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税务管理

一: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会计管理工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血液,是财务管理的集中表现,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资金管理的好坏不仅是衡量一个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垫资越来越多,拖欠工程款居高不下,资金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地制约了业主的生存和发展,弱化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现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资金现状,就施工企业的资金管理问题作简要论述。 一、施工企业资金紧张的原因 1、工程垫资与工程拖欠款较大。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施工队伍的急剧膨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僧多粥少的形势加剧,使得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提出某些不利于施工企业的要求。其中,垫资被作为一种普遍手段,成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考查施工队伍实力的重要条件,有的工程项目垫资资金甚至超过50%.作为施工企业,为了在建筑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以满足“养家糊口”的需要,往往会承诺建设单位的垫资条件。企业一旦为某项工程垫资,则会身不由己,或者丧失先期垫资应获取的收益及承担垫资损失,或不得不继续垫资施工,但这样的垫资工程,完工后垫资款则可能转变成拖欠款。一般来说,拖欠款是以垫资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垫资,就不会有大面积的拖欠和长时间的存在垫资。因为摆不脱垫资的困惑,也就难以解除拖欠的压力。 2、资金管理水平低、使用效益差。尽管每个企业都可能制订了资金使用计划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但多数企业不能做到按计划控制,导致计划的可操作性差,有的甚至将计划束之高阁,形成计划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使企业的资金管理变得盲目,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其原因有两方面:客观上因受市场经济等因素影响,有许多意想不到但又必须支出的项目,增加了各种费用的实际支出数。主观上却是一些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没有切实有效地抓好计划控制这一关键环节。主要表现在:1)盲目购置固定资产,超过了企业的资金承受能力。一些施工企业迫于形势和生存发展的需要,为承揽一些“高、难、精”的工程项目,不顾企业实际购置精良先进的专项设备。2)管理费等非生产性开支加大。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各个标段的细分,导致追踪信息、差旅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逐年上升,管理成本逐年加大。3)银行账户多,资金分散。由于点多线长,上一个队伍就必须开一个银行账户,有的甚至一个单位多头开户,致使资金分流沉淀,造成浪费。4)对外投资缺乏控制。在对外投资中,没有事先对投资项目的概况、投资方向作政策分析、发展前景预测、财务获利评价、风险评价及可行性分析,盲目投资,造成资金浪费。5)备用金管理不善。备用金管理工作作为资金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往往被人们忽视,有的甚至不把它纳入资金管理工作的范畴,致使备用金余额日益增长,有的个人借款甚至达几十万元,从而造成了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二、如何加强施工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企业资金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使企业的净现金流最大化。 1、从管理机制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资金预算管理。 施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批、监督、考核的全面预算控制体系。预算范围由单一的经营性资金收支计划,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预算主体包括企业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预算编制采取逐级编报、逐级审批、滚动管理的办法,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第一,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资金预算计划。第二,自上而下,通过一定的会议形式审批预算。公司职能部门对所......余下全文>>

二: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举例说明: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

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注: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方案里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征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如,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注:根据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3%征收率,原征收率6%不再适用)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③自来水;④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以上所列货物,都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较大。假设施工企业购入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为3%,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施工企业购入的以上材料必将增加8%的纳税成本,从而加大建筑业实际税负,挤占利润空间。

由于企业购进的机械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利于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减少作业人员的人工费用,为企业更新设备,扩大运营规模提供了有力条件,同时机械作业水平的提高能够减少施工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二)对造价管理及核算的影响

一是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也应按新标准执行,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内容也要有相应的调整。

二是这种变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化。如,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施工中,编制标书中很难准确预测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是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进行编制。

(三)对经营形式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遏制非法转包、分包现象。有些企业在承包工程后将全部工程转包他人,这是建筑法所明确禁止的,在工程全部转包的情况下,作为第一承包人的建筑企业(从发包方承接工程的单位)应按从发包方取得的全部工程结算收入和价外费用计算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从第二承包人......余下全文>>

三:施工企业纳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郸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在承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属于上述“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四: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纳税

税种:营业税

税率:营业额的3%纳税地点: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税部门

详细情况可参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其他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起征收,各地的税率有差异。

企业所得税与一般企业是一样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五:如何做好企业税收管理和筹划工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占财政收入95%左右。将国家比作“机器”,税收是保证“机器”正常运行的燃料。纳税人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现代财务学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必然选择公司税收负担最小化。而税法可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收与税法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企业涉税风险及其成因

涉税风险是指纳税人面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涉及到的风险,包括多交税风险和少交税风险。政策信息风险、业务流程风险、灵活处置风险、制度安排风险等四种风险会导致企业多缴税。少缴税风险包括故意逃避纳税风险、空白漏洞风险、弹性寻租风险、政策信息风险、纳税筹划风险。为严肃税法和增加财政收入,对涉税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和处罚的力度;稽查力度和手段不断增强。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已形成以守法为前提的纳税观念,境内的IBM、惠普、诺基亚、壳牌等都设有专门的税务经理,并且与中国的税务咨询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以防止企业在税务上受到惩罚。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应该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下,对税收政策的合法运用,它将贯穿于企业投资决策、融资决策、运营决策、分配决策甚至清算等环节。

税收筹划的特点具有合法性、筹划性、风险性、方式多样性、综合性以及专业性的特点。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首先,税收筹划是企业中长期决策的组成部分;其次,这种战略筹划必须是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合法的行为;第三,非税成本可能更重要,即必须考虑所有的商业成本,而不仅仅是税收因素,税收筹划必须纳入企业经营战略的总体进行综合衡量;简要地说,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框架基础之上通过对税收事项的合理安排达到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的一种经济行为。

四、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

(1)纳税种类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施工企业的应纳税种一般包括:增值税,从事货物销售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施工企业;营业税,所有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所有施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有使用城镇土地的施工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所有施工企业;印花税,所有施工企业;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的施工企业;车船使用税,拥有车船的施工企业;车辆购置税,购置应税车辆的施工企业。

(2)确立税收筹划总体部署

确立税收筹划的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事先筹划原则、守法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保护性原则、账证完整原则、综合平衡原则,实现收益与风险、节税与增税、节税目标和整体理财目标。

而且,施工企业必须对税法的精神内涵有一个准确的理解。 就施工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建立在施工企业发展战略基础之上,为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对中短期税收筹划而言,施工企业重构业务模式或者转变收入实现方式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任何违背税收精神或者内涵的税收企图都有可能形成税收风险。任何具体的东西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很可能是越具体的法律规定越有缺陷。例如一些税法列出了应税所得的各个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可能把所有形式都概括进去,而且各个项目有时难以区分得特别清楚,所以纳税人就可利用不同......余下全文>>

六:如何加强对建筑企业营改增的税收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七:如何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管理

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进行预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补应退税款。答案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八:建筑行业怎么缴税?

1、这是地税的范围。去施工所在地交,

2、去施工所在地交的有:营业税5%,城建税0.35%,教育费附加0.225%,印花税0.03%,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你是个人)叮需要合同,个人身份证和付款单位盖章的《填开发票证明单》

3、如果你是公司(有法人资格的),那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可以回公司所在地交企业所得税,需要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九:建筑施工单位要在地税交哪些税?

在企业注册地施工交营业税3%及附加(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2%),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持外经证到外地施工在施工地交营业税及附加,回公司注册地交所得税和印花税。

十: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实际交税是多少

一、建筑业还未正式实行营改增。

二、建筑业目前仍然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

三、预计15年年中会开始推行建筑业营改增,预计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为11%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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