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管理制度

一:求公司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大神们帮帮忙

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1 . 目的 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明确公司招聘原则和操作流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2. 适用范围 2.1适用部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人员招聘。 2.2适用职位范围:班组长以上各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司机、仓管、保安、文员、维修等生产辅助人员,生产工人、检验员等一线计件人员。 2.3适用招聘范围:对公司外部人员的招聘,对公司范围内的内部员工招聘。 3 .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员招聘计划的制定,建立人才引进渠道,实施人员招聘,综合知识的面试,身份及学历等证件的验证,建立人员测试、识别机制等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的拟定与报批,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的面试,人员的试用、使用、管理及考核。 4 .管理规定 4 . 1 招聘原则 4.1.1先内后外原则。指每一个职位需求产生后,应首先考虑公司内部有无合适人选,在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的基础上,才考虑对外招聘。 4.1.2统一归口原则。各部门所有人员的招聘原则上由人力资源统一把关后再向用人部门推荐。 4.1.2同一部门内采取亲属回避原则,即新聘人员与用人部门无直接亲属关系。 4 . 2 用人标准与任职要求 4.2.1应聘人员必须认同公司文化,忠诚、敬业,身体健康; 4.2.2主管以上干部要求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或能力突出者; 4.2.3专业技术人员如2年以下工作经验的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技术开发或技术管理经验者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者优先; 4.2.4专业管理、财会人员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者优先; 4.2.5文员、仓管员、维修工、司机、保安要求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大专或以上毕业者优先; 4.2.6一线工人、检验员年龄要求18—40岁之间,一线工人初中或以上文化;检验员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大专或以上学历者优先; 4.2.7清洁工要求18—50岁之间的女性,小学或以上文化。 4 . 3 招聘计划 (详细内容发你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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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1招聘录用工作规范

1.1.1总则

1.1.2招聘分类

1.1.3职责权限

1.1.4人员编制与招聘计划

1.1.5录用标准

1.1.6招聘程序

1.1.7录用程序

1.1.8附则

1.2招聘录用流程

1.2.1社会招聘流程

1.2.2应届毕业生招聘流程

1.2.3新员工入职流程

1.3招聘工作相关表格

1.3.1增员申请表

1.3.2应届毕业生需求表

1.3.3推荐登记表

1.3.4电话初试表

1.3.5面试评价表

1.3.6背景调查记录表

1.3.7入司体检通知

1.3.8录用函

1.3.8新员工入职流转单

1.3.9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

1.4相关规定

1.4.1人才推荐奖励办法

1.4.2录用体检标准

1.4.3员工恭职管理规定

1.4.4学历、学位验证须知

1.5招聘甄选问答

1.5.1综述

1.5.2甄选测试

1.5.3招聘效能

1.5.4其他

三: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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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培养

第五条 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 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 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 考核

第八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第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三)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

(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

第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

第四章 取消录用

第十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余下全文>>

四: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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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预计11月中下旬,具体考试公告和时间还未发布,可以参照↓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3日

大纲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职位表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国考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询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

查询报名序号:2014年10月28日8:00后

报考确认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国考笔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

更多信息请点击:hlj.offcn.com/...xinxi/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五:实习员工规章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实习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本管理规定由录用规定, 录用程序,管理规定,实习生待遇,实习生离职等五部分组成.

第二章 录用规定

第三条:在校学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第四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

第三章:录用程序

第五条:实习分两类: A,一般实习:以完成毕业实习为目的的实习生.

B,带岗实习:作为公司人员储备而招聘的实习生.

第六条:申请一般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 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并由所在学校开具实习介绍信,经人力资源 部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

第七条:带岗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带岗实习生根据公 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 果,由人力资源部再次组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第八条: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学校开具的介绍信; (3) 1 寸正面标准照片 3 张. 第四章: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九条: 实习生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体检, 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报到, 进入公司实习.

第十条:公司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公 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第十一条: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 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

第十二条:各实习部门要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岗位 SOP 等培训.实习生未经允 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

第十三条: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实习生 请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 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好 的实习生,实习部门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实习生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五条:实习生的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具体岗位由实习部门的主 管安排. 第五章: 第五章:实习生待遇

第十六条: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无实习工资,无午餐补贴.公司对每月 考勤为全勤的实习生每人发给××元的生活补助.

第十七条:实习生必须住宿公司,不得乘坐班车.公司为实习生提供住宿.实习生 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实习生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第六章: 第六章:实习生离职

第十九条:实习生结束实习前一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 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实习结束,由实习生所在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鉴定.

第二十一条: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 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 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余下全文>>

六: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上卷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导论

第一节企业人事战略

第二节企业人事管理的职能

第三节企业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企业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二章人员甄选录用制度

第一节人员甄选录用概述

第二节人员甄选录用计划

第三节人员需求申请制度

第四节考试与测验

第五节面试操作实务

第六节人员录用实务

第三章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节人员培训制度概述

第二节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三节骨干人员培训制度

第四节普通员工培训制度

第五节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第四章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节企业人事调整管理概述

第二节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第三节调动、降职与离退休管理制度

第四节辞职、辞退与资遣管理制度

第五章人事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节人事考核评议制度概述

第二节人事考核评议操作方法

第三节成功企业人事考核评议制度范本

第四节成楞企业人事考核评议表格范本

第六章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节员工奖惩制度

第二节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第三节内部企业制度

第七章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考勤管理综述

第二节成功企业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三节成功企业考勤管理操作表格范本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事档案管理概述

第二节人事档案保管制度

第三节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第四节成成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表格范本

下卷人力资源管理表格范本

第九章职务分析与职务设计管理表格

第一节职务分析管理表格

第二节职务设计管理表格

第十章招聘甄选与试用管理表格

第一节招聘管理表格

第二节甄选管理表格

第三节录用管理表格

第十一章人事资料与档案管理表格

第一节人事资料管理表格

第二节人事档案管理表格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表格

第一节员工培训管理表格

第二节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表格

第三节岗前人员培训管理表格

第十三章绩效考核管理表格

第一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表格

第二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表格

第十四章薪酬管理表格

第十五章员工激励管理表格

第一节员工奖惩管理表格

第二节员工参与管理表格

第十六章人力资源配置管理表格

第一节人员晋升管理表格

第二节人员调整管理表格

第三节辞职、辞退、资遣管理表格

第十七章日常事务管理表格

第一节员工考勤管理表格

第二节员工加班管理表格

第十八章福利管理表格

七:规章制度可以规定禁止二次录用么

可以,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问题。

八: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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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余下全文>>

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余下全文>>

十:公司已经正常给员工缴纳社保,还有必要写进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吗?

建议填写上去,现在员工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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