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组织介绍
符合申请条件的,一般由市级劳动保障局颁发《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持证经营。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 一、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性质 本意见所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以下简称“劳动组织”),是指组织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发社区服务业、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等进行生产自救, 以获得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劳动组织。 二、劳动组织的经营服务范围 劳动组织经营范围是:修理修配、物业维修、零售配送、小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缝补洗理、文体服务、租赁服务、代办服务、公益劳务、家庭工业、计算机应用服务、汽车保洁装潢、种植养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旅店服务、会展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具体经营服务项目附后) 三、劳动组织的经营原则和方式 劳动组织按照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分配的原则,采取个人独立出资经营、合伙出资经营以及加盟连锁经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四、劳动组织的名称 劳动组织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组成:自取商号、经营项目关键词以及代表组织性质的“服务社”(不得直接用市或区县行政区域名)。中文全称不得超过1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五、劳动组织的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筹建负责人)应为本市户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开业者。(二)从业人员的主体是本市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业人员中的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劳动组织使用外地劳动力的,参照市政府(2002)123号令《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和沪劳保就发(20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的意见》执行。(三)开办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由劳动组织筹建负责人或筹建合伙人自筹解决。其投入资产总额一般在50万元以内(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资金、设备、场地等资源扶持劳动组织,但不得作为投资参与劳动组织的分配。(四)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行业规定要求的经营性场所。(五)所申请的经营项目应符合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六、劳动组织的认定程序 (一)由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或区县开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劳动组织认定申请书》;3、《劳动组织章程》;4、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非经营性用房的,还须提供经营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居民同意开业的证明。5、经营活动涉及食品卫生或安全等特殊行业的,须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相关职业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二)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必备文件后, 应完成初审工作,并上报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 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收到上报申办材料后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申办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局办理认定手续。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返回所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并说明返回理由。(三)市劳动保障局每月两次集中办理认定审批。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发给《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及副本。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转由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转告申请人。 七、劳动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一)市劳动保障部门是本市劳动组织的认定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制订本市对劳动组织的认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劳动组织的认定、变更、年检工作以及信息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对劳动组织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并通......余下全文>>
二:劳动法对非正规劳动组织有效吗
有效,但是如果无劳动资质的话只能上法院起诉,劳动局管不了。
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介绍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指组织由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发社区服务业、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等进行生产自救,以获得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劳动组织。
四: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是否等同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持有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试用期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劳动用工管理服务的机构和业务部门的营业执照年检制度的实施。类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准备在一年期满,要提前10天申请正式的营业执照或停止经营各自的业务部门。优惠条件仍未满足各自的业务部门审核后,你就可以申请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延长。申请延长试用期,必须重新申请许可证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试用期
1,非正规就业组织税政策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自收到杭州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个体工商户之日起三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的营业执照)根据国家批准的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照顾。
2,非正规就业组织的管理
创办人保管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失业和下岗职工,失业证(下??岗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发证机构,申请人领取并填写“杭州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申请业务登记表(附件八),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许可证的交流与失业证的副本(奠定出去销卡,杭州,就业援助卡发行机构停止经营
创办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借出,是一份“非转移)。在杭州牌照的正规就业组织撤回许可证,同时持有“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恢复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并在三年内不再认定其为就业弱势人员。
五:如果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您好,由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中的任何一类,因此其与从业人员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民事关系。
这样一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与其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就不受劳动法的约束,故从业人员如果向这类组织提出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基于劳动法的诉求,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相应地,如果从业人员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之间产生纠纷需要起诉的,需要去法院起诉。
六: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也是先由劳动部门协助调解,然后劳动仲裁,最后诉讼处理。
七:非正规就业的权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业行为,称为非正规就业。
八:非正规劳动组织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筹建负责人)具有本市户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从业人员的主体是本市的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业人员中的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3、开办资金由劳动组织筹建负责人或筹建合伙人自筹解决;投入资产总额一般在50万元以内(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等);4、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行业规定要求的经营性场所;5、经营服务内容符合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的规定。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也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申办。申办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申请书;3、《劳动组织章程》;4、经营场所产权证和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5、经营活动涉及食品卫生或安全等特殊行业的,须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其从业人员具备的相关职业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如何办理非正规就业劳动营业执照
办理机构: 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或区县开业指导中心
申办对象资格: 组织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发社区服务业、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等进行生产自救, 以获得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的社会劳动组织。 申请人(筹建负责人)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市户籍的开业者;从业人员的主体是本市的失业人。
申办手续: 申请人(筹建负责人)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市户籍的开业者;从业人员的主体是本市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其他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0%;开办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投入资产总额一般在50万元以内;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行业规定要求的经营性场所;经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或区县开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申请书》、《劳动组织章程》、经营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2、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并上报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
3、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申办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局办理认定手续。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返回所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并说明返回理由。
4、市劳动保障局每月两次集中办理认定审批。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发给《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及副本.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提出书面意见,转由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转告申请人。劳动组织凭证书在有效期内享受政府对非正规组织就业的扶持政策。
十:今天有人和我说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那具体是什么?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简称“非正规就业组织”)是指组织本市失业人亥、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开发社区服务业、家庭工业和工艺作坊等小型制作业、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等进行生产自救,以获得基本收入和社会保障的一种社会劳动组织。
还有问题就去问问胡燕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