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十三五规划
一、以法治的精神科学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
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以改革的精神谋划好“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要坚持依法规划,提升规划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教育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新教育规划编制理念,加强规划编制程序、编制方法、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着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第一,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重大政策出台前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征求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第二,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使其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将依法治教作为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重点,着力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必须按照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管办评分离的要求,加强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将依法治教贯穿于“十三五”教育规划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制度安排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
一是要更加突出依法改革,加强改革与立法的衔接。要积极推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和举措及时上升为法律,使教育立法更加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为“十三五”时期破解教育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要更加突出依法行政,改进和加强政府宏观管理。要理顺中央与地方在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职责与权限,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
三是要更加突出依法治校,提升学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编制教育“十三五”规划,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学校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加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学校管理观念,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
三、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评估,切实将规划落到实处。
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提高规划实施的刚性和约束力,避免出现“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
一是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安排,推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使教育规划编得好、落得实。
二是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与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探索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开展规划实施的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共同推进落实教育发展规划的良好局面。
二:如何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三: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目标既定,重在践行。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纲要》的精神实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伟大工程。
坚持发展为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经济动力和基础。市场经济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治紧密相连。法治要得以坚持,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体制之中,惟有市场经济才能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我国法治也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市场经济的启动大体同步的,是在改革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的。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时,即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92年,十四大将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取向于市场经济后,1996年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这说明,法治是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联系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对法治的需求层次也越高,市场经济是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经济动力。所以,要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大力培育市场经济。当前,我市经济结构层次还不高,民营企业发展相对不足。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坚持既定的发展思路,大力招商引资,加大市场开拓,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力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要在加快改善投资硬环境同时,着力加强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政务环境建设。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主体;要按照“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更多的自由;要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平等创造条件,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一切从客商出发,一切为客商着想,一切对客商负责,一切让客商满意”的原则,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要树立诚信是兴商之本、依法办事是最大的诚信的思想意识,善于从法律的角度与外商洽谈项目,依法签订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要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强化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肃处理向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的人员。总之,要通过多方努力,有效地吸引投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鹤壁经济发展。
坚持民主决策、民主施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与民主相生的,是与专制不相容的。没有充分而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实践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制度越发达,它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必须推进和发展民主。当前,我市少数地方、少数单位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现象还存在。这是人治观念在实践中的反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推进民主建设。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要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一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要完善听证程序,提高听证质量,重视听证结果。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影响大的规范性文件应公......余下全文>>
四:如何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都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余下全文>>
五:什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两个“最根本的保证”充分说明了党的领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这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八二宪法”,包括“修正案”。下文有关宪法的引用均出自“八二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从多方面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一、“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从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族人民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的英勇斗争,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特别是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取得的,实质上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二、从“国家的根本制度”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阶级社会里,群众是划分为各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实际上就是肯定工人阶级通过它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行领导,这从国体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三、从“国家的根本任务”的规定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规定了国家建设的根本目标和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规定了实现国家建设目标的根本路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没有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无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从实现“国家的根本任务”上看,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四、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问题,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存在“要不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问题,而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恪守法治精神必须坚持宪法精神,坚持宪法精神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五、”依法治国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到2010年,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解决之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
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余下全文>>
六: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和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政府常务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各级行政学院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同级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要把法律素质确立为公务员的必备素质,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科目中所占比重。实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由政府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改进政府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制定政府立法计划要多渠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政府立法听证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都要组织听证。所有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法规规章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起草部门在起草阶段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阶段要对不同意见进行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政府决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尤其是经济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实施《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当地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建立规章、规......余下全文>>
七:如何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法教育,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1年至2015年,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市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提升“法治仙女”建设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化认识,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要求
2006年至201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我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助推全镇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五”时期,是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迈向基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法制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法制规范;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法制引导;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法制推进。发挥法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规范引导作用,必须通过深入持久地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江都”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工作大局为已任,以建设特色法治文化为统领,以优化体制机制为保障,以狠抓普法措施落实为重点,求真务实,创新争优,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为把我镇建设成为创新活力之镇、和谐魅力之镇、幸福实力之镇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更加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镇公民进一步掌握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法制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
——全社会法治观念更加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不断确立,法律的权威得到更广泛的尊重,全社会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更加丰富。法治文化各项基础建设大幅度进展,形成更大规模、更深影响、更高层次的法治文化品牌效应。
——法治实践活动成效更加明显。全镇各领域各层面依法治理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到2015年末,达到扬州市、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的村(社区)的比例分别为98%、30%,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复检合格率100%。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仙女建设、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大局,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举措,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地位,不断......余下全文>>
八:大家来预测一下中朝的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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