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伐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三:为什么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四:如何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先进和纯洁性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需要。完善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工作内容。但是,笔者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甚至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学习上松懈、思想上动摇、作风上懒散、行为上失范甚至贪腐堕落。这说到底,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再严的纪律、再好的制度,不落实就会“落空”。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当稻草人成为“摆设”,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墙面上、文字上,必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不打折、不变通,不找任何借口不组织、不参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组织生活制度之所以会被“架空”、“落空”,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滑了坡,错误地认为抓党建、过组织生活是软任务,只有抓好经济、推动发展等才是硬指标。殊不知,思想上缺了“钙”、出了问题,行动上、行为上不可能不偏离正轨、不迷失方向。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必须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开始,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增强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起码要在思想上不抵触、不麻痹、不松懈。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不可能有积极的工作状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尤其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支部书记要切实尊重支委的民主权力,善纳群言,鼓励、启发支委积极参与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承担起主要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始终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把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自觉以队伍建设和班子团结为重,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履行党员义务为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当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局外人”。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到位的,要严肃严厉问责,绝不迁就,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和无底线的“纪律涣散”。
没有监督,就没有落实。监督引导有力,组织生活才能有序有效。对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不掌握、不评判,必然会使活动流于形式、制度形同虚设。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一要强化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调阅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二要强化互相监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党员干部之间、支部成员之间,要坚持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提醒、相互告诫,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三要强化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支部委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基层群众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公开有关政策和制度,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把检验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成效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来打分、作评判,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落实,就会“落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会弹钢琴,奏好协奏曲,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和衷共济,注重解决问题,注重常态长效,注重形式运用,从而真正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好制度的应有作用。
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六:如何规范组织生活,激发党组织活力
一、党组织生活的含义及内容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党的组织生活健全与否,党的组织生活内容丰富与否,对党员素质的提高有着较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我们通常说的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形式,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等。
二、当前基层党组织生活面临的问题及困难
(一)党员的党性意识相对淡薄,模范作用不强。在基层党员中普遍存在着先锋模范作用弱化,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个别党组织自身建设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落实,服务水平低,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无法落实,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等现象。
(二)组织生活活动内容陈旧,缺乏活力。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接踵而至的新挑战,活动内容老化是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支部建设缺乏指导性和系统性,党内活动表现为临时性和不定性。此外,一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不够健全,有的组织生活内容脱离实际,活动形式和载体单一、刻板、陈旧,缺乏吸引力。
(三)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短缺,形式单一。经费短缺也是较为突出的问题。很多基层党组织由于经费短缺难以组织党员开展有效的教育培训活动。由于受经费及其他多种原因的制约,党员活动的内容、项目单一,往往就是读读文件、学学理论,缺乏趣味性和教育作用,活动作用难以发挥。
(四)党务工作者工作方式老化,有待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基层党务工作者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党务工作者的总量相对不足,知识和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活动形式的方式
党的组织生活虽然有很强的政治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党的组织生活只能够让大家坐下来进行枯燥的学习和讨论。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可以根据内容来确定,在确保活动的时间、场所和内容,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并且有必要安排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一些,要将党员的学习方式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和"双向交流",使党的组织生活内容由虚变实,提高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大致说来,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负起抓党建的责任。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开展党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党组织生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教育和监督,增强其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是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途径;是党内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活动,从而提高抓党组织生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是要把开展党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开展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建工作、对开展党组织生活情况的满意度,把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无所作为的领导要落实问责制。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余下全文>>
七:如何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有关党建文件精神,结合国土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主要讲五个问题:
一、党支部制度建设
1、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并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
2、“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每个党员应自觉地坚持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上党课每季度1
