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力容器报检时要提供什么资料
锅炉压力容器进口报检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锅炉压力容器的对外贸易合同;2)进口提单;3)发票;4)装箱单;5)锅炉压力容器的总图、主要受压零件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安装说明、安全阀和爆破片排量计算书等有关产品资料;6)《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二:设备上的1类压力容器(储气罐)是需要报检的吗?
你好,属于简单压力容器,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 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三条 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第四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对简单压力容器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且记录存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三:压力容器检验需要办什么手续
拿压力容器的出厂资料,到当地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部门进行报检,待检验合格后,持压力容器出厂资料和检验报告到当在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分管锅炉、压力容器的科室(如锅容管特科)进行注册申请,取证后可放心的使用(如先使用后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正常不能超过30天。
四:压力容器已经安装完了,现在需要去质监局备案。整个手续时怎样的?谢了 5分
准备工作1、安装完之后,你应该有《特种设备安装报建告知书》
2、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需要准备的资料:填写好《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红章
4、提交的资料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技术特性》、《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5、你单位人员的《压力容器特种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
备案工作:1、拿着上述资料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科去备案
2、工本费10鼎
领取注册证书:1、注册后大约10天左右,去领取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证书。
五:进口压力容器的监检程序请告诉一下,谢谢! 10分
你好,你具体与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应该解决问题的。
2 检验业务申报
根据检验类别、报检日期及提交资料等要求的不同,各类业务按以下要求报检。
2.1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2.1.1进口压力容器产品监检:
在进口合约正式签订前15天,报检单位应将以下资料报至我院,进行报检条件审核:
a.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报检条件审核表;(见附件1)
b. 进口合约草本;
c. 进口压力容器制造厂的有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国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d. 合同技术附件,数据表;
e. 其他所需的相关文件。
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王应植
业务联系人:程军、蒋莉莉 联系电话:025-86641756 传真:025-8336088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908室
六:国内进口压力容器的检验标准是什么?检验单位?以及检验流程?
进口设备(及压力容器)检验要求及审批程序
进口设备需经省外经贸部门审批,一般进口设备报海关备案,经商检机构检验后即可。
进口压力容器在签合同前15天须向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省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在设备到岸后负责检验。对压力容器的制造商中国实行的是许可证制度,因此进口压力容器的国外制造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并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关于国外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标准,目前我国只承认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5国的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进出口安全监督管理程序
(一)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查两部分。
1、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锅炉压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我国于1993年9月29日颁布了《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5年又公布了《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目录》所列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外国或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产品生产厂商,自1997年10月1日起,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其产品方能进入中国。
2、 许可制度实施基本程序
凡需向我国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境外厂商或其代理人需按规定向许可证颁发部门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授权检验单位到申请厂商的制造现场进行许可审查、检测以及许可后的日常检查。
(二)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查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到达我国境内时必须接受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不得在我国安装使用。监督检验工作由省级以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管理。
1、 进口检验依据的标准规范和基本要求
进入到我国大陆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必须符合我国规章、标准要求。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1) 进口设备随机安全技术资料要求;
(2) 铭牌内容要求;
(3) 金属材料的基本要求;
(4) 结构的基本要求;
(5) 焊接与无损检测;
(6) 安全附件及其仪表;
(7) 计量单位要求。
2、 对合同的要求
为了避免因标准、规范的差别造成进口监督检验时的问题,进口监督管理工作应从进口合同的洽谈就开始介入。签订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时必须明确下列事项:
(1) 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依据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2)产品随机文件中应包括的资料,如总图、主要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安装说明书、安全阀排量计算书;
(3)是否需要在制造国进行监造;
(4)索赔期限。
3、 检验的基本程序
合约签订后,货主应及时将上述内容报送首级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抵达安装现场后,由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安全性能检验完成后由检验单位出具检验报告,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后交进口锅炉压力容器货主。
(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
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是由中国境内的企业制造,而在中国境外使用。其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设计、制造和检验三个环节的要求,与在中国境内制造并使用的锅炉压力容......余下全文>>
七:从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检验许可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检验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人员证。
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型式试验机构除外)的核准。
第三条 核准分为首次核准、增项核准、换证核准。
第四条 经过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方可从事核准项目内的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见附件1。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核准条件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对获得核准的机构,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机构,其中,乙类和丙类机构只能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定的区域内从事检验工作。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一条 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二)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五)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具体条件见附件2。
第三章 核准程序
第一条 核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与发证。合并重组的机构,按附件3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二)《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
(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五)现有核准证书(不适用于首次申请);
(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
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核准申请的综合检验机构,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在《申请书》封面右下角盖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前款(三)至(六)项资料的复印件。
第三条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核准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机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四条 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请不予以受理:
(一)无法人证书或者检验检测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的;
(二)基本条件未达到本规则第六条要求;
(三)未通过核准,1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四)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
第五条 申请......余下全文>>
八:压力容器怎样撤销报检
打一份容器撤销报告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申请报销容器就可以
九:特种设备检测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市级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办理行政许可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