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计入什么明细科目
如果该笔土地补偿费不大且该地块用来作商业经营使用,记入“销售费用——土地补偿费”,要是生产使用记入“制造费用——土地补偿费”,也可记入“管理费用——土地补偿费”,以上科目如果不设二级科目“土地补偿费”可记入二级科目“其他”;假如该笔土地补偿费相对较大,可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土地补偿费”,按使用期限分期按月摊销进以上对应科目二级科目“摊销费”中。
二:临时占用土地怎么赔偿???
当然不合理。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规定:第五十盯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对于你说的情况:现在工程施工,首先要有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如果他没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你完全可以不予理睬;其次地是你的,对于施工造成的破坏,你可以要求必须先补偿然后才让地。补偿不但包括当季农作物的损失,还要索要因施工造成土地耕作层破坏、土地肥力下降带来的损失。
另外一点,土地是村里全体村民所有的,根据政策规定村委会可以代表你们商量补偿办法,但如果出卖你们村民的利益,你们完全可以不要村委会出面,而是土地所有人(全体村民)自行商谈补偿办法和标准。
三:临时占地土地补偿费给
修建铁路临时占用租赁的山林地,土地补偿费用应该给村集体还是给承包者或者租赁者个人?永久性征用土地后山林租赁合同还有十年才到期,除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租赁者能否基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要求村委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预期利益损失
四:没有任何合同的临时占地拆时怎么补偿
首先,临时占地的性质需要进行界定,如果是非法占用,应该恢复原状,不存在补偿。
如果是经过允许占用,而没有合同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则存在一定补偿,一般来说,只补偿建筑物,这个需要评估公司根据当地标准进行评估。对需要搬迁物品或青苗进行合理补偿,比如有苗木,进行移植补偿。盖了房子,对房子进行评估,给予成本补偿。
五:临时占用耕地补偿标准
临时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各地有各地的标准,你可以去搜搜你们当地县市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禒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临时用地的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七:什么是临时占地?临时占地有使用性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八:临时用地哪些用途
临时用地用途包括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定义: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九:交给国土局的临时用地管理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根据土地的用途确定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其他科目。
供参考。
十:《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临时用地由县级政府土地部门审批,这里所指包不包括区国土分局?
国土分局是市局派出机构,得得到市局授权才有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