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以下5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余下全文>>

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对居民的规定有哪些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三: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如何实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方案》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方案》提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鼓励各省(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企业是实施强制分类的主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应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在对有害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其它类别进行分类。

《方案》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此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方案》强调,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并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相互衔接。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支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四:制定垃圾分类宣传的工作方案计划 10分

例如:为全面提高我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目前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正式展开。现将2012年1—2月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及目标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按市局部署要求,确定2012年开展计划。

1、成立垃圾分类办公室。为切实做好全区垃圾分类工作,2012年2月13日,成立垃圾分类办公室,由鼓楼区城管局副局长兼环卫所所长赵中柱负责垃圾分类全盘工作,鼓楼区环卫所副所长李红玲分管垃圾分类工作,另抽调环卫所七名骨干做为垃圾分类中坚力量,主要负责同各街道、社区、物管小区相关负责人的联系协调,借调环卫所吴良平同事为垃圾分类办公室主任。各垃圾分类试点街道、社区也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任务分工,明确了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2、明确任务,确定2012年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加强同各街道社区的联系,制定出各项岗位职责,明确垃圾分类办公室、街道、社区、物管的职责所在。2012年2月中旬,由各街道城管科上报32个社区共计60个试点小区,将于2012年年底前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宣传,做好垃圾分类前期筹备工作。

1、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为使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开展了多次垃圾分类督导员业务培训会,对260人次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分拣员和居民垃圾分类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督导员、分拣员的业务水平。

2、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力图垃圾分类工作走进千家万户。为营造试点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氛围,目前我区共制作宣传横幅28幅、宣传展板56块、宣传画三百余张,分派了2400余封 “给市民的一封信”和3000余本市民手册,多次举办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赛和文艺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的关注,其中绝大部分市民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深入入户宣传及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2、加强同街道、社区、物管的协调,积极联系动员社会各界和居民骨干、学生踊跃担任垃圾分类指导员,将每个市民、每个家庭都调动起来,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3、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按市区两级政府部署要求,力争2012年在全区7个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达到50%。

三、具体实施步骤

1-3月:计划于2月29日下午召开七个街道城管科长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主要对今年的工作做出部署,拟从3月起,在江东街道8个社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按2012年全区垃圾分类工作50%覆盖面的要求,分别选定四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前期筹备工作:一是按每300户配备一名督导员,每200户配备一名分拣员的标准,确定各试点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分拣员名单,并对其进行培训;二是建立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今年工作计划。

4-6月:一是全面推进江东8个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收运车收集线路,合理安排8个社区垃圾收集点;二是完成华侨、宁海、湖南路、中央门、挹江门、凤凰6个街道选定社区基础数据的统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社区环卫设施投放数据的测算。

7-9月:华侨、宁海、湖南路、中央门、挹江门、凤凰6个街道选定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开展,小区展板的制作及宣传资料的发放,确定各街道垃圾督导员及分拣员名......余下全文>>

五:《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制度方案>中对居民的规定有哪些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六:如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分门别类的投放,并通过分类地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2、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原因:

1)经济方面:进行垃圾分类可以将可回收垃圾变废为宝,使之变成能够重新使用的新资源。例如:我们喝剩下的易拉罐就属于可回收垃圾,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

2)占地方面:垃圾分类有利于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3)环境污染方面:垃圾随处乱扔会造成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有的垃圾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严重地污染环境。合理地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的处理量。例如:

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1)首先应清楚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2)垃圾投放时的注意事项:

①垃圾分类投放前纸类应尽量叠放整齐,避免揉团;

②瓶罐类物品应尽可能将容器内产品用尽后,清理干净后投放;

③厨余垃圾应做到袋装、密闭投放。

④玻璃类物品应小心轻放,以免破损。

⑤投放后应注意盖好垃圾桶上盖,以免垃圾污染周围环境,蚊蝇滋生。

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试试方案中对居民的规定有哪些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八: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包括哪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主要是为了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那么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包括哪些呢?

(一)重点城市: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九:垃圾分类的国内分类

1996年12月15日,北京西城区大乘巷的居民在民间组织地球村的帮助下,从这天起开始垃圾分类。最初的分类桶是居委会成员用省下的年终奖购置的。分类后的垃圾由居委会联系的小贩和企业来清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民们从未中断。1997年以来,北京的一些市民和学生也行动起来,自发自觉地分类投放和搜集废电池,人民大学的青年志愿者还帮助京城一家连锁店设置了废电池回收箱。北京的一些大学、中小学以及一些退休老人相继进行垃圾分类尝试。在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和一位从德国留学归来的女博士的帮助下,这些"手拉手地球村"的孩子们还用回收换来的钱建立了一所学校。1999年4月23日,宣武区白纸坊的建功南里小区社区像过节一样热闹,中国首家垃圾分类回收系统正式启动。从这天起,居民将改变垃圾混扔的方式而按照有机类,无机类和弃土类分类投放,政府环卫部门改变混运的方式而分类清运,分拣和回收。它意味着在这里丢失多年的老传统,终于被拣了回来。2010年,中国北京在学校、饭店及社区共700多个试点,放置废品处理机、可将废品燃烧90%、并将残渣分解为有机肥。 2010年起,北京开始在全市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数据显示,2010年6月,纳入统计的2927个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共产生生活垃圾20万吨,但厨余垃圾分出量不到实际产生量的10%。 2010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曾公开征求民意,其中规定,“不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11年11月18日,正式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其中针对“垃圾不分类将罚款”的条款已删除。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删除该条款是充分采纳了市民的意见。正式条例同时提出:本市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出,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但截至目前,具体办法仍未出台。 2013年5月16日,丰台区花乡富锦嘉园社区,垃圾收集点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位于大兴黄村的枣园北里,是北京市第一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很多人曾到这里“取经”学习。但是,8月29日,在这个昔日的“明星小区”,多个厨余垃圾桶里扔着球鞋,其他垃圾桶里堆满果皮等物。 2010年3月25日,杭州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几年的总结探索,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一竿子到底”的垃圾分类“杭州模式”基本确立。杭州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从1983年起,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就在长期跟踪调查杭州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物化成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1984—1985年,根据当时生活垃圾的物化成份,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开展了有机垃圾好氧堆肥技术研究,成功开发了快速高温好氧堆肥技术,并获得了国家专利,列入了当时建设部生活垃圾处理推广项目。以后又组织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研究》、《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减排方案研究》、《杭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技术研究与示范》等系列课题研究,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理论基础。2009年,杭州生活垃圾产生连续第四年保持10%左右的增长速度,市区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234.72万吨/年,日均6431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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