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报名参加CNAS认可评审员培训
一﹑ 您如果想被CNAS聘用为认可评审员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作为认可评审员的基本条件:
(1)培训:参加CNAS承认的 “认可评审员初始培训课程”,并且考试合格;
(2)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全部工作经历:大专学历为6年以上(含6年)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为4年以上(含4年)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
(4)特定工作经历:
a. 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全部工作经历中至少有2年管理体系工作经历;
b. 实验室、检查机构评审员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应至少4年;大学以上学历的,全部工作经历中至少有3年。
2.作为认可评审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1)身体健康,65岁(含)以下。
(2)会操作电脑,至少熟悉WORD和EXCEL文字处理软件。
(3)拥有个人相对固定的e-mail信箱,能方便地联络,且能上网和下载文件及传输文件。
(4)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流利。
(5)文字表述力强,善于交流和沟通。
(6)有较充足的时间参加CNAS认可工作。
(7)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且目前还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不是单纯地从事管理工作,尽管你以前有过从事技术工作的背景。
二、 培训后的聘任条件
需特别强调的是,培训考试合格是评审员聘用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不代表培训合格后一定会被聘用。 经考试合格后,您的个人信息会直接进入CNAS备选评审员库,CNAS评审员处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选择聘用人员:
1. 目前需要的认可领域的人员。
2. 业务处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所需的认可领域的人员。
3. 授课教师着重推荐的课堂表现优秀的人员。
4. 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其背景充分的人员(适用时)。
聘用时需综合考虑以上所有条件。需要聘用的人员,CNAS将发出聘用邀约。接到邀约的人员,可按邀约中的说明向CNAS申请认可评审员的聘用。未接到邀约的人员,目前暂不聘用。由于认可评审员是CNAS内部资源,不聘用时不予解释理由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什么时候开始
独立、公正,主要变化2015版新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 1,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2,公布“红名单”和“黑名单”。 5。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法律责任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规范,公平竞争、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施分类监管、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减轻机构因许可有效期短带来的频繁评审负担。根据机构的信用等级、放宽检验检测机构主体准入条件,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3、诚信、将原有资质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与之前相比
三:如何考取安全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要参加当地安监部门或安监部门委托的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及考试,安监部门负责发证
四:标准化评审员报考的条件是什么?具体些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水利或安全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评价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之一;
(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四)经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八条 评审工作人员的从业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二)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三)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不得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四)在评审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五)不得在两家以上评审机构从事评审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五:对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应加强哪些方面的要求
个人理解:
评审员培训和管理是持续性工作,因此培训和管理内容应和评审形势和任务相适应
1、阶段性文件要求的培训,如管理办法和准则变更,要对新规定进行宣贯培训
2、评审要求和管理内容培训,如每年新的任务形势和要求
3、技术性培训,因培训机构能力而定,正常情况下评审员也应自学和接受培训来满足技术要求的提升,如行业新方法、特殊评审过程、标准
4、评审员素质培训,职业道德培训。
六:如何成为CNAS认可评审员求解
一﹑您如果想被CNAS聘用为认可评审员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作为认可评审员的基本条件: (1)培训:参加CNAS承认的“认可评审员初始培训课程”,并且考试合格; (2)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技术职称; (3)全部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为4年以上(含4年)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历; (4)特定工作经历: a.认证机构认可评审员在相应认可制度里具有至少2年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b.实验室、检查机构评审员至少有2年与合格评定相关工作经历,包括认可、认证、检测、审核、标准化等。 2.作为认可评审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1)年龄60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可能影响正常评审工作的身体障碍; (2)会操作电脑,至少熟悉WORD和EXCEL文字处理软件; (3)拥有个人相对固定的e-mail信箱,能方便地联络,且能上网和下载文件及传输文件; (4)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流利; (5)文字表述力强,善于交流和沟通; (6)有较充足的时间参加CNAS认可工作; (7)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评审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背景,且目前还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不是单纯地从事管理工作,尽管你以前有过从事技术工作的背景。 61二、培训后的聘任条件 需特别强调的是,培训考试合格是评审员聘用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并不代表培训合格后一定会被聘用。经考试合格后,您的个人信息会直接进入CNAS备选评审员库,CNAS评审员处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选择聘用人员: 1.CNAS目前需要的、具有某一认可制度特定评审能力的人员; 2.授课教师着重推荐的课堂表现优秀、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人员; 3.其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广度和深度较为突出的人员。 聘用时需综合考虑以上所有条件。需要聘用的人员,CNAS将发出聘用邀约。接到邀约的人员,可按邀约中的说明填写并反馈《认证机构评审员聘用申请表》或《实验室、检查机构评审员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对于表格信息填写完整、相关材料提供充分的人员,将予以优先考虑。对于未接到邀约的人员,目前暂不聘用。CNAS评审员处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七:有谁知道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证 师资/国家级 这种类型的审核证在哪里可以参加,都有什么要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是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评审员证书,并受其指派对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评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的申请、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所辖区域内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未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第六条 申请评审员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者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在实验室从事产品检测、校准、检查或者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三)掌握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评审方法和技巧;
