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代表现实表现

一:人大代表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XXX,男,汉族,出生于1987年6月,本科学历,2011年毕业先后在维西建工集团、云南易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

一、思想、政治上的表现(思想是意识精神,政治是行动表现)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积极参加团支部和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讲政治,讲大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能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注意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靠拢,自觉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道德品质上的表现

我热爱祖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诚实有信,待人诚恳、友善;能够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工作生活上得表现

我在工作中,谦虚好学,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积极进取,能够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客户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办事情即能坚持原则,又能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具有一定的协调和组织能力。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生活上,勤俭朴素,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孝敬老人,关爱家人。

四、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尽管我的工作突出,成绩优秀,学风端正,多年来在学习、工作、思想情况等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学习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深入,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的经验和方法还不够完善的问题。

二: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表现及推荐理由因怎样填写?

某某同志政治上成熟可靠。该同志自觉坚持党性锻炼,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注重改造世界观、人生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指导工作,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宏观上把握工作方向,微观处安排细致周到。

组织领导能力强,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该同志长期在一线工作,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后担任一线领导岗位工作多年,思路清晰,判断敏锐,长于沟通,善于组织协调、驾驭全局的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刻苦钻研信息化新业务、新技能,具有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的能力;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富于改革创新精神,有效推动了工作发展。

为人谦虚真诚,处事正派、严谨、踏实。该同志心胸宽容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都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办事群众,热情周到、积极服务。对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能主动的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展现了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

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该同志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始终按照《党政干部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率先垂范的做人准则,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订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自觉的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大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该同志作风过硬。从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抓起,全面加强了作风建设,提高了自身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讲党性、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同群众一道加班加点,带着同志干,干给下属看,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

该同志工作成绩突出。转业十几年来,一直战斗在工作第一线,以实际行动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重要思想,。由于成绩显著多次立功受奖,其中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三:什么是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中的主要表现?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是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中的主要表现。

德是顺应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规律去做事,不违背自然规律发展去发展社会,提升自己。

能是才干,本事,能力。

勤是做事尽力,不偷懒。

绩是功业,成果。

廉是不贪污,廉洁。

四:领导班子综合评价材料

没有.

五:如何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渠道。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需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共同思考。下面,就什么是议案、建议,为什么要提出议案、建议,如何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这三方面的问题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学习。

一、什么是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关于议案的概念和内容

所谓议案,“议”是商量、讨论的意思,“案”是为解决某一问题的意见、办法、措施。代表议案,就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法定代表和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审议的,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1、代表议案的主要特征

一是政治性。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为人民信赖的人。代表提出的议案,具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二是民主性。议案又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充分体现了集中的人民意愿,参与提议案的代表,要经过调研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议案。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提供议案文本,经附议人认真审阅同意后,再签名附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过半委员审查同意,在全体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并以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能成立。

三是权威性。提议案,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种权利,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集中体现。议案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因而,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威性。

2、代表议案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第一,要达到法定人数才能提出议案。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法定人数,人大代表才能提出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0人以上代表联名,有权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乡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乡级代表5名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议案。由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间都比较短,为了对议案进行及时的处理,会议主席团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代表议案必须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第三,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由人大处理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1)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事项。(2)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事项。(3)关于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4)关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建议。(5)关于加强和改进本级国家机关建设的重要建议。(6)关于罢免由本级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的事项。议案一经过大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规定,县级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1)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应当由乡镇(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的地方性事务;(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4)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事务;(5)其他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对代表议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提出一件议案的理由,内容要简要、具体、明确,包括所提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案据,所提议案的基本......余下全文>>

六:希望代表们提出更多高质量的议案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渠道。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需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共同思考。下面,就什么是议案、建议,为什么要提出议案、建议,如何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这三方面的问题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学习。

一、什么是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关于议案的概念和内容

所谓议案,“议”是商量、讨论的意思,“案”是为解决某一问题的意见、办法、措施。代表议案,就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法定代表和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审议的,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1、代表议案的主要特征

一是政治性。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为人民信赖的人。代表提出的议案,具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二是民主性。议案又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充分体现了集中的人民意愿,参与提议案的代表,要经过调研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议案。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提供议案文本,经附议人认真审阅同意后,再签名附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过半委员审查同意,在全体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并以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能成立。

三是权威性。提议案,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种权利,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集中体现。议案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因而,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威性。

2、代表议案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第一,要达到法定人数才能提出议案。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法定人数,人大代表才能提出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0人以上代表联名,有权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乡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乡级代表5名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议案。由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间都比较短,为了对议案进行及时的处理,会议主席团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代表议案必须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第三,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由人大处理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1)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事项。(2)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事项。(3)关于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4)关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建议。(5)关于加强和改进本级国家机关建设的重要建议。(6)关于罢免由本级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的事项。议案一经过大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规定,县级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1)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应当由乡镇(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的地方性事务;(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4)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事务;(5)其他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对代表议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提出一件议案的理由,内容要简要、具体、明确,包括所提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案据,所提议案的基本......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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