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补贴发放时间

一:南京住房补贴。我已经毕业一年了,领南京住房补贴还能领多长时间,是 5分

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身份认证,在网上填报申请,并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学历认证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和租金发票。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申请审核通过的,在续发补贴期间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在续发补贴期间,租住地不变,续签租赁合同、续开租金发票的;或者租住地变更,新签租赁合同、新开租金发票的,应及时于续发月在申请网站上传租赁合同或租金发票,向原发放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

3. 申请人的申请或续发审核不通过的,以及申请人就创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四、公示发放

1. 审核公示。经相关部门和区(园区)审核,于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申请与拟发放补贴人员的名单和审核结果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

2.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五、其他事项

1、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在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申请时需提交申请当月机打《省直管企业申报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江苏省社会基金保险管理中心地址: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5楼社保中心 电话:83271737、83271738(2017年1月起执行)。

4、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5、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和租金发票。租金发票必须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间等规定内容。(2017年1月起执行)

6、此项补贴按月申请,按季拨付。每月结束后,次月1日导出上月数据后台审核,审核中不可以做任何修改。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审核结果于10个工作日后(节假日、法定假日顺延)发布到申报平台,此结果仅作参考,最终发放以公示结果为准。

......余下全文>>

二:2016南京事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何时发放,

9月份能调整补发到位。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四川、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对于养老金发放的具体时间,广西、云南、辽宁、浙江均在调整方案中明确要求在9月底前将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养老金已进入密集调整发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6.5%,

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三:南京住房补贴发的钱是发票上的月份么?比如发票开的7~9月,但是10月

不是领7月开始的钱的。

四:南京市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条件(就是哪类人员发,哪类人员不发)

事业单位补贴政策具体要咨询一下单位的。

五:南京住房补贴标准

您好!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六:南京住房补贴标准

若与单位解除合同,应到原单位领取。若与单位没解除合同或又重新就业的,不能到单位领取。

南京住房补贴政策细则日前出炉

新房以购房合同到房管部门备案(即鉴证)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根据新政,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凡购买该市普通商品住宅和二手房的,均可享受住房补贴。其中所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补贴金额为总房价的1%;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之间的,政府补贴总房价的0.5%。细则明确,总房价为契税完税证上的实缴金额。该市要求享受房贴的住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补贴在办证时同步发放。细则对发放购房补贴的截止时间作出补充——最迟为2012年12月31日。如房产延期交付或购房者在2012年12月31日前没办理产权登记,将无法享受补贴。新政立竿见影。该市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十一长假,商品住宅认购就呈逐步好转的态势。长假过后,商品房认购量逐步回升,10月7日认购量为206套、成交量达115套。比8、9月日均成交量上涨2—5成。10月10日,该市住宅认购飙升至今年单日最高——306套。业内人士指出,认购量的回升表明购房者信心有一定程度回升,新政效果将逐步发挥作用,预计后期市场走势仍会趋好。

继南京之后,江苏宿迁近日也出台《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根据该新规,凡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该市购买16层以下高层住宅楼项目的,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5%的补贴;90—144平方米的补贴房款总额3%。购买16层以上高层住宅楼,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款总额7%;90—144平方米政府补贴房款总额4%。购买其它商品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房价的1%;90—144平方米的补贴0.5%。

七:关于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2015年7月毕业的现在还可以申请吗?那租房发 5分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根据“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

条件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三点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

申请 可去人社部门或上网办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毕业生也可上网申请租赁补贴。用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完成申报。详情可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了解。

审核 初审后在网上公示5天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到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则反馈给本人。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发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请人如果租住地变更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也需要重新申请。

八: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已经审核发放了,但是社保卡上的金融账户没开 50分

不会,除非你主动打电话到当地社保局说明情况,可能会补发。

九:南京住房补贴如何提取 10分

提取现金是有条件的:除非你买房且在一年内才能取出(去公司开票据和带购房合同),否则只能等到退休再取或者是转移到新公司帐户下,今天去银行得到的回答,白跑了一趟,希望帮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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