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收购的特点

一:什么是杠杆收购?其最突出特点是什么?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是指公司或个体利用自己的资产作为债务抵押,收购另一家公司的策略。 交易过程中,收购方的现金开支降低到最小程度。 换句话说,杠杆收购是一种获取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方法。 杠杆收购的突出特点是,收购方为了进行收购,大规模融资借贷去支付(大部分的)交易费用。 通常为总购价的70%或全部。同时,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为借贷抵押。 借贷利息将通过被收购公司的未来现金流来支付。

二:杠杆收购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所谓杠杆收购(Leverage Buy-Out,简称LBO),是企业资本运作方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的实质在于举债收购,即通过信贷融通资本,运用财务杠杆加大负债比例,以较少的股本投入(约占10%)融得数倍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收购、重组,,并以所收购、重组的企业未来的利润和现金流偿还负债。这是一种以小博大、高风险、高收益、高技巧的企业并购方式。正是基于杠杆收购的特性,在过去的20年间,英美的投资银行家们将MBO与金融创新工具结合在一起,以垃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创新的金融手段应用于购并业务,成功地解决了管理层的收购资金问题。

杠杆收购的融资方式与普通收购的方式有明显不同,它的融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借贷资金杠杆收购中的杠杆即是指企业的融资杠杆,反应的是企业股本与负债的比率,发生杠杆作用的支点即是企业融资时预付给贷款方的利息。杠杆收购的融资结构为:优先债券,约占收购资产的60%,是由银行提供的以企业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其次是约占收购资金30%的居次债券,它包括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股票。最后是体现所有者权益的普通股股票,是购并者以自有资金对目标企业的投入,约占收购资金的 10%,如此的融资结构产生的结果是:(1)企业负债率大幅度上升;(2)如果企业盈利增加,那么每股收益会大幅度上升,因为每单位利润所承担的利息支付是固定的。而之所以如此安排就在于购并者不希望让他人过多的分享并购后产生的利润,所以不享有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就成为理所当然。

2.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

在杠杆收购中购并企业主要不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或收入作为担保对外负债,而是用目标企业作担保的。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购买企业先成立一家专门用于收购的“纸上公司”,再由投资银行等向购并企业提供一笔“过渡性贷款”用于购买目标企业股权,取得成功后,以这家“纸上公司”的名义举债和发行债券,然后依照公司法使两者合并,将“纸上公司”因购并的负债转移到目标公司名下,再通过经营目标公司偿债、获利。由此而发行的债券一是由于企业负债率较高,二是由于以未来收入或资产作担保,因而信用等级不到,被称为垃圾债券。

3.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投资银行为主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杠杆收购的融资中作用重大,由于杠杆融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并且风险较高,因此只有获得金融组织的强力支持才能完成,一般的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涉足风险较高的投资,只有投资银行愿意承担较高的风险,以求获取丰厚回报,并且垃圾债券的发行也只有由投资银行进行操作,才能发行出去。而投资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服务,是因为投资银行在获取高利率回报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巨额的佣金。因此,有人将杠杆收购归纳为投资银行和购并企业的合作博奕,双方都从中获得了巨额交易合作剩余。

4.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杠杆收购以外部融资为主,其中间接融资由投资银行等提供,居次债券中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优先股股票都是直接融资形式,严重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资本市场得允许企业以这些金融工具进行筹资,有相应市场环境和制度安排,其次投资者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来分散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资本市场中要有进行杠杆收购的大环境,形成对杠杆收购的信任预期,只有如此,杠杆收购的融资才会顺利进行,否则,只能是一些意见而已。

杠杆收购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收购融资工具,在中国同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因为中国大多数国企负债比例高,不良资产......余下全文>>

三:比较杠杆收购与管理层收购,各自有什么特点?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MBO)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并购行为。由于收购中运用了大量负债融资,也即利用了财务唬杆方式,所以说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LBO,Leveraged Buy—outs)的一种。

四:杠杆收购的经典案例

美国RJR Nabisco公司争夺战说到杠杆收购,就不能不提及20世纪80年代的一桩杠杆收购案——美国雷诺兹-纳贝斯克(RJR Nabisco)公司收购案。这笔被称为“世纪大收购”的交易以250亿美元的收购价震动世界,成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杠杆收购,而使后来的各桩收购交易望尘莫及。这场收购战争主要在RJR纳贝斯克公司的高级治理人员和闻名的收购公司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公司之间展开,但由于它的规模巨大,其中不乏有像摩根士丹利、第一波士顿等这样的投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战争”的发起方是以罗斯·约翰逊为首的RJR纳贝斯克公司高层治理者,他们认为公司当时的股价被严重低估。1988年10月,治理层向董事局提出治理层收购公司股权建议,收购价为每股75美元,总计170亿美元。虽然约翰逊的出价高于当时公司股票53美元/股的市值,但公司股东对此却并不满足。不久,华尔街的“收购之王”KKR公司加入这次争夺,经过6个星期的激战,最后KKR胜出,收购价是每股109美元,总金额250亿美元。KKR本身动用的资金仅1500万美元,而其余99.94%的资金都是靠垃圾债券大王迈克尔.米尔肯(Michael Milken)发行垃圾债券筹得。

