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停车收费

一:业主在自己小区内停车是不需要收费的?

停车的费用包含三部分:车位占用费,停车服务费,保管服务费。

如果车位是业主自己的,就不用出车位占用费。但是停车服务费还是需要出的。如果车主有保管要求,可以和物业公司另外约定保管服务费。

各地关于停车费的规定不一样。

二: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

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

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体业主的,业主中,有人有车或多辆,有人根本没有车。

1、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这对无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

2、关键是收费标准怎么定?收来的钱,如何处理!

总之,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如全体业主约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除去委托费用外,所有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物业公司经营有亏损,想用停车费来弥补,那也是物业公司来跟业委会协商,由业委会来决定是否补贴给物业公司。如业委会同意补贴,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让业主知道这笔停车费究竟用到了什么地方,比如小区日常维护开支,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维护停车秩序的服务增加了人力和设施经费等,如果停车费用途合理,那么业主知道后,交起来也情愿。

三:住宅小区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包括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宅小区按照商业收费标准是不允许的。

根据现行规定,小车临时停放最高的收费标准,从7时到20时室外的为3元/次;过夜从20时到次日7时室外为6元/次。

车辆临时停放1小时(含1小时)内不得收费;业主有办理车辆停放服务月票或车位供赁月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办理月票;车辆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租赁费;跨时段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

四:小区收停车费的条件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搐。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五:小区停车费标准?

每个小区停车费都不一样

六:小区有什么权利收取停车费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小区内停车收费,应该是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批准,由小区物业代为收取。

专款专用,用于维修小区道路费用,或者维修小区其它公共设施之用。

业主委员会应该定期公布账目,

让所有的业主做到心中有数。

七: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 10分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八:物业停车位收费标准

随着私家车增多,小区停车费成为业主绕不开的话题。近日,武昌国际城小区的方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每月的停车费高达500元,而相邻的小区仅为160元。停车费太高,她只好把车停路边。连日来,记者走访武汉多个小区发现,车位收费无标准,小区停车价格差别很大。武汉市从2010年底就在制定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难产”近两年仍未出台。相邻小区停车费相差3倍多方女士居住的国际城小区位于武昌沙湖路,停车费为每月500元。去年10月,她购车后,苦于小区停车费高昂,只好将车停在700米之外的路边,寒冬酷暑,都要步行去拿车。小区里像方女士这样,因接受不了高昂停车费将车停在大马路上的居民大有人在,但即使是停在了收费的道路上,方女士每月的停车费也不低于300元。百米之遥的都市经典小区,每月停车费为240元,一条马路之隔的长城嘉园,每月只需160元。相邻的几个小区,环境也差不多,为什么停车费差距这么大?这些令方女士等人十分疑惑。方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物业反映过停车收费太高,而物业的答复是“按物业规定收取”。收多收少物业说了算?连日来,记者走访武汉多个小区发现,停车费标准高低不一,不仅不同地段价格差别大,连同地段、条件也相差不大的小区停车价格也不同,低则100元,高则500元。武昌静安路波光园一期,地上停车费为200元每月,地下则是300元左右;仅隔一个路口的波光园二期,地上停车费为120元每月,地下则为220元。武昌南安路凯旋名邸小区,2010年开始入住居民,地上停车费为260元每月,地下为340元。而南安路对面的城市花园,同样是一个较新的小区,地上、地下停车费分别为150元、230元。在汉口苗栗路的开源阳光小区,地上地下停车费均为450元每月。而相邻的紫荆花园,无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费只需100元。家住凯旋名邸的贾女士说,相邻小区,停车费相差一倍多,这让她很不理解。“地下停车场收费我没有意见,而地面停车场收费似乎不妥,毕竟地面停车场用的是公摊面积,应该归业主共有。”在采访中,多数市民认为目前小区停车收费很乱,没有统一标准,收多收少全是物业说了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规范小区停车费的问题。波光园一期物业一工作人员称,小区车位很紧张,地下已没有空间,地上停车基本靠抢,“收多少停车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不是随便乱收。”将尽快公布停车费标准据了解,武汉现行的小区停车费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停泊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为室内80元/月,室外60元/月;另一部分是车位租赁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一般由场地的产权所有人与停车人协商确定。一些地段较好、车位紧张的小区,场地租金定得较高。武汉市物价局房产价格科工作人员称,目前中心城区小区停车费价格在100元到900元之间。租赁费由市场定价,没有标准,物价部门也不能干预,直接导致目前小区停车费乱象。今年上半年,该科室接到的价格投诉中,一半与小区停车费有关。2010年11月29日举行的武汉市第三轮政风行风集中评议大会上,物价部门表示正在制定小区停车位的租金标准,这也意味着小区停车费将有最高限价。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为解决小区停车收费无标准难题,武汉市物价局将出台中心城区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私家车每月200元,最高可上浮30个百分点,下浮不限。可时隔一年多,具体政策始终未出台。有市民调侃:“标准都定好了,为何一年多了还没见正式文件,是不是政策‘难产’了?”对此,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媒体报道的指导价只是初步意见,并不是正式标准,不具有法律效力。统一指导价之所以迟迟未出台,是卡在了对“普通住宅”的内涵界定上。他说,根据《武汉......余下全文>>

九:小区收停车费是否应该?

好多情况的啊。

文件归文件,执行归执行。利用小区共用区域经营本身就要征求咱们业主的同意。

共用区域是在咱们全体业主共有的,利用咱们的场地经营还想咱们收钱,不合理。收益应该属于咱们全体业主的。

现在停车场好多都市场化了,对咱们有车的人来说也是有影响的,就要受到社会监督才是。

建议联合其他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咱们的权益。

希望能给你参考。

十:小区停车费标准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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