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迎平指出,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糸重要环节.问如何理解改革和法治的关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如何处理好依法治国的三大关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切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就必须在认识和行动上厘清和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问题。当前,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是因为部分地方和部门把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问题。首先,党对依法治国负有领导责任。执政党与法治关系的调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我党对法治负有领导责任,这是依法治国应有之义。必须正确认识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将党对法治的领导应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其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一致的。党与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要领导法治不是说党可以超越凌驾于法治之上。再次,党的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要带头遵守法律。《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要接受管理,更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和党内法规去治国理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党员和群众,应在依法执政中走在老百姓前面,带头遵守国家法律。
第二,正确处理治国理政与法治的关系。依法治国强调的就是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的政府应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确立政府的权力清单和法定责任清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改革政府的执法体制,把自己建设成为法治政府。首先,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与人治政府本质的区别是,人治政府往往权大于法、情大于法、人大于法,政府权力不受制约,政府部门以权压法,政府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普遍存在。法治政府的显著标志是政府机构职能、权限、决策程序、责任法定化,政府应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其次,政府要依法执政,接受法律监督。近年来,频繁出现的政府部门野蛮执法现象,表明政府在执法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也反映了执法部门超脱于法律之外,存在着以权代法的行为,当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依法执政要求的现象时,就要求依法对政府执法机构和人员进行制约和监督,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文明、公正执法。最后,要建设法治政府。治国理政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治国理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这就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
第三,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需要继续全面深化,另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又离不开法治这个根本保障。因此,必须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改革要于法有据。首先,要改变过去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改革要上路,法律先让路”的错误理念,坚持改革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次,改革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法治思维是相对于人治思维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推动改革,必须摒弃党员领导干部人治思维和方式;改变领导干部以改革名义想怎么样干就怎么样干的错误做法;改革中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改革中坚持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确保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决策实施的合法性;最后,要实行改革法律责任倒查。要确保改革决策公开公正,为改革决策失误倒查责任的落实创造条件,对重大决策要实行领导终身负责制,使改......余下全文>>
三:如何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
一是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进行改革开放就是要突破传统势力和旧的体制机制。任何制度只要封闭僵化,都必然要走向衰落和灭亡。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工作上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不断解放思想的结果。解放思想不是要异想天开、脱离实际、脱离国情,而是要更好地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就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把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统一起来。改革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等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必须坚持全面改革、整体推进。任何一项改革的滞后,都会影响和阻碍其他领域的改革,容易出现“木桶效应”,进展最慢的那项改革成为全面改革的约束和阻力,以致最终拖累改革的全部进程。现在,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更需要全面考量、协调推进。但这并不是说,改革不分重点、平均用力。我国许多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已经基本到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加紧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既要在各项改革协同配合中整体推进,又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三是把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统一起来。