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危害

一:车辆超限、超载有哪些危害?

车辆超载是指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或人数超过行驶证的核定在质量或人数;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制。

车辆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危害主要有: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因此,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或乘客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

二:超限运输的社会危害性是什么

超限运输指被运输的标的物超过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现有公路技术荷载标准(空间)规定的一种违法运输行为。实质是运输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与公路建设技术等级滞后之间的矛盾。直接危害全社会的正常通行权。

三:车辆超载的危害是什么

超限超载的危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外出的需求量也就越来越大。虽然交通体系不断完善,但是在我们昌江黎族自治县多数人外出还要依靠公共汽车。由于大部分公共客车是私营的,这些私营车站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以及车主为了自身利益需求,拼命地往车里塞人,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针对上述问题,经过我们开了一次社会实践调查后得知: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极大。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回增加40%,一辆超限2倍的车辆行使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使16次;一辆36吨的超限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破坏100元代价。在我县东风路.矿建路段,都是水泥车.矿粉车,重型货车的必经之路。尤其是超载的矿粉车,风吹一起来,矿粉就满天飞,不但影响我县居民身体健康,扰乱人民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使公路路面不堪负重。前两年我县进行路面大翻修,单不仅路面又出现了沉陷.破损等现象,都是由于车辆严重超限所造成的,现在我们又可以看到了那熟悉的字眼“路面施工,车辆绕道行使”这样一来严重阻碍了我县经济不能快速发展。 (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低。 从事运输业的人,受利益驱动,“多拉快跑,出事快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主要与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是有关的。4月23日我们调查小组到街道两旁进行问卷调查,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 是一位个体户客司机,为了你的利益,你会超载吗?有80%的人笑着回答:“会,一定会,有钱赚什么都干。”正是因为这些交通安全意识浅薄、受利益诱惑的运输者,才导致了运输业畸形发展,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的筹措给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其实就我县情况来看,超限超载现象并不难看出,尤其是到了节假人客流高峰期,每辆客车都是挤得满满的。几乎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有时一些个体户客车的售票员已售票员之间发生枪客现像,凡一看到手提行旅包、站在车站旁边候车的乘客。他们都会争相地冲过去拉客,把乘客的行旅包“夺走”,然后迅速地般上车去。忘有限的车厢里塞人。有的司机为了能够多跑几趟,他们拼命的把油门一踩到底,把车开的飞快。这种现象对已我们来说是司空见惯的,可是一些外地游客就会感到莫名其妙,还以为是在上演“抢劫案”和“飞车特技”呢!这样一来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严重影响了我县交通安全形象。 (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超限运输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就会导致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为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等。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所造成的。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提供的资料得知:在我县2004年7月6日,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在我县境内西线高速公路178km+900m处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车辆载26吨钢筋,已超过核定质量的14吨。严重超载又由于驾驶员疲劳驾车造成侧翻。这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给了我们一个血淋淋的教训。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维护交通安全不仅仅是从事运输业的事,而且是每个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只有我们积极参与维护交通安全的活动中去,才能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四:什么是超限运输?

超限运输

被运输的设备、构件或货物,其外形尺寸、高度、重量长度超过了运输部门或交通部门所规定的范围,而采用了特殊措施来进行运输作业。 是指超过公路建筑限界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的限界或总负载超过公路、公路构造物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五:车辆超载超限的对车辆危害包括哪些

车辆超载是指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或人数超过行驶证的核定在质量或人数;车辆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制。 车辆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危害主要有: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因此,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或乘客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的装载规定,不得超限超载。

六:2017年超限运输新规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8月18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6年8月19日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第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推行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 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 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余下全文>>

七:超载对路面的影响有哪些

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3]。按照福建省超限运输赔(补)偿费100元/吨标准收取,路政部门收取的钱只是超载车辆对公路损坏修复载重量增大后,路面就会发生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国道319线龙岩、漳州路段,每天都有6000多部超载车辆在公路上来回行驶,龙岩路段已经不堪负重,路面龟裂、错台、石拱桥拱圆裂缝等损坏情况非常突出,漳州超限运输的路段有80公里长,维修已耗资几千万元,平均每年修复投资上千万元。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载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吨的货车使用[5]。难怪漳州的战备大桥、工农兵大桥、西溪大桥、江东大桥和郭坑大桥等都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除重建,有的禁止汽车通行,只允许摩托车、自行车和行人通行。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轮一转,钞票成捆”。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感冒”,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开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断,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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