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顾名思义~当然是劳动保障啦~保障劳动人民的工作~利益啥的~
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职责主要有哪些
1、负责接收管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并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库;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做好维护工作,实现动态管理。
2、提供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开展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和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及时掌握、反映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为亡故退休人员协助料理后事、办理申领丧抚费和遗属救济手续。
3、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协调落实企业应继续承担的退休人员的有关责任和事务,帮助退休人员解决有关问题和实际困难;了解、掌握退休人员中的孤老、伤残、特困等人员情况,进行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
4、接转退休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建立退休人员党组织。
5、引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政治思想学习与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和社会公益活动。
6、及时反馈、汇报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日常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街道劳动保障所是什么单位
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四:社会劳动保障中心是什么机构,职责是什么啊
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和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劳动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职权;拟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就业及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劳动力市场建设;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规划实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并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我市公民到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在我市就业实施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和区域性劳动力流动。
(三)综合指导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制订企业工资制度和管理制度总体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制订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收入调节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和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劳动分配关系,制订和实施国有企业经营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制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
准。
(四)负责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负责劳动合同工的鉴证、集体合同的审核;制订地方性劳动争议处理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组织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政策;制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企业的劳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劳动模范评定工作。(五)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发证工作;管理市技工学校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制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和就业前培训规划、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六)综合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制定实施全市社会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管理参保职工工伤保险福利工作;组织推动以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申报、登记、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参保职工退休人员的审批及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
(八)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九)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女工、未成年工劳动节保护规定及国家有关工时、休息、请假制度,申报和组织病、残职工劳动鉴定。
(十)指导各镇办(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乡镇劳动保障所是啥性质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市、区劳动保障工作在乡镇的延伸,属于行政单位。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以及小额担保贷款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退管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体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村(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协助企业退休人员遗属申领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费、救济费等。
8、维权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9、负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10、完成县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负责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0.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运用市场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租赁与派遣、人才研究与培养、人才评价、人事咨询等服务;负责承担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市人才研究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设市场部(毕业生就业指导部、人才培训学校)、人事代理部(人力资源事务所)、综合部 (人才研究会秘书处)和财务部四个部门。
11.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其主要职能
负责开展人才测评与社会化考试服务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人事考试试题库,负责人事考试命题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全市职称(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余下全文>>
七:劳动局的工作职责是哪些?
现在没有劳动局,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现在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七)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九)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录(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惩戒工作(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以处分的除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和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考核和聘用制度;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十)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负责人才交流、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余下全文>>
八: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劳动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起草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代表市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三)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管理社会劳动力,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监督其运行;制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本市劳动力流动和外省市劳动力进京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本市公民境外就业和制定境外人员在京就业工作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四)制定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规则;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管理指导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和劳动监察工作以及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本市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五)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六)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本市标准,拟定本市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本市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审批管理技工学校;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七)拟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拟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的年度预算、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资格。(八)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推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九)指导并协调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其他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业务工作;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社保局的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法规。
二、贯彻执行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并依法行使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
四、统筹管理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妇女就业政策。
五、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六、规范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自理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
七、对区属企业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调控、管理,搞好企业工资流计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险机构和社会保险工作,并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局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先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