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组织化的定义
组织作为一种社会集合体,为了满足自身运作的要求,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准则。组织是人类社会整合度较高的一类群体。农民组织化中的组织主要是指经济组织,是一种集功能性团体和制度安排于一体的静态实体与动态实体活动过程统一的经济组织。
农民组织化是组织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将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传统职业特征的农民转变为有组织进入市场与社会,并且能够获得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现代农民的过程。农民组织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
首先,农民组织化是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的过程。传统农民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职业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是与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的。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受生产经营环境、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走向生产机械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同时,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有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的权益的要求。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逐步高级化的过程。
其次,农民组织化是一定的组织主体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状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即农民进入市场是依托一定的组织的,而这种组织又能够增加其成员的收益,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在我国,农民从事生产与经营呈现出分散化、低效率的特征;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并未大面积地用于农产品分级、包装、仓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电力在农业和农村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公路网络并未充分发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区域化、社会化水平较低。在我国,这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持续性增加。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已经成为提高农民比较收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全面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再次,农民组织化是在一定原则指导下而进行的组织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与经营的主体遵循的原则有所差异。企业以追逐盈利最大化为组织原则,采取不同形式的联合方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起到了连接大市场与农民的作用,但是总体而言,尚未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未能向农民提供及时、廉价、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很难成为能够开拓国际市场的跨国公司,牵动力还不强。这与企业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价值趋向不无关系。
而政府是以提供公共产品为原则与农民进行合作的,政府构建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来强化“合同意识”,减少违约现象,有效降低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政府的这种防范机制的构建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供纯粹的公共服务产品,包括动植物检疫、基础科研、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制定市场准入制度规则;三是支持准公共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合理调控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合作社原则,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为成员提供各类产销和技术服务,维护农民社员的利益,增加农民社员的收入。各级政府经济技术部门,是组织农民进入更大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政府所属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弱。创新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20 9%(王凯伦,1997)。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农业银行、农业教育部门由于来自自身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 的压力较大,所以,尽管政府经济技术部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引导农民拓展更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领域仍有“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行业分割、贸工农脱节......余下全文>>
二:请问:什么叫农业组织化程度?
农业已不是以往那种单纯的种植业,农民也不仅仅只束缚在土地上,从事单一的生产,而是产 供 销一条龙。农村也不仅仅从事单一的农作物品种种植,而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农业在国民经济所处的地位和所占份额会更高 更大。工业及机器制造业与农业的联系会更紧密。农业生产不像以前那样盲目,而是根据市场需求,有条理,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起来。
三:如何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
我认为提高农业发展上的组织化程度主要要从两方面入手。
即:生产和经营
1:在生产上要集约化,机械化,统一田间管理制度和田间保障。步调一致,提高效率
2:在经营上要兼顾农业的后续产业链,和农产品信息的流畅。为提高农民收入做好保障
不论生产还是管理,只要组织好,分工好。都将大大提高农业产业的工作效率,效益最大化
四:企业组织化程度是什么意思
就是企业趋于正规管理化的程度。
企业组织一词出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大企业的划分。有分U型组织结构、M型组织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和超级事业部制结构、H型组织结构和模拟分权制结构。
组织是指在共同的目标指导下协同工作的人群社会实体单位;它建立在一定的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它又是通过分工合作而协调配合人们行为的组织活动过程。
企业组织是动态的组合活动过程,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管理结构;在企业中组织又分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种。
五:影响我国农民增收主要因素有哪些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民收入保持了年均6%以上的增长速度。但这一增长与城镇居民收入提高速度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其中原因很多,但起关键性作用的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仍面临着制度性因素的制约。 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两亿多个分散经营的农户,虽然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方式并不排斥先进科技的应用,也不排斥社会分工和协作,但农民一家一户势单力薄,不仅农业生产难以与市场有效对接,而且农民在市场竞争中没有足够的谈判地位,难以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在倡导引导农民走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但迄今为止,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新型合作组织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普遍存在规模不大、管理制度不健全、改组解体过于频繁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5万多个,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成员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切实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各种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组织,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 农民土地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土地是农民谋生的主要手段,也是农民进行投资、积累财富以及在代际间转移财富的主要途径。