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工作制度

一:血库管理法律法规

www.ddooo.com/softdown/819.htm

管理制度

(一)血的采集、制备、保存与发放应符合卫生部制订《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技术规范》的要求。

(二)血库必须具备的工作制度

1.职工守则。

2.各科室工作制度。

3.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4.血采集单位的认定与管理制度。

5.血供者的隐私保密制度。

6.检测出的输血传播病源微生物的登记制度。

7.各种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发放制度。

8.各工作环节交接制度。

9.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0.血的包装、低温保存、运输及发放前的质量认定、核对、发放制度。

11.血的报废制度。

12.各种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

13.各种器材、试剂与药品采购制度。

14.各类药品与试剂的使用、制备的检定制度。

1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专用制度。

16.各种衡器、量器计量管理制度和检定制度。

17.资料、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制度。

18.科研管理制度。

19.污物处理制度。

20.各种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1.各种库房管理制度。

22.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23.安全制度。

24.各级行政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25.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制度。

(三)技术操作规程

1.各项业务技术操作规程。

2.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卫生、消毒及灭菌规程。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四)质量控制要求

1.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2.各部门质量控制标准。

3.血库应参加卫生部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评估。

4.血库应参加各脐带血库间的质量评估并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中 第七条 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规程具体内容哪里有啊? 5分

所有的输血科标志 都套用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三:护理工作制度包括哪些

护理工作制度应当包含的具体内容有:

1、护理部的工作制度

2、护理部值班制度

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4、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5、分级护理制度

①特别护理

②一级护理

③二级护理

④三级护理

6、责任护理制度

7、病房管理制度

8、病人住院守则

9、探视陪伴制度

10、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11、病人出入院制度

12、治疗室工作制度

13、换药室工作制度

参考资料:《护理工作制度与质量管理手册》

四: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有以下哪个部门制定的

血站管理办法百科名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4号 《血站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目录

基本信息 条文 施行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血站管理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展开基本信息 条文 施行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血站管理 第三章 特殊血站管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展开编辑本段基本信息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4号施行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第三条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第四条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第六条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开展血液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以及与临床输血有关的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二章 一般血站管理第一节 设置、职责与执业登记第八条 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三)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四)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液的集中化检测任务;(五)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血液中心应当具有较高综合质量评价的技术能力。第九条 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第十条 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明确辖区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血站的职责;根据实际供血距离与能力等情况,负责划定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余下全文>>

五:护理规章制度的核心是

护理十四项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余下全文>>

六:护士管理制度

转载

护士管理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余下全文>>

七:血站违反输血管理规定由什么部门进行处罚

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最好有力的证据,现在血液安全全国管得很严,处罚很严重的。最高可以吊销血站执业许可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有传染病的潜在发生,可能那地分管领导都跑不脱的

八:十四项护理制度都有哪些?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二、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思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应由护理人员完成。

3.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三、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四、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 医嘱处理后,应将当班医嘱与服药卡、治疗卡、处置卡全部查对一次,无误后方可执行。

(2) 转抄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3) 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如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情后,方可执行。

(4) 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听后应复述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再丢弃。执行完毕务必抄到医嘱上。

(5) 重整医嘱后,必须经二人查对。

(6) 医嘱查对:当班查对,夜班查对,护士长一周一次大查对并记录。

(7) 查对医嘱必须认真、一丝不苟,将查对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并立即予以纠正,并反馈给护士长。

(8) 夜班护士对查出的问题不能隐瞒不报。护士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补救,将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9) 所有住院病历,夜班要全部查对一遍。当天未查到的病历,第二天要补查。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的查对制度

(1)检查药片质量:药片(药剂)颜色改变均不可使用。

(2)三查:服药前查、服药中查、服药后查。

(3)七对: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药品的查对 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时间、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如溶剂变色、混浊、开口、裂缝。

2.给药前查对

(1)给药前注意询问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注射、输液前询问病人的床号、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浓度、时间、用法等。

3.给药后查对

(1) 随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有何不适,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医生,给予处理。

(2) 遇有严重过敏反应者,要协助医生积极救治。

(三)无菌操作前查对

(1) 核对无菌物品日期及质量

(2) 无菌包有无破损。

三、输血查对制度

1.采血样时,应在床旁核对试管上的床号、姓名,配血单上的床号、姓名是否与患者相符。务必无误后方可采血......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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