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2016新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谁知道

看情况,事故责任划分,伤残等级,居民性质,被抚养人人数等。

二:2015年新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 8742元

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365元

3、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23214元

4、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 :17685元 

8742或23214

三:新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时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就使得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上变得操作性更强,对被扶养人的保护也更为全面。

详细的关于以上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具体的计算方式、索赔技巧、索赔注意事项及索赔索要提供的证据,楼主可以参考(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网)(百度搜索)有详细的介绍,还有各个省市的交通事故死亡及各级别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明细,你大概算一下,看能赔多少。

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们忙,他们中心网有专业律师免费在线解答,你也可以直接在线咨询。他们中心特聘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汪友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在业界很有名气,可以先办案后付费不成功不收费,希望可以帮你解决问题。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采纳O(∩_∩)O~!

四:2016新疆伊犁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五:2016新疆非农业户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车祸死亡人身赔偿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20年: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5000元

5、家属误工费:家属工资÷30×3人×15天

6、被抚养人生活费: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8343.50 ×(18-实际年龄)÷2

7、精神抚慰金:20000-100000元(根据事故责任认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1-7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六: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当地08年度纯收入×20×10%

七:新疆地方法院审理兵团赔偿人的交通事故按什么标准

一、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

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2、调取住院病历,做伤残鉴定,确定损失;

3、确定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定保险公司;

4、收集相关证据,提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诉讼;

5、交通事故处理比较专业,委托律师代理。

二、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肇事方:

1、事故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

2、确定事故责任后,积极跟受害方联系,协商;

3、诉讼过程中积极答辩,委托律师,制定应诉方案。

八:新疆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怎么计算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死亡,主要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救助费用,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用,需要抚养 赡养人员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第三,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一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九:新疆伊利交通事故伤残九级怎么赔款

9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赔偿年限,其他赔偿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的赔偿数额为上述总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先承担,不足部分再*20%-30%由个人承担。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办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诉案件办理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了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等处罚裁决后,就处罚裁决的内容提起行政诉讼。

—, 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以解开心中的疑团。有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图、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鉴定结论(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认定责任的依据是指事实依据、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中事实依据是各种证据加以证明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理论依据是指有关碰撞力学、汽车理论、交通心理、法学、痕迹学等理论,法律依据是指有关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法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由主要是指为什么要认定当事人负交通事故责任和具体负哪一种交通事故责任。‍‍二, 如果疑团仍未解除,甚至还认为:责任认定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法规适用不准等,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后,15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以原责任认定进行询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责任认定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拟写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包括首部、主文、尾部三部分。首部主要由:一是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二是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的;三是重新认定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单位等。主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何具体要求。尾部应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注意不要写成拟写申请书的年、月、日。  2、注意事项:在拟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弄洁楚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责任是绝交通事故当事人定的,不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车辆所有人、当事人的单位以及其负责人、当事人的雇主等都不能成为重新认定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死亡,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人均无权代理)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如果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及无近亲属,可以请法定代理人提起重新认定,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只是以代理身份出现。  二是被申请人是认定责任单位,而不是个人。这里有很多当事人会认为是某个办案人员办案不公,认定责任有偏向性,而对办案人员进行申诉,要求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这是错误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不是某个办案人员认定的,而是公安机关集体认定的。所以,被申请人是指某个公安机关而不是指个人。  三是第三人,这主要是在......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