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它不仅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赋予农民稳定的、明晰的土地权利,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农村改革以来,尽管我国一直在探索加强和扩大农民权利的途径,但农村土地制度仍不完善,农民的土地权利仍缺乏有效保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我们对全国2749个村庄的调查表明,村民上访反映最集中的是土地问题。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看,过短的土地承包期限和土地的频繁调整,土地承包合同得不到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仍不够充分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缺乏安全感,他们既缺乏充分行使自己土地权利的能力,又缺乏长期稳定的预期。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 农业支持和保护制度不健全。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近年来,中央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初步形成了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增产增收成效明显。但整体来看,我国农业支持和保护制度仍不健全。一是农业支持和保护水平低,与财力增长状况不相匹配。财政支农资金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六五”时期为8.69%,“七五”为9.38%,“八五”为9.75%,“九五”为9.29%,“十五”约为7.4%,2006年为7.85%。二是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重点不够突出。主要表现在,农田水利的投入总体呈下滑趋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服务投入较低,农业科技成果到户困难;动植物防疫体系不健全,基层防疫力量相当薄弱;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保险手段;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不健全,有些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农业生产比较收益总体上较低。三是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运作方式不规范,影响了整体效能的发挥。财政支农资金被层层分割,形成“天女散花”的局面,资金使用分散现象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投入效率。尽管目前我国还很难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应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和保护制度,实现既能稳定农业生产,又能保障农户收入的政策目标。 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我国农村......余下全文>>
六:如何帮农民脱贫致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6)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搞好乡村建设规划,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7)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发展畜牧业,保护天然草场,建设饲草基地。积极发展水产业,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积极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8)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9)丹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
(10)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余下全文>>
七: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在现有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基础上,积极创新农村生产方式,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的逐步提高来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农业是农村的产业支撑,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把发展高效农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着力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按照“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的思路,建设农业园区,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市场,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实施品种创新、品质创优、品牌创响工程,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技对高效农业的贡献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推进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的重要途径。把推进“三大合作”作为创新农村生产方式的重要内容,一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支持和引导农技部门和农业技术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合作组织,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工商企业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组建合作组织;坚持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不断完善专业合作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实现由简单的“抱团取暖”、节约成本式合作向产加销一体化转变,鼓励农民以资产、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益。二是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行联组发展、整村推进的办法,扩大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单体规模,取得规模效益;把推进土地股份合作与发展高效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土地股份合作中高效农业所占面积达到60%以上。三是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充分利用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机遇,重点在那些经济实力较强、产业特色明显、地处城郊结合部和工业园区所在地的村组实行社区股份合作,建设标准化厂房、门面房和宿舍楼等,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带动农民增收。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切合实际的原则,使创新农村生产方式、发展农村经济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规划相衔接,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二是积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通过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等措施,帮助农民群众提高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三是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创新农村生产方式,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为了少走弯路,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树立一些先进典型,通过典型来示范和带动面上的工作。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探索发展高效农业和农村“三大合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与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专业协会是一种较为松散的合作形式,包括农业服务协会和专业协会等。农业服务协会为农户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专业协会主要从事专项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的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组建的社团性合作经济组织。着重为会员提供技术和运销服务,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社团组织,其前途是向具有实体的合作社方向发展。凡是从事专业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民都可以加入协会,协会对会员进行无偿和低偿服务,入会农民根据协会的要求进行生产销售。
九:农民如何致富
