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亲戚名字买房协议

买房用离婚协议书范本2015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_______。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________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每月可探望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2)债权与债务:无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一次性支付另一方赔偿金20万元人民币。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起诉。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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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借借你的名字用

出于规避购房资格等目的,这几年借名买房增多,导致纠纷不断。从审理情况看,借名人比出名人承受更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党小学 赵晓星

图片来源:《生活新报》

房没了,钱也没了

2005年,因无购买经适房资格,初先生决定借和先生之名购买北京市丰台区一套房屋,并向银行贷款47万元,房产证上落上了和先生的姓名。2010年,初先生诉至法院称自己是房屋实际买受人,和先生仅是名义上的产权人,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而和先生称,房产是他以按揭贷款购买并已取得产权证,产权人是自己。初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他委托和先生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书,经鉴定协议上的签名并非和先生书写;初先生还称自己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及银行贷款,但又不能提供证据。2011年,初先生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2012年11月,初先生不服终审判决,向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检察官齐跃审查认为,虽然初先生称是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但就借名购房达成书面协议的事实,证据不足,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予支持监督申请。

“房子没了,钱也没了。”齐跃说借名买房最后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齐跃告诉记者,出资人借名买房,通常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或牟取不正当优惠,如没有购房资格借他人名义买房,为规避“二套房贷利率上浮”借用他人名义贷款等。借名买房看似有利可图,实则蕴含巨大风险,该院近年来办理多起房贷民事申诉案件。

在该院办理的梁某申诉案中,梁某因不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私下与何某达成协议,约定由梁某出首付款和偿还银行贷款,借用何某名义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手续。后来二人发生房屋权属纠纷,因产权人、按揭贷款合同登记人均为何某,梁某最终败诉。

“借名买房的风险不容小觑,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将房屋再次出售,或者对外债将房屋抵押,或意外死亡子女主张继承权,都会给实际购房人带来重大财产损失。”齐跃表示。

几年前,李女士为给父亲养老在北京买房,但由于李女士不具备北京市购房资格,遂借用外甥高先生的名字购买房屋。房屋购买后登记在外甥名下,后李女士又出资帮助外甥购买了他处房屋。去年,由于过户产生纠纷,李女士将外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所购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和睦的亲属关系,最终因为利益而反目为仇。”齐跃说。

借名买房协议可能无效

齐跃告诉记者,为了防范借名买房出借方变卦,借名买房双方一般会签订借名买房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过户事宜作出约定。司法实践中,借名买房协议有两种认定情况,一种是买卖纯商品房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另一种是买卖保障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借名买房协议无效。

2010年12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第16条规定,借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回龙观、天通苑——北京著名的经济适用房两大住宅区,借名买房在这里尤为突出。回龙观、天通苑所在地的昌平区法院一份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3年审结的203件经济适用案件中,其中48件属于借名买房。大多数借名人和登记的所有权人即“出名人”都签有协议。借名人由于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一般不会主动提起诉讼,但随着北京房价不断攀升,一些出名人希望通过诉讼拿到房子。

10年前,赵女士想在北京买房,但因不是北京户口,便找到侄子以侄子名义购买了天通西苑一套房屋。赵女士交纳了首付款,又以侄子的名义贷款并按月还款。签订购房合同后,两人还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约定赵女士出资,以侄子身份证购房,产权和归属权永久性归赵女士及其家人所有。多年后,赵女士要求侄子将房屋过户给自己,没想到侄子称房屋是属于自己的。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赵女士侄子。

法官介绍,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不少涉案人虽对诉争房屋有出资的行为,但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行为本身违反国家政策,故出资人主张经济适用房归自己所有的诉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即使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但因损害了广大符合经适房资格家庭的合法权益,原则上认定借名买房协议无效。

据法官介绍,对借名买房案件,法院通常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名字认定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出资人想要回出资款,首先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其是房屋实际购买人,出名人不仅要返还原购房款,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上会寻求双方利益平衡,在判决借名协议无效的同时,要求出名人对实际出资人予以适当经济赔偿。

“借名买房”隐藏诸多法律风险

前几年,国家为调控房价出台了限购、限价、贷款利率多项调控政策,房产热引发不少人借名买房。

最典型的就是2012年张金凤借名炒房案,轰动京城一时。张金凤通过房产中介在北京购置11套房产,房产均登记在他人名下,且都是在仅支付30%的首付款后,即办理过户、承诺抵押后付清尾款,但房产过户后张金凤“失踪”。在卖房人投诉后,房产中介向卖房人垫付房屋尾款2200余万元。今年7月,法院判决张金凤还款,并且查封其中8套房产拟拍卖还款。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调研认为,借名买房主要原因有:一是借名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如非北京户口在京纳税不满五年、家庭年收入超过标准无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二是年龄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由于房屋价格上涨和银行贷款政策调整,一些人虽有购房资格,却因银行贷款审批未过而无法购房,如年龄较大、即将退休或有大额贷款尚未偿还。三是为享低价购房的优惠条件。一些单位对内部职工购房往往存在优惠条件,如团购、集资建房,交易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使得有需求的人借用单位职工的名义低价购房。

法院认为,借名买房暗藏很多涉诉风险:一是无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友,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登记人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二是登记人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借名人面临风险。三是借名人被要求腾退房屋。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内,但由于登记在出名人名下,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用登记主义,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三是房屋因登记人涉诉而被查封或处分。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旦登记人涉诉,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的危险。如:登记人离婚,其配偶主张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登记人负有债务,债权人申请保全而致房屋被查封。四是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为房屋所有权人,如第三人不知借名登记,则借名人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买房协议书

买房协议书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路(街)号,为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4、甲方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各承担一半。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等房产证下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

乙方在付款后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逾期不交,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此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水电移交落户,所有的费用当日付清。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5买房协议书

2015买房协议书

第1篇:苏州市购房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苏州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苏州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苏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苏州xxxx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经办人: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最新购房协议书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www.),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

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订于________________市(县)

第3篇:2015年最新购房合同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

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

____年__月__日

第4篇:个人买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注明日期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根据买受人和出卖人商榷确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概况及转让内容

甲方自愿将 小区,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为第____【幢】 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_室。

二、协议价款

双方商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小写27万元)。

三、协议价款的支付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给甲方定金 壹 万元整,其余款项由甲乙方协商支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或存有其他权利瑕疵;

2.甲方需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必要合理的资料和便利,协助乙方办理协议更名等手续,乙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程序时要配合乙方进行。

五、乙方义务

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房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致使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能办理房屋协议的更名等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甲方索取双倍办理更名手续已用费用,乙方不解除协议的,乙方有权按照协议总价日万分之 壹 的比例自协议期满之日的次日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乙方同时享有随时解除协议的权利。

(2)甲方不如实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存在已设定抵押等欺诈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费用。

2.乙方违约

乙方未按期完成手续、支付双方协定价款的,甲方有权不归还定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壹 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七、房屋风险的转移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后续变动自乙方办理完协议更名手续之日起移转至乙方。

八、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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