五:杠杆收购中融资体系的特征有哪些

杠杆收购融资较之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即杠杆收购融资的财务杠杆比率非常高,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融资;

二是以杠杆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

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

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

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

六:资金杠杆原理的特点

杠杆收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收购者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自有资金便可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用以收购目标企业。(2)收购者可以通过杠杆收购取得纳税利益;资本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对于猎物企业,被购进前若有亏损,可递延冲抵收购后的盈利,从而减低应纳所得额基数。(3)高比例的负债给经营者、投资者以鞭策,促使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恰当地运用杠杆收购,必须在结合本公司情况对目标公司产业环境、盈利能力,资产构成及利用等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科学选择策略方式,合理控制筹资风险,从而优化各种资源配置,以实现资本增值最大化。

七:什么是杠杆收购?能举个例子通俗说明一下么?谢谢

杠杆的意思就是放大资金,比如某房地产公司卖地2000一平方,,刚好隔壁就有有一园林公司里面有国家保护的林木价值不菲,他们就利用杠杆原理先把隔壁林园收购,以树木的价格加土地的价格卖出,这样价格就数倍了,望采纳

八:杠杆并购的好处

下面主要分析一种典型的杠杆收购(把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的杠杆收购)杠杆收购,尤其是管理层收购(以目标公司管理层为主要推动力量的杠杆收购),使管理人员持股增加,从而增加了他们提高经营业绩的动力。首先,一些高效益的投资项目需要管理人员付出极其艰辛的努力,因此,只有在管理人员获得与该项目收益相应的收益时,该项目才会被采纳。但是,外部股东可能会认为对这些管理人员报酬合同“过于慷慨”。在这种情况下,将上市公司转为非上市有助于报酬协议的达成。其次,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可能浪费资源,以在潜在的竞争者和外部的股东面前保住自己的职位。他们可能进行一些利润并非最高、但收益比较容易受到外部人士注意的项目。转为非上市可以消除这类成本。一般说来,按管者持有大量股权。因此,他们会密切关注接管后的企业管理。这将减少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信息不通畅、不对称现象。从这种角度来说,杠杆收购导致的“股权集中”反映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再结合,这必然会降低代理人成本。再次,自由现金流量往往促使管理人员进行奢侈的支出,而不是将其作为股息分发给股东。通过杠杆收购而增加债务,可以迫使这些现金流量被用于偿还债务。此外,杠杆收购是支付股息的有效替换方式。相对于股息的发放来说,管理人员对于偿还债务的自由选择余地就比较小了。因此,债务的增加减少了管理人员对自由现金流量的分配权;杠杆收购减少了自由现金流量引致的代理人成本。债务的增加也会给管理人员带来压力,并促使其加倍努力,以避免公司破产。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杠杆收购代表了一种债务约束行为,对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下面两组数据可作为上述理论的经验证据。第一,在管理层收购后,管理人员持有股权比例大大增加。一项1980年到1986年间对76例管理层收购的抽样表明,接管前,总裁和管理人员的持股份额比例分别为1.4%、5.88%。按管后,分别变为6.40%和22.63%。因此,管理人员所有权在接管后增加了三倍。第二,杠杆收购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人员通过对重新上市的公司的第二次公开发行公告书的发现,超过2/3的企业(72家中有54家)揭示了在杠杆收购后至少进行了一项重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重新调整资产(生产设备重组以及资产剥离等等)、采取成本降低计划、改变市场策略(包括产品线、产品质量、定价以及客户服务)等等。作为这些重组活动的结果,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了很大改善。在35例可以获得相关数据的案例中,对于中等规模的企业,在杠杆收购后到第二次公开发行前这段时期(平均为29个月)中,以不变价格衡量的总销售额增加了94%,毛利润和经营利润分别上升了27.0%和45.4%,成果是比较显著的。 (1)对被收购方而言:由于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的变化,本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可能已不再适宜继续经营,那么可以通过杠杆收购卖出股权同时保全自己员工的利益,避免劳资冲突。另外,如果股票市场不活跃,很多股票的市价低于其资产净值,而杠杆购并却能在市价基础上为其支付一笔溢价;对于那些“烟囱工业”(夕阳产业)来说,因为发展前景不乐观,这种溢价效应更加明显。(2)对于收购方而言:a.杠杆作用,以少量的投资购得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并充分享受高额负债带来的杠杆作用。b.纳税优惠,高杠杆带来更多利息避税。帐面资产价值增加带来较高折旧;如果被收购方是亏损企业,还会产生亏损递延等等作用。(3)对债权人而言:可获得高于优惠利率3-5个百分点的利率好处,另一方面又可通过接受抵押、担保,参股等多种形式降低贷款风险。(4)对政府而言:前面提到参与杠杆购并的公司可以获得纳税优惠,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财......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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