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存储条件

一:保存药物的基本要求

药物根锭品种不同,贮藏条件也不一样,主要有几个专业术语:

阴凉处:小于20℃

凉暗处:小于20℃且避光

冷处:2~10℃

药库湿度保持在45%~75%

二:药品储存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1)色标管理

为了有效控制药品储存质量,应对药品按其质量状态分区管理,为杜绝库存药品的存放差错,必须对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

合格药品――绿色;不合格药品――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黄色。

按照库房管理的实际需要,库房管理区域色标划分的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或区)、退货药品库(或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或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或区)、待发药品库(或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或区)为红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防止出现色标混乱。

(2)搬运和堆垛要求

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药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3)药品堆垛距离

药品货垛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药品垛堆的距离要求为:药品与墙、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另外仓间主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0厘米,辅通道宽度应不少于100厘米。

(4)分类储存管理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管理的仓库,按照药品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可储存于同一仓间,但应分开不同货位的药品有:药品与食品及保健品类的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应专库存放、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存于同一仓间的药品有: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以及危险品等。

(5)温湿度条件

应按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库中,药品经营企业各类药品储存库均应保持恒温。对每种药品,应根据药品标示的贮藏条件要求,分别储存于冷库(2-10℃)、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0-30℃)内,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75%之间。

企胆所设的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所要求的温度范围,应以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规定的储存条件为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即所经营药品标明应存放于何种温湿度下,企业就应当设置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如经营标识为15-25℃储存的药品,企业就应当设置15-25℃恒温库。

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 20℃以下有效期3年, 20-30℃有效期1年,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

(6)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

应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储存仓库,合理控制温湿度条件。对于易虫蛀、霉变、泛油、变色的品种,应设置密封、干燥、凉爽、洁净的库房;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如冰箱、冷柜。

对于毒麻中药应做到专人、专帐、专库(或柜)、双锁保管。

三:药品贮藏条件

应密闭,在凉暗处指:防潮,防太阳直射,防高温;

凉暗处的温度应在20度一下,湿度最好在45%-75%;

凉暗和阴凉干燥不一样,但你说的药品储藏条件中有应密闭,所以间接提示了应该防潮。

参考资料:Good Supplying Prac梗ice(GSP)

四:一般的药店存储药品时符合药品对环境的要求吗?

按药品包装上标示的温度储存药品。常温保存的药品要在10℃-30℃一下,阴凉处保存的药品不能超过20℃,需冷处储存的药品应该在2-10℃之间。达到这样要求的就可以认为是符合药品储存要求了。

五:药品应该如何保存?

许多家庭都有这样的困扰:吃不完或暂时用不到的药品想留到下次使用,可是往往还没过有效期就变质了。 绝大多数药品都很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这些变化的常见原因包括光线、湿气和温度等。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如暗处的抽屉等。不可存放在浴室,以免药品受潮破坏药性。因此,按照说明书的指示准确地存放药品,无疑可以延长药品的寿命。

口服盒装药(口服排装药)

如果外包装没有损坏,依原厂制定之有效期限为准。

口服散装药

分装后依分装药袋期限(若有异状应丢弃)。

外用药膏

只要没有变质,依原厂制定之有效期限为准,若为散装药膏,保存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外用药水(外用水溶液或悬浮液) 保存期限为三至六个月。

口服药水(口服水溶液或悬浮液) 依产品不同,保存期限为一至四周之间。

眼药水、眼药膏 开封后一个月。

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塞冰箱!药品的保存温度其实很多元,世界卫生组织归纳出以下几种可能性:

冷冻 维持-20°C,疫苗通常以此温度保存,并由专业机构设立相关保存设施。

冷藏 介于2°-8°C,通常指家用冰箱的下层柜,例如糖尿病患者须施打的胰岛素在拆封/未拆封时宜存放于4°C的环境中。这个温度区间也可用来短期存放疫苗。

阴凉 介于8°-15°C。

常温 介于15°-25°C。

湿气、光线亦不受药品欢迎

除了温度之外,潮湿、光线也是造成药品变质的因素,例如阿斯匹林 (Aspirin) 就会因为高温或潮湿而分解,产生对胃部有害的物质。以湿度来说,世卫组织建议药品应存放于相对湿度低于60%的环境中。