农民脱贫须走赋权扶贫之路 中国饮食文化论文摘要:目前农民贫困问题依然是由于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社会政策、农村基本建设能力等客观条件造成,这些客观条件最终是对农民权力的压制或剥夺。因而必须赋权于农民,让农民都有多的自我发展与自我管理的权力。中国目前在部分地区开展的以赋权为核心的扶贫模式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新出路,但在探索这一模式时要注意形成制度化与做到真正的分权化. 中国在平均指标上已经进入了小康社会,但农村的贫困问题正严重地威胁着小康社会的发展,贫困问题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尽管国家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但是扶贫投资边际效益仍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甚至还出现返贫现象。如何摆脱这一状况呢,近年来中国在农村开展以赋权扶贫理念为核心的参与者式扶贫模式为此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一、农民贫困问题长久存在的原因 在贫困成因上,龚振认为贫困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思想的贫困、组织的贫困、资金的贫困、产业的贫困、人才的贫困和政策的贫困。但从近年来中国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所造成影响,农民贫困问题也可以从发展战略、社会政策、农村基本建设能力三方面更深层次来探讨。 首先,中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实行二元制管理,这种管理制度造成了城市与农村发展两条路、两种经济政策。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发展的目标首先是完成工业化的资金积累,而当时中国的工业基础相当的落后,要靠工业自身的力量快速发展起来是相当困难,资金与原材料的缺乏就使得工业发展不得向更加落后的农业提要求,用“剪刀差”的方法从农村获得资源来满足工业需求。而工业化的发展却并没有给农村带来多大的利益,相反,工业化的结果就是城市化。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他们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被社会排斥,成为了“‘新贫困’群体” 。 其次,中国实行的社会政策从来都是以城市为重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对城市实行的“生老病死有依靠”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只要有城市户口,一个人从生到死都享受到了一种国家全方位的福利保障。而农村基本上只有一个“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形式,在各个大队设立由赤脚医生为主打的医疗服务,尽管在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废的社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安排与照顾,保证年幼的受到限制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这对于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农村这些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至多在农村产生了一个“五保”制度。农村的社会保障范围太低、待遇太少。 再次,农村由于种种原因在生产建设、自我发展方面缺乏基本建设能力,许多人认为与农村自然条件差、农民素质低下、农业发展的速度赶不上工业发展的速度有关。似乎农民的贫困原因是农民自身原因造成的,但总观中国发展的历程来看,导致农民至今依然贫困的原因恰恰是社会客观条件造成的。农民有着强烈的摆脱贫困的意愿,从目前许多农民不得不离开乡土到对农民具有歧视的城市寻找生存机会可以看出,农民不仅有意愿改变目前的生存状态,他们也有能力去改变农村的面貌,只是社会有了过多的对农村发展的限制造成了他们的能力得不到发挥。 二、赋权对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意义 反贫困领域认为,要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彻底摆脱贫困,发展战略必须保证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可持续性,使经济行为兼顾到生态与环境的合理发展,发展战略与当地原有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组织结构相一致,并把可持续发展与参与式发展方法紧密相关,有了公众的广泛参与,发展才能具有可持续性。 “赋权”一词来自阿马蒂亚·森的《贫困和饥荒》,也......余下全文>>
十:今后农村耕地政策如何改革
首先,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是2003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承包政策方面的主要工作。由于在二轮延包结束时的土地承包格局,并不完全符合当时的土地承包政策。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格局作为强制握的规定,法律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应该对照法律的规定,纠正各地土地承包中与法律不一致的做法。这样部分未将土地承包权确立到户的地方可能“返工”,承包期不足30年的地方可能处长到30年,农民将得到一定的好处。
其次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包括承包、占有、经营、收益、转让、入股、抵押、继承等各种权利的法律涵义,以及如何在集体与农户之间具体划分。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和流转合同的债权属性。
再次,要建立集体土地价格评估体系和土地流转中介市场。地租、地价是调节土地流转的经济杠杆,其评估体系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设。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由于地租、地价形式的确立,直接解决了实际操作中价值尺度的难题,使土地流转可以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不同的社区之间通行,从而使土地转让报酬规范化、制度化,成为流转活动中利益补偿的准则,推进土地流转进程。为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地租在区分土地资产收益和合理经营收益上总的原则应该是绝对地租归国家,级差地租I归集体,级差地租II归经营投资者。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或者是级差地租I,或者级差地租II,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有的地方还可能出现“地租负值”现象,土地转让,非但得不到收益,还要“倒贴”。确定地价的方法很多,较易操作的是土地收益还原法和市场比较评价法,在实践中,这两种方法是结合运用的。以地力评价为依据,确定土地的理论价格,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起到调节作用是十分必要的。土地流转时,根据地力的增减给予补偿和处罚,由此建立起培肥地力的机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地力下降这一难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地租实现其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能[9].另外,还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市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着双边垄断的现象,即土地的转让方找不到土地的受让方,土地的受让方找不到土地的转让方,农村土地转让信息的取得主要依靠邻居、亲戚、朋友及农村干部的信息交流,因此获取信息的难度大,成本高。这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缺乏信息中介。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信息中介与发布组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接受咨询,勾通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妥善处理土地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承担提供信贷、技术、物质服务,从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切要严格遵循“有条件、自愿、有偿、公平、合法”的农村土地流转原则。土地流转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经济发达地区,人均土地资源很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部分已经转移。二、三产业发达或者本地产生了经济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有充分的资金、人才、市场等条件支撑,农民又自觉要求进行土地流转的地方。
又次,积极促进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自我保护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谈判能力。土地制度的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都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制度变迁的方向,不仅取决于效率原则的指向,还取决于与此相关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对谈判能力的强弱。在城镇化及与此相关的土地农转非过程中,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要规范政府行为,有效地维护农民利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社会保障权),必须有相当发达的农民组织作支撑。农民要制约土地负担的迅速增长,要在与农产品经营有关的诸多“谈判”中,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改变其被动接受的地位,必须依靠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