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3、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加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本单位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5、述职述廉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党支部书记述廉述职主要内容包括:①带领所在党支部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的情况;②完成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③支持和协助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情况;④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述廉可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会前,要广泛宣传,深入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要邀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当场进行无记名的民主测评;会后,将收集汇总的民主测评情况及意见和建议向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反馈,对涉及支部班子的问题,由支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谈话与诫勉制度。党支部负责人每年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
7、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党支部年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工作任务,建立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每半年对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作用: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基本依据,是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制度。其作用:
一是组织作用。党支部只有通过组织生活制度把个体党员组成一个整体,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如果没有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就会形同虚设,党支部就不可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是规范作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了党员党内生活准则,对组织生活每项制度组织实施的方法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党组织管理监督党员提供了保证。
三是协调作用。党内有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党员与党员关系,只有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才能协调好内......余下全文>>
八:党组织生活制度有哪几种
党组织生活制度包括的内容比较多,党章明确规定的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的活动如下: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余下全文>>
九:当前基层党组织生活存在哪些问题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生活主要存在的问题
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涉及表决、学习(理论学习和参观考察等)、汇报、交流、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服务、民主评议等多方面的内容。但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到位。最严重的情况是一些支部除了进行表决(选举、处分党员)、组织参观考察等活动外,其他组织生活一概不开展。比较普遍的情况是有选择性地落实一些组织生活制度。能够完整开展所有组织生活的支部属于极少数。
2.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从集中学习情况看,理论学习、时政学习和党课走形式的情况比较普遍,主要读读报纸、看看电教片、传达上级精神,学习方式过于生硬,学习内容过于空泛,党员对集中学习内容感到枯燥和厌烦,学习效果普遍不佳。参观考察本是一种比较好的活动方式,但由于普遍不进行总结、引导,结果沦为纯粹的观光旅游休闲。从组织生活的内容看,不少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时,搞得最多的是参观考察和休闲娱乐活动,而很少开展学习、服务、报告、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党组织生活变成“缴缴党费,读读文件,看看片子,碰碰杯子”,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参与者心态淡漠,参与积极性很低。
3.组织生活受党内权力影响较大。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但实际上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往往落实不了,而且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不参加组织生活。一些领导干部几乎从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这种反面示范,对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服务党员做得很不到位。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其内容应该是很丰富的,例如:通过组织学习帮助党员提升理论分析水平与能力,深入理解党的重大政策,帮助党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发挥个人特长、提升成就感,等等。但是,目前除了偶尔开展帮扶困难党员活动外,其他服务开展得很不理想,特别是不注意创造让党员发挥个人特长的机会和条件,党员个人在组织中缺少成就感。
(二)主要原因
1.对基层党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是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所谓基础性工作,就是指很重要,缺了它不行。不仅起不到教育、监督、约束作用,反而降低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如果党组织主要靠执政的权力吸引党内外人士,主要靠干部任用这个权力来影响党内外人士,则其后果是非常危险的。任何一个组织如果缺少活力,就无法对其成员产生吸引力,无法产生归属感和凝聚力、战斗力。因此,纵观基层组织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在于我们对基层组织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2.对基层党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虽纳入了组织生活的内容,但着重检查记录,基本没有对组织生活质量、效果的测评考核。党建研究方面更注重研究时髦问题,没有重视研究如何有效开展组织生活这类基础性问题。不少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经费不能保证。在开展理论学习、党课方面,对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理论培训严重不足,上级党组织又往往没有提供理论宣讲服务,导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空泛。
3.党内权力干预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现有的党内权力体制使得党内握有权力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客观上处于强势地位,并且在党内的强势程度与其所处党内权力体系的位阶高低、手里权力大小成正比,而一般党员和干部则相应处于权利弱势位置,很难对党内权力进行强而有力的制约与监督。在这样的权......余下全文>>
十:如何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有利于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利于经常性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自觉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不足,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一定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1、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来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指示和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3、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主要任务是: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对象;酝酿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4、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一次。授课内容包括: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教育;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授课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授课。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是坚持和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四大法宝”的具体要求,各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提升党的组织活动质量。
一要准备充分,灵活形式。各党组织在“三会一课”之前,要贴近党建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紧密围绕业务工作,抓住解决突出实际问题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科学确定“三会一课”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力争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努力增强“三会一课”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党员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各......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