透过以上说明,可以发现药品的保存环境不是只有冷藏一途,下回想把药品塞进冰箱前,仔细回想医生或药师的嘱咐,千万不要自作主张。

一般来说,药品分为「外用药」与「内服药」,两者使用方法不同,若是放在同个容器中可能会导致误食外用药的情况,「分开存放」才是正确的选择。

六:药品的保管原则

1、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指定专人保管。3、危险品应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按其危险性质,分类存放于有专门设施的专用仓库。4、有效药品按效期远近,按批号,依次专码堆放。并按“中国医药公司医药商品调拔责任制”规定的期限,定期报告业务部门及时销售。5、长期储存的怕压商品定期翻码整垛,货垛间应采取必要的隔垫措施。6、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和标记。要查清原因,及时处理。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药品征得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返回库存。退货要作记录(包括退货单位、日期、品名、规格、数量、退货理由、检查结果、处理日期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并保存两年。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记的要求,安全操作,防止野蛮装卸。(五)就厂直拔药品要注意与库存同品种及时轮换,国家储备药品和外库储存药品及时轮换更新。(六)要贯彻“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药品出库时登记生产批号或年、月、日,有效期限及入库年、月、日。要把好药品出库验发关,变质和过期药品严禁发货。(七)各医药仓库,凡库容面积在3000m以上的,均应建立养护专业组织,小于3000m的仓库应设立专职养护人员。(八)药品养护工作的任务1、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科学储存。2、检查库存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他间温湿度管理,及时调整库存条件。3、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抽查,循环抽查的周期一般为一个季度,易变质药品要缩短抽查周期。4、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养护措施。配合保管人员对有问题品种进行必要的整理。5、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拟定药品检查计划和养护工作计划,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并予以实施。6、建立药品养护档案。7、对重点品种开展留样观察,考察变化的原因及规律,为指导合理库存,提高保管水平和促进药厂提高产品质量提供资料。8、开展养护科研工作,逐步使仓库保管养护科学化、现代化。

七:新版gsp对于药品的冷藏有哪些规定

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第一条 企业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环节,根据药品包装标示的贮藏要求,采用经过验证确认的设施设备、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对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状况、运输过程中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保证药品的储运环境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储运设施设备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并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一) 冷库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库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的功能,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二)按照企业经营需要,合理划分冷库收货验收、储存、包装材料预冷、装箱发货、待处理药品存放等区域,并有明显标示。验收、储存、拆零、冷藏包装、发货等作业活动,必须在冷库内完成。 (三)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其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冷藏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 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 (四)冷藏箱、保温箱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冷藏箱具有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保温箱配备蓄冷剂以及与药品隔离的装置。 (五)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 可实时采集、显示、记录、传送储存过程中的温湿度数据和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 (六)定期对冷库、冷藏车以及冷藏箱、保温箱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和相关附录的要求,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行验证,并依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和条件,制定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规程。 第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冷藏、冷冻药品进行收货检查。 (一)检查运输药品的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是否符合规定,对未按规定运输的,应当拒收。 (二)查看冷藏车或冷藏箱、保温箱到货时温度数据,导出、保存并查验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确认运输全过程温度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三)符合规定的,将药品放置在符合温度要求的待验区域待验;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将药品隔离存放于符合温度要求的环境中,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四)收货须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工具、到货时间、到货温度、收货人员等。 (五)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同时检查退货方提供的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收,做好记录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储存、运输过程中,冷藏、冷冻药品的码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冷库内药品的堆垛间距,药品与地面、墙壁、库顶部的间距符合《规范》的要求;冷库内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范围内,以及高于冷风机出风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 (二)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第六条 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对在库储存的冷藏、冷冻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 药品储存环境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防止温湿度超标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第七条 企业运输冷藏、冷冻药品,应当根据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度要求、外部环境温度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温控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控制符合要求。 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实时采集、记录、传送冷藏......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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