我国改革开放,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遵循,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移植,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靠空想、靠闭门造车不行,必须“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试验,不断总结。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深化,需要我们更加注重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从全局和长远出发筹划改革的战略目标、优先循序和战略重点,为人们提供可行性的“全景图”“路线图”和“时间表”。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偏废,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来谋划。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改革开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鼓励大胆探索、大胆试验,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
四是把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统一起来。我国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不可能一帆风顺、没有风险,如果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对看准了的改革,就要大胆试、大胆闯,下决心推进,争取早日取得成效。但改革开放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一次轻松浪漫的旅行,而是充满惊涛骇浪的远航,必须小心谨慎、稳步推进。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改革开放的方针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走一步,看一步。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就要把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统一起来,既要有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又要有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毅力和韧劲,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实现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
五是把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统一起来。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保障,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每一项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要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凝聚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在改革开放上形成聚焦,做到事半功倍。要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做好周密应对,积极评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应对预案,确保改革措施积极稳妥。要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步骤和力度,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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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有哪些
如何医治一个国家的病? 一场危机倒逼的改革,正在新的领导集体的带领下展开。不同的国情、不同的体制,每个国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法国著名政治家、学者阿兰·佩雷菲特眼中,法兰西就是一个病入膏肓的国家,在其经典作《官僚主义的弊害》中,他为如何医治一个国家的病给出了一些线索。我们不妨从中借鉴。 分担公共责任 是政权机构掌握着一个社会的命运。怎样去医治看得见的,也就是国家的病症呢,看来必须联系法国的行政体系是怎样管辖法国人的,这就是隐患所在。 国家首要的任务——无论从急迫性还是从重要性来讲——就是要从底层改革公共体制。混乱,这个词一语道破了主要毛病,这在本书里前前后后所谈的,我们已经认出了这些毛病。总统、政府、议会、行政机构,这些国家主角们所起的作用混乱不堪:代议士和公职人员分不清楚;层次混乱,国家与地方乱糟糟地混成一团;行政任务和议会职权也是混乱不堪。 从权力分工到层次分工 为了避免这种全面的混乱,应该重新考虑权力分工,说得更精确一些,就是使宪法条文规定垂直的权力分工,变得更加有效,并加强分层横向的权力分工。而宪法条文对这种分工甚至一字未提。因为行政机关越来越多,所以仅仅把它们孤立起来是不够的。必须在执行体系本身辨明并分清层次,否则,权力分工也只是一纸空文。 让我们先制定原则,然后按照这些原则设计一种体制,保证各种建制的平衡。另外并不需要撇开一切理想再来建立这种体制。只要清理一下历史遗留给我们的大厦就行了。 维护团结的总统 因此,总统应该维护自己仲裁与受理申诉的职责,他越少介入政府事务,就越能当好总统。 只要他警惕,不要以政府首脑或是多数派领袖的面貌出现,就可以保证团结。只要他不陷入日常的政治活动中去,就能从长远的角度上讲话。他保证条约的实施,领导外交,指挥军队,注视经济和货币方面的大平衡,为各种公共权力的行使当仲裁人。最后他还得负责指定一位能赢得国民议会信任的政府首脑。因此,他也得主持政治方向的调整,以及轮流执政的问题。他只有不越俎代庖地代替政府,才能做到这点。 人们被召到总统选举箱前,并不是为了推选一个政府多数派,而是为了推选一位最有利于团结的人;他应该有能力克服我们的分歧,超越那些似是而非的真理,我们就是面对面地拿这类东西来互相指责的,而他应能用一个更崇高的真理使我们联合在一起。1962年以来,人民获得了选择最高当局的权利,这是一种极为卓有成效的动力,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这一动力应该朝哪一方向发挥作用。它可以推动团结,这就能缓和并且逐渐治好法兰西的分裂病;但它也可以使国家这一概念本身土崩瓦解。总统是否愿意与选举他的多数混为一体呢?并把这一多数作为总统的多数呢?这是一种致命的想法,这个多数命中注定早晚会在民意测验中或是选举中变成总统少数的!唯有议会多数的概念还符合宪法。总统不该当多数派的领袖,他的天职是成为全体法国人的总统。 政府职能应限于最主要的任务 政府越少陷于行政事务中去,就越能治理国家。不管怎么说,它不应该成为无所不管的独一无二的行政管理者。国家已经担负着足够沉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它应该避免越出职守。 国家应该掌握对外关系、国防、国内国外的安全、经济政策、预算、税收、立法、司法、主要的全国性设备、无线电联络、治理国土的规划、大型公共企业、科研的优先项目…… 而其他的一切,就是说全部设备和公用事业,应该由一些被选举出来的领导负责。而今天呢?情况恰恰相反。 我们就是行政管理 ......余下全文>>
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处理好的重大关系有哪些
如何医治一个国家的病?
