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组织架构

一:我国公安机关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是由中央公安机关、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专业公安机关组成。

(1)中央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设公安部,是我国最高公安机关。内设司(局)和处两级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管理全国公安工作,即公安部。

(2)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各级政府均设有公安机关。

其一、省级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公安厅内设总队、处、科;市(地、州、盟),设公安局(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二、市、地区级公安机关。市(地、州、盟)一级设公安局(处)内设处(支队)、科 (大队),同时派出若干分局;是市(地、州、盟) 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地、州、盟)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三、县(市、区、旗)设公安局。县(旗) 一级公安局内设科 (股、大队),同时派出若干派出所。是县(旗)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县(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其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有公交、水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按行政区划分而命名的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

(3)专业公安机关,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有关部门内设的专门从事具有一定专业内容和范围内公安警务活动的公安机关。专业公安机关是中央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相应的公安职权。在我国专业公安机关有民航、铁路、交通和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

4、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与警种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与警种大致有:办公室(秘书科)、政工、后勤财物装备、法制、政治保卫、治安、刑侦、技侦、预审、看守所、户政、交通管理、经济保卫、文化保卫、出入境和外国人事务管理、科技、计算机监察、边防、消防、警卫等机构与警种。

二:公安局组织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组织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公安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英语:Ministry of Public Ser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P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其前身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内设机构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如一局、二局等等。上述各司局的序列号只在公安机关内部使用。办公厅、政治部等不排序列号。注意,上述序号名称不能加“第”字头,即不能称为第一局、第二局等。一局:国内安全保卫局 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在一局,对内称两化企业管理办公室,是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二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兼证券犯罪侦查局) 三局:治安管理局 四局:边防管理局 五局:刑事侦查局 十二处:警犬处 物证鉴定中心(原公安部第二研究所)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六局:出入境管理局 七局:消防管理局 八局:警卫局 九局:中央警卫局(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管理领导;列入公安部序列) 十局:铁道部公安局(原为铁道部管理领导。现已转为公务员建制,由公安部管理领导) 十一局:网络安全保卫局(原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十二局:行动技术局[2] 十三局:监所管理局 十四局:交通运输部公安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领导,列入公安部序列) 十五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管理领导,列入公安部序列) 十六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由国家林业局管理领导,列入公安部序列) 十七局:交通管理局 十八局:法制局 十九局:国际合作局(挂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牌子) 二十局:装备财务局 二十一局:禁毒局 二十二局:科技局 二十三局:信息通信局(信息通信中心) 二十四局:缉私局(由海关总署管理领导,列入公安部序列) 二十五局:警务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十六局:反邪教局  二十七局:反恐怖局 证券犯罪侦查局(没有序列号,由经侦局兼)......余下全文>>

三:公安局系统组织结构图

你这样的问题有点莫名其妙。

四:重庆市公安局组织架构

公安部 - 全国各省,自治区,公安部,公安局成立了-----直辖市; ----各市(地,州,盟)和公安局(处); -----市辖区公安局成立了县(市,旗)设公安----县(市,区,旗)公安局派出所

部安全有办公室,警务督察,人员培训,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消防,安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控,监狱管理,交通管理,法律,外交,设备融资,禁毒,科技,反恐怖主义,信息和通信局级机构,业务工作的每个份额。

到市局为例,包括:PSB - 按业务设定的范围内的专业部门有办公室,纪委,政治部,督察室,行政办公,设备,财务部,审计部,法律部,宣传部,信息和通讯部,公安部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入境事务处,户政处,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安交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警卫处,

公安局集一个子XX,市局,在XXX派出所。

五:公安系统的组织结构

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派出所。

部长------厅长------局长--範---局长-----------所长

六:中国公安局的组织机构图是机密吗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部门,是没有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七:公安部交管局下设有哪些机构

公安部交管局现有处级机构为七个,分别是办公室、秩序管理处、公路巡警指导处、事故对策处、车辆管理处、队伍建设处、科技管理处。

职能:研究拟定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望采纳。

八:公安系统的人员及部门的结构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

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

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

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

资料来自: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

当然还有派出所,但那是派出机构,不是内部机构.

市公安局因为它的职能复杂些,还有专门的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等,不像县公安局被刑侦支队的职能包容了,还有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也是属于它的附属部门.

九:公安部属下有哪些局,分别为公安部第几局?? 20分

1959年

公安部组织机构

一局(政怡保卫局)、

二局(经济保卫局)、

三局(治安管理局)、  四局(武装民警局)、

五局(武装保卫局,建制在解放军总政治部)、

六局(文化保卫局)、

七局(消防局)、

八局(警卫局)、

九局(中南海警卫局,建制在中央办公厅)、

十局(交通保卫局)、

十一局(劳改工作局)、

十二局(技术侦察局)、

十三局(原子能保卫局)、

十四局(预审局)

1994年

公安部组织机构

第二局 政治保卫局

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对反革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以及“心战”破坏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加强工作指导,严密侦察控制;负责港、澳警方和社会情况的调查工作。为便于工作,该局在必要时可对外使用“公安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名义。

第三局 经济保卫局

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着重抓好国防工业、重点尖端科研、重点建设工程等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掌握内部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制订对策和有关法规。

第四局 文化保卫局

掌握文化系统各部门的敌情和政治动向,研究制订在文化系统内开展隐蔽斗争的政策和对策,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在文化系统内开展反颠覆、反渗透的斗争,组织和协调对境内外敌对组织、敌对分子在文化系统内的破坏活动侦察工作,监督和指导文化系统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五局 治安管理局

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治安法规,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民间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和建设,指导巡警队、防暴队的建设、使用和发展。

第六局 户政管理局

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件和流动人口,负责人口统计工作,研究制订有关户籍管理政策和法规。

第七局 出入境管理局

指导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法规;指导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等活动;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工作;承办对外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和对外公布等事宜。

第八局 边防管理局(武警现役编制)

领导维护沿海沿边边境地区(包括近海)治安和警戒巡逻工作;指导出入境口岸边防验证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边防部队建设。

第九局 刑事侦察局

掌握、分析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全国刑事侦察工作,协调处置劫机、劫船等重大恐怖案件和需要跨省、市联合侦察的重大案件,承担国际刑警组织中国中心局的业务工作。

第十局 消防局(武警现役编制)

指导全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制订、审查全国性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消防科技研究和制订消防产品质量标准并实施技术监督,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建设和教育训练。

第十一局 警卫局(武警现役编制)

指导全国警卫业务,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重要会议、国际会议等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第十二局 计算机管理监察司

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其联网工作,综合分析、处理各类公安信息资料,指导公安机关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推广。

第十三局 技术侦察局

指导贯彻执行技术侦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对技侦队伍分级进行管理培训,承办和协调......余下全文>>

十:边防警察的组织架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理,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公安边防总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为正军级,设局长、政委、副局长、副政委、副局级调研员等职务,内设机构有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具体处室设置如下: 部长 副部长 财务处 营房处 军械运输处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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