(四)具有与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协助或者独立开展现场评审活动;
(五)国家认监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承担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请。
承担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申请人应当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工作经历和评审经历);
(三)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学历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第八条 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其颁发评审员证书。
国家认监委制订统一的考核题库,印制统一的评审员证书。
第九条 评审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评审员进行评审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 评审员严格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未依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程序或者时限实施评审活动;
(二)对同一实验室既实施咨询又实施评审;
(三)与所评审实验室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
(四)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五)收受和谋取当事人的钱财等其他形式的不当利益;
(六)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 评审员通过参加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定期业务培训,以提高其评审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第十三条 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评审员的评审活动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查阅评审档案记录和询问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评审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中(一)、(二)、(三)规定的,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暂停其承担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并予公布。
评审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中(四)、(五)、(六)规定的,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停止其承担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并予公布。
第十五条 对特殊领域的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评审时,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安排具有特殊领域执业资格的人员参加评审。
特殊领域的实验室由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第十六条 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评......余下全文>>
八:评审员最多有几种评审资格
分为国家和地方。国家认监委培训、考核和管理的评审员,主要是受国家认监委的指派负责国家质检中心、行业质检中心(实验室)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地方质检部门培训、考核和管理的评审员,主要受地方质检部门的指派负责本辖区实验室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评审。
九:如何取得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资格
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国家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从事认证工作的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认证实验室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实行国家注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hina National Registration Board forAuditors)〔简称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负责审核员、评审员的考核、评定注册资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及团体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对审核员、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负责实施对审核员、评审员的资格评定;
(四)负责对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处理与国家注册工作有关的申诉。
第五条 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申请国家注册审核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介绍;申请国家注册评审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评审员介绍;并由认证机构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国家注册委员会考核、评定注册资格;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发注册证书。
第六条 申请国家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正确执行有关认证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相应的质量管理或者实验室评审的标准、指南和有关规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接受过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从事三年以上认证、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并且有质量体系审核或者实验室评审的工作实践;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能够解决审核或者评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七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权利:
(一)受认证机构、评审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注册范围内的审核、评审任务;
(二)受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三)受认证咨询机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认证咨询业务。
第八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二)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审核、评审工作中,如实记录被审核、被评审方的现状,不得提示其改变现状;
(三)严格按照注册范围从事审核、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审核、评审报告负责;
(四)保守被审核方、被评审方的技术秘密;
(五)不得对被审核方、被评审方既提供咨询又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六)接受国家注册委员会和聘用机构的监督;
(七)按规定向注册委员会交纳注册费用。
第九条 聘用机构有权对其聘用的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进行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及处理情况应当在十日内向国家注册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对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实施监督管理。对不能履行第八条所述的各项义务,或者证实不适合承担审核、评审工作的,经国家注册委员会审议后,......余下全文>>
十:如何考取“3C认证”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评审员资格?
到ww.cqc.com.cn上关注一下 培训专栏。 有培训课程的,参加课程,考试通过。就可以了。9000的建议别考,考了,你的经历也很难保持,以后要每年两个厂,你根本拿不到任务。3C的也是同样,也是每年2个厂,你看你鼎不能保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