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无偿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6.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五、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六“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入库的增值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七、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增值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还的增值税,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九、企业购进的货物由于发票开具时间较晚或传递等原因,致使该笔进项税未认证而当月不能抵扣的帐务处理。

购......余下全文>>

四: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有何特点?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该种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反映在会计核算上,根据价、税分离原则,购进阶段应以对方提供的专用发票为依据,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人货物或劳务的成本;收购废旧物资、购进免税农产品以及进货发生的运输费用,可依合法的凭证及规定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销售阶段应以自己开出的专用发票为依据,其中不含税的价款确认为企业的销售收入,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这样,一定时期内按照规定核算的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正数差额即为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负数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因其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故对其实行简易征收制度:它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一般只可开具普通发票;并按销售额及规定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从会计核算来看,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不管能否取得专用发票,所支付的进项税一律计入货物或劳务的成本;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不含税销售额及规定的征收率计算、上交增值税。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往往包含增值税,故应还原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后,再计算应交的增值税。

五: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题

1、购进时: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

2、退货时: 借:银行存款 245700

贷:原材料 2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700

3、借: 原材料 2564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590

贷:实收资本 260000

资本公积 40000

4、 借:委托加工产品 18000 (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科目设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

贷:银行存款 21060

5、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2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4600

贷:银行存款 444600

6、 借:银行存款 1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

7、 借:银行存款 3229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9200

8、 借:主营业务收入 19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660

贷:银行存款 231660

六: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并作为我国的主税种,无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还是在企业内部都倍受重视。经过几年的实践,有许多问题逐渐呈现出来,而且已经明晰化。在这里仅就增值税会计处理上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采用价税双轨制形式,显然更多地体现了税法的要求,背离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律。我国现行增值税的主要法规,从内容来看,这些规定过多地考虑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税收征管的需要,人为地扩大了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

一、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违背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以实际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义务作为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真实反映某项资产的取得成本。一般纳税人在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税凭证等合法凭证的情况下,实际付出的是货物的买价、采购费用和增值税,而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价税分离核算要求,买价和采购费用计入货物成本,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即增值税从存货成本中分离出来单独核算,据此反映的货物成本只是实际成本的一部分,造成存货成本被低估,存货计价背离历史成本原则,这扭曲了增值税的会计内涵。

(二)违背可比性原则

从三个方面来看:第一,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如果购进货物时按规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存货成本就不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该企业在购进时只取得普通发票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其存货成本则包括付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同一企业的存货,有的按价税分离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按价税合一进行会计核算,使同一企业的存货成本没有缺乏可比性。第二,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关系看,一般纳税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存货成本按价税分离核算,反之,存货成本则按价税统一来核算,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均按价税合一核算存货成本,从而导致了不同类型企业的存货计价缺乏可比性。第三,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来看,如果含税的销售额都是100万元,将其核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时,一般纳税企业的不含税销售额为85.47万元,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不含税销售额为94.34万元,可见不同类型的企业销售额也缺乏可比性。

(三)不符合配比原则

税法规定,确定销项税额的原则与财务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相一致,采取权责发生制。但作为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其确认却未遵循权责发生制,遵循了收付实现制,严格说并未遵循收付实现制,是半截收付实现制。因为按现行制度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工业企业采用“货到扣税法”,商业企业采用“付款扣税法”,付款扣税法体现了收付实现制,而货到扣税法则根本未体现任何原则,故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确认原则不同,未真正贯彻配比原则。这使得同一计税基础实行两种不同的原则,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配比,使得人们难以从销售收入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大大降低。另外,由于当期所购入的原材料并不一定全部被消耗在当期已销售的产品成本中,因此,企业每期交纳的增值税,并非企业真正的增值部分。

(四)不符合公平原则

第一,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由于不同类型的纳税主体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不同(工业企业采用“货到扣税法”,商业企业采用“付款扣税法”);使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实际税负不同,进项税额可以提前抵扣的纳税主体较之滞后抵扣的纳税主体税负要轻。第二,对坏账的......余下全文>>

七:增值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10分

有点罗嗦,根据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八:2013新会计准则下增值税的财务处理?

把应交增值税转到未交税金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7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海 1700

九:营改增以后,应交税金增值税会计核算怎么规定的

问:营改增以后,应交税金增值税会计核算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会计科目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的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进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余下全文>>

十:增值税缴纳的会计处理: 20分

如果缴纳是当月的增值税那么直接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上个月的增值税,那么

期末将贷方应交的销项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中,表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实际缴纳时再转入已交税金明细科目中转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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