一场危机倒逼的改革,正在新的领导集体的带领下展开。不同的国情、不同的体制,每个国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法国著名政治家、学者阿兰·佩雷菲特眼中,法兰西就是一个病入膏肓的国家,在其经典作《官僚主义的弊害》中,他为如何医治一个国家的病给出了一些线索。我们不妨从中借鉴。
分担公共责任
是政权机构掌握着一个社会的命运。怎样去医治看得见的,也就是国家的病症呢,看来必须联系法国的行政体系是怎样管辖法国人的,这就是隐患所在。
国家首要的任务——无论从急迫性还是从重要性来讲——就是要从底层改革公共体制。混乱,这个词一语道破了主要毛病,这在本书里前前后后所谈的,我们已经认出了这些毛病。总统、政府、议会、行政机构,这些国家主角们所起的作用混乱不堪:代议士和公职人员分不清楚;层次混乱,国家与地方乱糟糟地混成一团;行政任务和议会职权也是混乱不堪。
从权力分工到层次分工
为了避免这种全面的混乱,应该重新考虑权力分工,说得更精确一些,就是使宪法条文规定垂直的权力分工,变得更加有效,并加强分层横向的权力分工。而宪法条文对这种分工甚至一字未提。因为行政机关越来越多,所以仅仅把它们孤立起来是不够的。必须在执行体系本身辨明并分清层次,否则,权力分工也只是一纸空文。
让我们先制定原则,然后按照这些原则设计一种体制,保证各种建制的平衡。另外并不需要撇开一切理想再来建立这种体制。只要清理一下历史遗留给我们的大厦就行了。
维护团结的总统
因此,总统应该维护自己仲裁与受理申诉的职责,他越少介入政府事务,就越能当好总统。
只要他警惕,不要以政府首脑或是多数派领袖的面貌出现,就可以保证团结。只要他不陷入日常的政治活动中去,就能从长远的角度上讲话。他保证条约的实施,领导外交,指挥军队,注视经济和货币方面的大平衡,为各种公共权力的行使当仲裁人。最后他还得负责指定一位能赢得国民议会信任的政府首脑。因此,他也得主持政治方向的调整,以及轮流执政的问题。他只有不越俎代庖地代替政府,才能做到这点。
人们被召到总统选举箱前,并不是为了推选一个政府多数派,而是为了推选一位最有利于团结的人;他应该有能力克服我们的分歧,超越那些似是而非的真理,我们就是面对面地拿这类东西来互相指责的,而他应能用一个更崇高的真理使我们联合在一起。1962年以来,人民获得了选择最高当局的权利,这是一种极为卓有成效的动力,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这一动力应该朝哪一方向发挥作用。它可以推动团结,这就能缓和并且逐渐治好法兰西的分裂病;但它也可以使国家这一概念本身土崩瓦解。总统是否愿意与选举他的多数混为一体呢?并把这一多数作为总统的多数呢?这是一种致命的想法,这个多数命中注定早晚会在民意测验中或是选举中变成总统少数的!唯有议会多数的概念还符合宪法。总统不该当多数派的领袖,他的天职是成为全体法国人的总统。
政府职能应限于最主要的任务
政府越少陷于行政事务中去,就越能治理国家。不管怎么说,它不应该成为无所不管的独一无二的行政管理者。国家已经担负着足够沉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它应该避免越出职守。
国家应该掌握对外关系、国防、国内国外的安全、经济政策、预算、税收、立法、司法、主要的全国性设备、无线电联络、治理国土的规划、大型公共企业、科研的优先项目……
而其他的一切,就是说全部设备和公用事业,应该由一些被选举出来的领导负责。而今天呢?情况恰恰相反。
我们就是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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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何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知乎
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既是一个相互一致的关系,又是一个相互补充的关系。1.两者在本质上是互为一致的。众所周知,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2.在功能上是互为补充的。法律是政策的转化与固化,政策是法律的渊源与来源。3.两者相互关系的正确处理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指针与方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要学会充分运用法律来贯彻和实现党的政策,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政法工作中,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提升党的领导能力与水平。
七:为什么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 无论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无论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需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必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付出更大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法治文化是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的重要支撑。要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 法治体系是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这五大体系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制度支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四个更好”,深刻揭示了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刻阐明了法治对于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意义(+微信关注求是网)。
一、全面准确理解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引领和规范是法治发挥作用、显示价值的两种重要形式。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指引国家发展方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国体、政体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基本制度及活动准则,规定了党和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反映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是一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在法制上的体现。因此,法治的作用首先体现在保持国家制度稳定,引领和确保国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确立行为规则。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国家的最大规矩,规定了每个公民、法人、政党、社团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赋予国家管理的权力并明确其边界。法治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明确告知人们,国家希望社会成员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哪些行为是允许并受到保护的,哪些行为是禁止并将受到惩罚的,并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必须遵守这些行为规则。
三是整合社会利益。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利益的根本保障。一方面,法律是社会关系和人的行为的调节器和平衡器,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法律能够最大限度凝聚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平等,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功能在于平等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以法律为准绳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在尊重个人权益基础上构筑全社会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实践证明,法治是整合社会利益的最有效机制,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实质上......余下全文>>
八:习总书记指出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你如何理解这一重要论断?”
