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解读一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答记者问2014年8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为什么要制定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推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请您介绍一下教育部为什么要给学校管理工作制定标准?答:首先,制定管理标准是落实规划纲要、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的要求,确定了“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的具体发展任务。制定管理标准,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策略和检验标准,将有效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其次,制定管理标准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育人的重要途径。当前,一些学校管理水平不高,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5月,北师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心理环境指数”,显示我国11%的中小学校处于“心理环境预警线”之下,在学校纪律秩序管理、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自主发展等软环境指标上存在突出问题,说明学校基本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急需指导和改善。制定管理标准,有利于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再次,制定管理标准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现实需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是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当前,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学校在管理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乱招生、乱补课、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等。制定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地方教育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最后,制定管理标准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校关系的具体体现。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教育部的职能定位主要是“制定标准、发现典型、督导检查”。制定管理标准符合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是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和服务的重要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问:请您介绍一下管理标准是怎么来的?答:一是对基层实践经验的总结。管理标准所提出的92条管理要求是对各地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科学总结。如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提出12个方面36条规定。湖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提出23条具体规定。山西省孝义市制定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涵盖了领导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内容。这些地方性文件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对教育部已有文件的汇总。管理标准起草过程中,我们先后搜集了40余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整理研究,使标准的有关要求有了文件依据。2014年4月,我们又根据新的形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标准文本,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根据近期发布的加强中小学......余下全文>>
二: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办法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学校里的规章制度有什么用。?
一、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校管理的意义
规章制度的涵义 :
规章制度就是规则,法规。它是指一个集团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要求它的成员共同遵守的规则,法规,也是这个集团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章,他具有一等的约束力和强制性。
学校规章制度的涵义
学校规章制度是指用文字形式对学校教育、教学、生产、科研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要求所做的制度规定。是学校各级管理者和师生员工在执行教育方针和达成学校整体工作目标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是非标准与是非曲折,对教职工和学生都有一定的约束力。
学校规章制度的意义
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优良的学校规章制度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秩序有成效的进行,使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学生在校行为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种类
1.规章制度的对象
⑴教职员工的规章制度
⑵学生的管理规章制度
⑶财钱物的管理制度。。
2 规章制度的范围
⑴总的规章制度
⑵具体的规章制度
3 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者
⑴有教育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学生守则,教师职务实行条例,学生成绩考核和升留级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生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
⑵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会议制度,资料档案保管制度,教职员工工作制度以及各种细规。
三、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
现代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为两大类
1 上级颁布执行的管理规章制度
(1)国家鸡布执行的规章制度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守则、三好学生标准、关于升旗仪式的规范要求、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护学生视力实施法、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办主任工作条例、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
(2) 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颁布执行的规章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奖惩制度、
教师聘任制细则、
教师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要求、
教师经费管理制度、
教师岗位职责、
教导主任及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校长岗位职责、
班主任工作条件实施细则等
2 学校自行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职能部门工作制度
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了哪些开除学籍的行为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纪律处分种类哪些
第五十三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 警告;
(二) 严重警告;
(三) 记过;
(四) 留校察看;
(五) 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五十六条 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六十条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十一条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二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十三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第六十四条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六十五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六十六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六:关于学校法律或规定
编辑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八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编辑本段]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余下全文>>
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不许结婚的规定吗 在校期间结婚要上报给学校吗? 10分
29日,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新规定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就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这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据悉,这两个新版的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学生如何披婚纱?
