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假规定

一:海南省新产假规定何时开始执行?

最新修改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婚产假规定:《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提到,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日,并取消原条例晚婚假的规定。国家规定假期为3天,增加婚假10天,即所有依法登记的夫妻都可享受13天的婚假。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个月的产假。目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增加3个月,按每月30天,女职工共可享受188天的产假。而在条例修改前,只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女职工可享受188天的产假。

男方护理假方面,《条例》规定给予男方15日的护理假,取消现行条例晚育护理假的规定。政策调整前,男方最多能休护理假10天。

二:2016婚假产假怎么休,海南省婚假产假最新规定

2016年元1日产假按120天算,在原来90天产假上增加30天,这120天不可以少,陪产假15天,取消晚育假。

三: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最新修改的内容,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三个

可以请去产假,最好录音。然后就可以放心休息了。坐等企业开除你,然后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就可以拿到双倍经济补偿金了

四:海南现在的产假为多少天

产假最低90天,而且晚育还有增加的,一般至少增加15天,多的地方有30甚至35天的。各地规定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局。

五:海南省2017年产假规定还有难产假吗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海南省新产假规定用人单位不给怎么办?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与政府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

七:2015年海南省陪产假是多少天?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l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l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八:海南新的休产假规定红头文件下达了吗?

最新修改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条例》中提到,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个月的产假,给予男方15日护理假。此《条例》将从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

九:海南省计生局网上咨询 你好,海南省新规定的产假已经延长至188天。但

您好!2016年4月1日 ,海南省延长产假至188天的文件已经发布,今天已经是5月19日了,单位会按照政策执行的。如果单位说还没有收到文件,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让当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通知单位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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