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债风险的防范

一:论述如何防范政府外债风险

没钱。

二: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

其次,应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制度,把地方性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在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相适应的水平上。负债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负债的规模失去控制,因此实行规模控制是各国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较为常用的手段。由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控制应该从严,从举债的需求和供应等方面实行更为严格的控制制度。其一,应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的资格和条件,所有举债计划都需经国务院审批,并编制地方债务预算,纳入地方预算管理,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其二,应规范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政府性贷款的行为,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照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其三,建立地方政府性负债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通过可量化的风险指标来评估和预警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从而把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安全的水平线内。

三: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目前中国经济的债务风险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全国债务总量占GDP已经超过200%,靠债务拉动的经济危险重重,经济一旦停滞,巨额的债务将会造成社会动荡,2015年的地方债务为16万亿,这只是官方的数据,相信实际数据更高,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

1、财政收入减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这个也是说了 好多年,一直都没改变,去年房地产一受冷,地方政府财政就出问题了,土地卖不了高价了,公共支出又降不下去,导致负债率一下就上来了,根本解决办法就是政府要想办法从其他地方增加财政收入比如企业税收,当然这不是要增加企业负担,而是引进更多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反而要减税。

2、除了开源害的节流,精简地方政府人员,提升执行效率,减少寻租空间。

3、地方政府债务很多都是投资所致,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所以适当减少不必要的投资。

四:如何看待国务院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一、问:出台《预案》和《指南》的背景是什么?

答: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重点提高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实施限额管理,要求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依法设置地方政府债务的“天花板”;将政府债务全部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改变了以往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局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高风险地区切实化解风险;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到期债务偿还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担保融资行为等,既发挥了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有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债务率超出警戒标准,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需要引起重视。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预算法相关规定,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预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二、问:出台《预案》的目的以及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预案》明确,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分级负责。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二是及时应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三是依法处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三、问:《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案》和《指南》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准确研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余下全文>>

五:如何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今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等十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此次试点的推进迫使《预算法》修订工作提速,有利于强化市场约束,明晰偿债主体,从而控制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除了政策上的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也对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给予了广泛关注,甚至有国际机构预测这一风险将引发中国版的次贷危机。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债风险,显然需要深入研究。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巡视员魏加宁长期关注地方债问题,并进行了十余年的调查研究。近期,他负责的CF40内部课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综合化解方案研究”完成了中期成果,CF40就此举办了内部课题评审会。本次会议由CF40秘书长王海明主持。与会专家认为,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在短期,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加以区别对待,加强债务信息披露。在中期,应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来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在长期,应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债务多方约束体系,并为地方政府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规范的融资渠道。

经作者审核和主办方同意,《21世纪经济报道》本期就本次会议成果做专题报道,刊登会议纪要和CF40学术顾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林毅夫的评审发言,以及部分与会嘉宾的现场讨论内容,以飨读者。参与讨论的嘉宾还包括:CF40成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部主任李伏安、浦发银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李麟,CF40特邀嘉宾、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巡视员纪敏,CF40理事单位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毛军华等。

近期,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内部课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综合化解方案研究”完成了中期成果,本课题由CF40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巡视员魏加宁负责。在CF40就此课题举办的评审会上,来自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统计局、上海市金融办等政府部门,财科所、北京大学等学术机构,国开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专家学者与业界人士围绕地方债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会专家认为,虽然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课题组不仅提出及时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对策,还提出城镇化融资的三种新渠道: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和公私合作。

地方债问题凸显

从债务规模、负债率和债务率来看,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为11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即政府或有债务)加总约为7万亿元。政府或有债务应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

根据审计署的测试,从全国来看,2012年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当年GDP的比率(即负债率)约为37%;考虑到政府的或有债务,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约为39%,低于国际通行的60%的标准。而从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债务率)来看,截至2012年底,即使考虑到政府的或有债务,我国政府的债务率约为113%,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在国际上处于中等水平。

虽然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问题已经逐渐显现。首先,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近三年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均增长接近20%。其次,道德风险巨大。我国为单一制国家,从法理上讲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有兜底责任,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十分巨大。

再次,宏观经济下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增强。......余下全文>>

六:如何有效防范债权债务风险

一、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

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

二、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

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债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债务管理纳入各地各部门及主要领导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债务管理工作成效显着的乡镇,并在财力和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新增债务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先进。

三、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控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制止新债“八个不得”、“三个不准”、“两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严格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防止村级盲目举债。

四、完善债务化解机制

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归类,明确债务偿还责任。按照债务情况,分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有序偿还。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上级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偿债资金的使用监管,对发现截留、挪用偿债资金的单位,坚决扣减相应款额的偿债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哪些措施可以防范债务风险

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1、进行任何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或者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备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据可查。

2、履行交货或者付款义务时,应当取得收货单、送货单、收款收据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证据。

3、保留交易对方的身份资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保证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能快捷地找到债务人。

4、债权债务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债权债务形成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将丧失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5、妥善保存一切债权债务资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

八:如何看待并解决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学

(1)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地方政府债务有力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2)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所暴露出来的我国财政分权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官员考核制度以及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等突出的体制性问题,以及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增长,需要尽快解决;(3)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不均衡战略的实施,致使我国市场化程度在区域分布上表现为不均匀,因而地方政府举债投资行为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存在着区域差异:一方面,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地区,地方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的是一种倒”U”型关系;另一方面,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单调递增。

九:有没有大神知道,如何控制和防范外债风险?

作为对外借款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和防范外债风险:(1)重视所借外债币种的选择;(2)作好汇率预测,选择软硬货币搭配。尽可能作到借硬货币(币值趋升)还软货币(币值趋跌);(3)合理安排利率结构;(4)注意在借款合同中加入保护性条款;(5)注意长短期限搭配,防止形成偿债高峰;(6)重视提供对外担保,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7)谨慎出具安慰函;(8)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化解外债风险;(9)防止借用外债中的金融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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