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洁建设

一:现在是党风廉洁建设还是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剑指党内的反腐倡廉不但剑指党内,也剑指党外,特别是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二:仅一字之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有何讲究

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深化到“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实际上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缩影。

据《人民日报》2016年11月3日第4版报道,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11月2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巡视要“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这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替代之前常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无独有偶,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最近频繁使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1月3日10点从该报官网检索,发现有18次使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记录,使用时间从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3日,分布在该报第1、3、4、5、6、8版。起始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说明使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最近的事情。在两周内使用18次,则说明不是疏忽,更不是偶然,而是铁板钉钉的新变化。

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可有可无的文字表述之变,而是深刻的理念、思路之变,释放出反腐倡廉的重要信号。廉洁建设比廉政建设的外延更加宽广,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折射出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是对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再次郑重宣示,有利于更好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地实现反腐倡廉的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

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做加法”,不意味着放松、弱化廉洁从政、廉洁政治建设、廉洁政府建设,而是意味着在此基础上拓展反腐倡廉的领域,加大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如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方面的建设,加强廉洁经商、廉洁从教、廉洁从医等方面的建设。有理由相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精彩前行,谱写新篇章,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胜利。

三:如何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项根本举措, 是一个老话题,是一项年年抓、年年讲的政治任务。当前,我们一些 党员干部在面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模糊不清, 放松了政治学习,放弃了世界观的改造,丧失了党性原则,把组织上 给予的权力, 没有很好地用在工作上, 而是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手段, 出现了一些违法乱纪现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滞后。 二是 “ 与己无关 ” 的心理。 三是 “ 一片黑 ” 的心理。 当前, 一些党员干部, 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处理不及时,甚至高高在上, 脱离群众。在反腐败问题上, 缺乏分析思考,对一些腐败现象司空见 惯、 麻木不仁, 甚至对清廉的党员干部和先进典型, 看不到、 听不进, 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信心, 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情绪, 导致对 腐败行为不抓、不管,任其滋长,败坏了党风政风。 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意义重大、 任重道远。 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充分认识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始终明 确自身的责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相关规定,严守纪律,严于 律己,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人民群众做出表率,树立党员干部的 光辉形象。 一是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切实 做到警钟长鸣。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 违纪现象的错误性质和严重危害, 正确对待手中权力。 二是要从严自 律, 率先垂范。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 面, 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 在这种形式下我们更要 保持清醒的头脑, 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提醒自己。 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 大事上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保持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思想境界和 政治品格,经常反思自己的所思所想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 三是要 践行宗旨, 改进作风。 我们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增强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 识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营造良好环 境,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是要严格制度, 接受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贯彻制度、 维护制度,自 觉接受监督,让权利在 “ 阳光 ” 下运行。 总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政治 任务。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 针, 坚定信心, 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 努力建立结构合理、 配置科学、 程序严密、 制约有效的新机制, 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五中 全会上强调要求的, 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以 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 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 作, 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为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持续、科学、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四:落实党风廉洁建设有什么好的建议

1、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三是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2、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一是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二是要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群众代表参与评议乡镇和县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责任评定考核的依据。三是完善激励制约机制。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鼓励和适当奖励,对其主要领导作为提拔重用的资格条件之一。考评为不合格的列为翌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对象,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是破解个别单位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各乡镇、部门每季度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重点领域、部门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及时监督、反映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

“党委负主体责任”从两个方面理解:

其一,党委是参加廉政制度关系的主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利享有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制度责任的承担者。

其二,党委这个主体是治理腐败主体中的主要部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权利主体则承担次要责任。

纪委负监督责任”:

领导职能。政治廉洁或腐败是关系到政权合法性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事情,因此,各级纪委具有加强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

督促职能。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职责,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有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应给予配合和支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是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最新规定,所以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如果没有履行这个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表现,就要被追究责任。

协调职能。各级纪委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管主体,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依托监督权力和组织体系,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其基本职能是抓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它们共同构成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责任制度。

