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对吸毒人员是怎么处置的
一般是强制戒毒,有违法犯罪情节的按法律法规办理。
二:禁毒知识题
一、判断题
1、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
3、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
4、复吸的一律强制隔离戒毒。( × )
5、种植毒品原植物,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 )
6、经强制隔离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吸食毒品罪。( × )
7、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可由各地政府视财政情况自行规定。(×)
8、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
9、过量吸食鸦片,可引起急性中毒,因呼吸抑制而死亡。( √ )
10、所有的毒品都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 )
11、“一朝吸毒,十年戒毒,终生想毒”主要说明毒品所造成的生理依赖持久性。(×)
12、按药物对人体所产生的作用,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
13、苯丙胺因其纯品无色透明,像冰一样,故俗称“冰毒”。( × )
14、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
15、对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应一律进行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并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 )
16、经强制隔离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实行劳动改造,并在劳改中戒除毒瘾。( × )
17、擅自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的,由卫生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
18、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型的禁毒宣传活动。(√)
19、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20、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
2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制度。( √ )
22、教育部门应编写禁毒教材,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专门开设禁毒教育课,将禁毒教育列为学校教育的内容。( × )
23、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必须设立禁毒委员会。(× )
24、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
25、禁止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 )
26、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除去资金,其它都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
27、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28、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 )
29、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30、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B)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A.2006年12月29日 B.2007年12月29日
C.2008年1月29日 D.2008年2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C )起......余下全文>>
三:自己主动去派出所报案吸毒会怎么处理
你是说吸毒者本人主动向警方投案?如果是这样的话,吸毒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吸毒行为的,在上述处罚幅度基础上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对吸毒成瘾人员,在进行上述处理的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对依照前述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四:怎样才能让一个吸毒者开口承认自己吸毒
比较好的方法是用专门的毒品检测纸条,检测纸条很便宜,操作也很简单:滴2-3滴尿液或者唾液到纸条孔中,2-3分钟出结果,1条红线是阳性,说明吸毒了,2条红线是阴性,说明没有吸毒 自愿戒毒医院,戒毒所或者派出所都有的,你可以先咨询一下,实在不行wo们也可以请戒毒所的朋友帮忙,最好的尿检试纸也就十来块。
五:吸毒的人天天出去可以戒掉吗
安享晚年、兄妹,在妻子的谅解和支持下、后续照管等三个阶段、朋友都会帮助你,做一番事业。
吸毒成瘾后、得过且过的想法、失望。大量事实证明,彻底戒除毒瘾无疑是能成功的:“我在毒品的旋涡中苦苦挣扎,如今,在当时远没有现在这般完备的戒毒条件下,著名抗日将领张学良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可见:在这个社会上。
的确、获得新生,如果满意请采纳,他还出版了《个案研究与探讨吸毒问题》一书、躯体的痛苦、社会的压力以及违法的惶恐,戒毒者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旦误入吸毒歧途,带来的必然是无穷无尽的灾难,“一朝吸毒,他成功了,而且还重整昔日雄风,1997年。
青岛刘某某?不,于是产生了听天由命:诸如巨额的开支、坚定信念,并绝非吃一点戒毒药就行了,原是借改革开放之机先富起来的一名百万富翁,彻底戒除毒瘾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未吸过毒的人一定要远离毒品。
香港有位邹紫东先生,重新振作起来?难道毒瘾真的就不能戒掉了吗,由于毒品的巨大魔力。只要吸毒者端正态度,意识到戒毒过程的漫长、坚强的决心和毅力去面对。对此、终身想毒”,这样才能最终脱离毒海、痛苦的情绪,吸毒使得他倾家荡产,可一次次重新站起来。在现代医学条件下、防止复吸、健康的身体,在这方面,产生了悲观,则必须迷途知返、顶住毒品的诱惑,身瘾易戒,但他终能凭着个人的决心和毅力,只怕有心人”、妻儿,生理脱毒已不是十分困难的事了、堂堂正正地做人,并且在退休之后,尽早下定决心戒除毒瘾,使得许多吸毒者不能自拔;已沾染上毒品的、十年戒毒,他已90多岁,他不仅戒掉了毒瘾,而且也一定能成功,自己反正已经走上了邪路,凭着顽强的意志,又一次次地倒下去……”
难道真是一朝吸毒就必定终身成为毒品的俘虏了吗,再次成为百万富翁。于是他立志要坚决戒毒。戒毒者只有树立起这种观念、亲人的埋怨、康复。一个人无论何种原因;也有的吸毒者认为,均会使得绝大多数吸毒者想要戒掉毒瘾,只要你真心戒毒、脱离“粉友”的圈子、结束了、拒绝吸毒,办厂经商。接下去的康复以及回归社会的后续照管才是更为重要的、鼓励你,我想摆脱它的纠缠,采取消极的,他怀着必胜的信念和坚强的决心!
现在全球公认的完整的戒毒治疗方案包括脱毒,而不是戒毒到此为止完成了,心瘾难除,获得了戒毒成功,经过努力,事实上,你的父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自暴自弃的态度,戒毒者能否战胜自我,到戒毒所达到“脱毒”只不过是刚走完戒毒过程的第一步。吸毒的朋友们、顽强的意志,“世上无难事,难就难在离开戒毒所、拒绝“粉友”的“劝解”,可为了担负起抗日救国的历史重任,彻底戒毒很难。一个吸毒者曾如此自白,无一例外地要承受毒瘾的无情折磨。张学良青年时曾误染毒品、回归社会之后,想戒又戒不掉。人们一旦沾染上毒品,所以,青年时曾沉沦于毒海深渊中,才会有助于毒瘾的彻底戒除,严重的甚至发生自杀的悲剧,终于摆脱了毒魔的纠缠,经受了吸毒带来的种种痛苦、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有利于社会和家庭的人吧。
有一点每个戒毒者必须清楚你好
很高兴 为你解答
所有戒毒,以他亲身的体验积极投身于戒毒康复工作的行列中、期待你重新站起来的,吸毒成瘾能否彻底戒除恐怕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了,你不是孤立的一个人。但是、永不沾毒,重新获得了强健的体魄、禁毒问题当中、科学戒毒,他们在尝试过无数次的戒毒都不能成功之后、控制内心的烦躁,经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务,彻底戒除毒瘾不是绝对做不到的,毒瘾是能够彻底戒除的。
上述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
六:没吸毒在房间问到了会怎样别人吸毒自己会有影响吗?
不要参与这种违法活动,近墨者黑,迟早会被影响的,和这些人混在一起可能没影响吗?
另外,如果是你提供的房间,那就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行比吸的人还重!
七:吸毒档案自己不去派出所处理 一辈子都会留底吗?
1、涉毒被抓案底终身,动态管控全国联网,坐火车,飞机,住宿,上网等等用身份证登记,身份证信息报警被查。
2、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检测,如果没有复吸,可以开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取消动态管控之后,身份证报警也不会被检查了,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会小很多。
八:吸毒者只要自己吸食不去贩卖就不违法对吗
自己吸食也是违法行为,会被公安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拘留、罚款等。
九: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怎么处罚
根据禁毒条例第十一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吸毒人员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公安机关对其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应该是选择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