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一:新修订的中小学会计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关于印发《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3]2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我部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4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13年12月27日

二:如何进行新中小学会计制度科目核算

一、为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按照同行业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必须定期向学校报送会计报表。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勤工俭学收支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业务,应当折合为人民币核算。

七、会计记录及报表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八、学校会计核算,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科目,统一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学校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明细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改变或重编。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的空号,供各地分设会计科目之用。

九、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十、本制度规定了学校对外报送会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报表的要求,学校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可自行规定。

十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按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年度会计报表应附收支情况说明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及专用基金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加以说明。

对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学校名称、报表所属期间、报出日期等,并由校长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

十二、学校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

十三、本制度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四、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试行。

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适合哪种会计制度?我用《2014年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可以吗? 10分

培训机构,不是学校吧?没有必要用什么会计制度,内帐做细,外帐作对,就可以了。

四:现行事业单位及中小学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一级科目 二级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12 财政应返还额度

101201 财政直接支付

101202 财政授权支付

5 1101 应收票据

6 1102 应收账款

7 1103 预付账款

8 1104 其他应收款

9 1201 存 货

10 1301 长期股权投资

11 1302 长期债权投资

12 1401 固定资产

13 1402 累计折旧

14 1403 文物文化资产

15 1406 在建工程

140601 建筑工程

140602 设备安装

16 1407 基建工程

14070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40702 设备投资

140703 待摊投资

140705 其他投资

17 1409 固定资产清理

18 1501 无形资产

19 1502 累计摊销

20 16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21 2001 短期借款

22 2101 应缴非税收入

23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2010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22010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2010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24 2202 应交税费

25 2203 应付票据

26 2204 应付账款

27 2205 预收账款

28 2206 其他应付款

29 2301 长期借款

230101 基建借款

230102 其他借款

30 2302 长期应付款

31 2401 代管经费

三、净资产类

32 3001 累积盈余

33 3002 专用基金

300201 住房基金

300202 留本基金

34 3003 本期盈余

四、收入类

35 4001 财政拨款

400101 教育经费拨款

400102 科研经费拨款

400103 其他经费拨款

36 4002 基建拨款

37 4005 财政调剂收入

38 4101 上级补助收入

410101 上级教育补助

410102 上级科研补助

410103 上级其他补助

39 4201 财政返还教育收入

40 4301 科研业务收入

41 4302 其他业务收入

42 4303 后勤收入

43 4304 其他收入

五、费用类

44 5001 教学支出

45 5002 科研支出

46 5003 其他业务支出

47 5004 后勤支出

48 5005 行政支出

49 5006 资产折耗

50 5007 财务费用

51 5008 其他费用

52 60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预算会计科目

53 7101 预算收入

54 7201 预算支出

55 7301 本期结余

730101 本期财政拨款结余

730102 本期基建拨款结余

730103 本期预算外资金结余

730104 本期其他资金结余

56 7302 累积......余下全文>>

五:中小学应当实行怎样的财务管理体制

您好,第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

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

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

集中记账,分校核算

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

定区域内,

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

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

学校设置报账员,

在校长领导下,

管理学校

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

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

定。

第七条

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

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

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六:小学财务公开内容是什么?

小学财务公开内容: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鼎切实做到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出纳参加。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校财务管理要走向公开化的轨道。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设在办公室前公示栏内)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

开内容为:

(一)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二)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四)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七:《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是否适用于中专学校

可以

八:新中小学会计制度如何做好年终转帐工作

j将经费收入和经费支出全部转入经费结余,将经费结余科目的余额结转下年。

九: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区别与联系

教育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比如《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教育督导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地位上讲法律高于法规,法律属上位法,法规属下位法,但执行起来,法规优于法律。当下位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时,下位法服从上位法。

十:教育行业会计科目及相关解释

看《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本制度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定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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