29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5年未修改的旧《规定》大变脸,体现出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接轨”。
考试作弊、大学生婚恋、学校自主处分权,被称为当前高校管理的“三大难题”。新规定能否破解这三大难题?一些高校负责人向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
作弊定惩处
【案例】2005年3月3日,河南省首例因考试作弊引发的受教育权诉讼案开庭审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大学对原告某大学生因作弊而作出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认为学校制定的校规不符合1990年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处分过重。
不久前,另一起因考试作弊违反校规被校方注销毕业证引发的学生状告母校案在广州宣判,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定,广州大学注销原告毕业证书的行为违法。
【对应】针对高校内屡禁不止的考试作弊问题,新《规定》第五十四条用很大篇幅增加了“学生考试作弊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可予以开除学籍”的规定,并细化了可开除学籍的作弊行为种类,如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
【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说,当前高校诉讼案中,由于学校对一些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引起的纠纷占相当比例。由于旧《规定》在此方面缺乏具体的条文,学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依据是旧《规定》中“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而纪律处分从警告到开除学籍分为6种,学校对作弊情节轻重的界定缺乏明确依据。但是,学生作弊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道德和学术准则,为维护“象牙塔”的公平和正气,必须对作弊行为加以严惩。新《规定》有关作弊惩治条款的细化,必将有力地保证学校处分权的实施,同时也将限制学校处分权的滥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但是,能否因为学生作弊就取消他的“受教育权”的争论可能仍将继续。
婚姻享自由
【案例】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2004年5月,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里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学校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两人开除学籍处分,两名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2005年1月,二人起诉被驳回。
【对应】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此外,新《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罚理由,大量增加了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等等。
【点评】海南大学校长谭世贵说,部门规章不能与有关法规相抵触。随着社会法制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学校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新《规定》取消了一些强制性甚至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条......余下全文>>
八: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哪些内容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历来十分关心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有的问题还非常严重,造成人员伤亡、中毒、财物损失等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由火灾、爆炸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中小学校危房倒塌和用厕拥挤导致人员伤亡;在学校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组织学生出游发生交通事故;电线老化、燃气泄漏、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失控引发火灾;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较差,案犯入室行窃、拦路抢劫师生财物;学校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存在火灾等事故>患。上述问题,有的属于犯罪分子蓄意破坏;有的属于学校领导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有的属于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2号)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从近一段时期发生的一些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有专门负责。高等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学校要在公安机关帮助指导下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组织人员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严密社会面的控制,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校园居住的外来人口要进行认真清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迁出校园;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要依托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外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向校外学生公寓派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治安保卫组织,联防联治;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骨干作用,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开展春游及其他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妥善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余下全文>>
九:为什么学校要实行封闭式的管理?
何谓“封闭式管理”?简而言之,就是除双休日外,学生不但学习在校,而且吃、住在校,平时不得外出,是一种学校管理中带有硬性规定的管理办法之一,“寄宿式”学校常常是封闭式管理。可是举国上下都在搞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求研究每个学生的身心特点,用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品质、科学文化、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素质,以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不但要注意研究学生的共性,而且还要研究学生的个性,使他们各得其所。国家的教育方针规定得非常明确,但对于各个学校的管理模式就不一定相同。那么封闭式管理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是否相矛盾呢?这里,笔者结合我校实际对农村初级中学开展封闭式管理的利弊作一浅析。
一、学校封闭式管理的优点
1 “封闭式管理”能够控制社会不良因素对学校的影响。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各种思想、行为都在影响学生的人生观、处事观,影响着学校的管理,学生的越轨行为日益增多,而目前学校的德育教育是孤立的,游离于社会这个“大教育”的环境之外。针对学生处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又不能正确对待的情况,为了消除社会种种丑恶现象或消极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未必是件坏事。
十:学校管理制度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变化
( 1 )维持正常的学校工作秩序
从学校自身来说,它是一个正常的管理组织,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调控师生员工的行为规范,学校的各个部门和师生员工只有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才能正常进行下去。如果学校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就会造成学校管理混乱、组织纪律涣散、教学设施流失,最终导致教育教学工作陷入无序状态,教育质量严重下降,损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可举例说明。
( 2 )提高学校管理效率
由于学校内部各个组织机构担负着各不相同的工作任务,赋有各自的管理职能,容易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因此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摩擦甚至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为了保证各机构之间在管理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就需要依靠科学而合理的制度来进行调节。可举例说明。
( 3 )保证学校内外各项工作的协调一致
现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日趋复杂,学校与社会以及社区的关系日益密切,客观上需要有一些规章制度来调节学校内外各部门及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学校内外各项工作的协调一致。可举例说明。
( 4 )调节学校各种利益关系
学校实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来,应用利益杠杆调动部门和教职工劳动积极性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破除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使学校内部的劳动与报酬紧密挂钩,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就需要建立和实施能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的课时津贴制度、职务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一方面鼓励教职工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兼顾到了不同部门和群体的改造特点,协调学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