六:如何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

十八大以后,以习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力度,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也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因此,如何正确分析和判断当前新形势、新要求,对于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我就如何正确认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探讨。

一、当前形势下的腐败现象:

1、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特别是行政审批权,权力运作又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监督,一个人说了算,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2、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反腐败往往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件上,工作措施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

3、党支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有些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让一些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滋长了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的错误思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

4、有些领导干部一提到反腐败工作就认为都是纪委的工作,其实不然,纪委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才是反腐败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做为一名科级干部应该充分认识这一点,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即: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也就是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则要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任。因此,大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党支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地受到削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漏洞很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 对管辖范围内反腐败任务的落实情况没有认真监督检查。

6、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以致一些经过主观努力能够抑制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抑制。

二、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过程中,我认为在党员干部中存在几个误区,有待于进一步克服和纠正:

一是认为八项规定是管中央的、管高级别干部的,与基层、与自己关系不大。

其实不然,八项规定除改进警卫工作是规范中央领导和高级别干部的,其它规定都是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的。可以这样说八项规定只有“半条”不适用于我们在座的基层干部,其他“7条半”都是对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所以,在座的各位都要克服八项规定“与已无关”的错误思想,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解决不了多大问题。

八项规定所针对的,的确大多是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但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因此,转变作风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三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来势迅猛,就是一阵风。

作风建设是个顽疾,抓一抓见成效,松一松......余下全文>>

七: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余下全文>>

八: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什么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

中央并未明确规定“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所以,应如何理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

“党委负主体责任”中的“主体”有两种意思,一是制度的权利责任主体,二是主要的意思。“党委负主体责任”也要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党委是参加廉政制度关系的主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利享有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制度责任的承担者。其二,党委这个主体也可以是治理腐败主体中的主要部分的意思。从第二层“主要的”意思而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权利主体则承担次要责任。在治理腐败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其他部门及群众等都有责任,但党委要负主要责任,其他权力主体要负次要责任。

严格说来,党委与纪委并不是两个平行的政治主体,因为各级纪委书记是党委常委重要成员,所以党委与纪委成员有交叉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程序上,它们是相对独立的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纪律要负监管责任,是监管主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是由专司监察职能的党务机构——各级纪委——自上而下进行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到底有哪些,中央也没有具体规定。我认为,各级纪委主要履行的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职能。政治廉洁或腐败是关系到政权合法性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事情,因此,各级纪委具有加强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

督促职能。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职责,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有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应给予配合和支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是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最新规定,所以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如果没有履行这个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表现,就要被追究责任。

协调职能。各级纪委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管主体,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依托监督权力和组织体系,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其基本职能是抓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它们共同构成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责任制度。

九: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通过百度查找综合可得;

详细情况参考:

xueshu.baidu.com/...=utf-8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正确把握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促进两个责任的互动共进,对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那么,如何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责任呢?

一、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

两个责任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体系。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主体结构、责任内容和主体能力三个方面。从主体结构上看,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从责任内容上看,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从主体能力上看,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指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腐败治理体系和实现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力,具体包括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统筹能力、协调能力、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等。

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监督的客体或对象、监督的职责内容等方面。从监督地位上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客体或对象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具体包括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余下全文>>

十: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勤政廉政思想基础

一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突出宗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特别是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各级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部门有廉政宣传专栏、有警示标牌、每个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给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清权查险。认真清理人财物管理、设计代表管理、设计变更、造价核查、工程清单调整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深入查找个人、部门、单位存在的腐败风险。

二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在部门之间合理分权,解决一些部门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评委”,自己定规自己执行等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在内设机构之间合理分权,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项权力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加强内部牵制。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分级分档固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消除腐败隐患。

三是加大监督控制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及时实施预警处置。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五是积极营造激励氛围。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干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对象,制定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

二是健全财务联签审批制度。违反程序规定的票据,会计不得入帐。

三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党委推荐干部必须如实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

四是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婚姻变化、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其出国(境)定居、留学等有关事项,并进行公示。五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党委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党组织和纪委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注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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