第一,法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搞法治靠得住。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在改革中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上已经实现有法可依。现在我们现行有效的法律242件,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制定的,它们是改革的重要成果,我们要十分珍惜这些法制建设的成就。当前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首先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三,要处理好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关系,把深化改革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九:结合材料,运用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说明为什么要修改立法的相关答案
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十七届会议通过的决定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是一种意识,由物质决定,说明我国文化发展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2、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正确的意识对物质有促进作用。此决定是正确的意识,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必有强大的指导作用。
如果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来反映更好。
十:用政治发展理论来分析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改革与法治是辩证统一的有机结合体
改革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既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又具有明显的形式差异性。
改革与法治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改革与法治无论是从本质上看,从体现人类进步的精神上看,还是从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上看,都是完全统一的。二者相互交织、交融、交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从古今中外历史看,实施“变法”“新政”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改革与法治统一实施的过程。改革总是一马当先,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体制和制度;法治则紧随其后,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的体制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与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商鞅变法明刑正典、诸葛亮治蜀整肃纲纪、孝文帝改革摒弃鲜卑旧俗、王安石变法富国强兵、张居正变法实现“万历中兴”等,莫不如此。从国外看,改革法治并行施新政的成功例证同样不胜枚举。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1933年就任总统后,针对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出台了70多部法案,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措施,使美国化危为机走上世界第一强国之路。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在立国之初就坚持创新立国、重典治国,其实施改革和法治成就之大,在当代世界历史上堪称范例。
我国1978年以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也可以说是古今中外历史上覆盖人口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取得成就最大的一次“变法”和“新政”。总结这段伟大历程,可以看到贯穿其中的主线就是彻底打破权力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制度的严重束缚,逐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中国人民勤劳致富、创业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辟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创造举世瞩目的世界奇迹的关键所在。所以说,改革的红利就是制度的红利、就是法治的红利,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这既是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鲜明特征,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兴国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改革与法治具有明显的形式差异性。改革与法治虽然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就外在形式而言,二者的差异又是十分明显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是破、法治是立,改革是变、法治是定,改革更多强调冲破现有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制度的束缚,法治则更加重视维护现行法律权威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具体而言,二者的形式差异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和探讨:一是从思维特征看,改革表现得更为主动和活跃,不大受条条框框的约束,而法治则表现得更为审慎和稳定,要求在规则之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从行为特征看,改革更强调创新性和突破性,要求敢闯敢干,法治则更强调确定性和规范性,强调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三是从功能特征看,改革主要表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功能,而法治则主要表现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功能。四是从评价特征看,对改革更加重视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角度评价其成效,对法治则更加重视从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平正义、人民权益的角度去评价其成效。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之所以探讨和分析改革与法治的形式差异性,当然不是为了强调和强化二者的对立性,而是为了强调如何更好地克服在推进改革和法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片面与偏差,如何更加重视在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法治与改革可能会产生的某些张力和矛盾,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改革与法治的高度内在统一,从而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真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