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展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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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保障措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六五”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在新形势下,查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创新普法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意义十分重大。为此,笔者就以往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

通过五个五年普法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以普遍增强,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和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有很多问题不容忽视。就目前来说,我认为普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领导和基层干部(含村、居委会干部)对普法工作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其主要精力都放在发展经济等硬件建设上,忽视了软实力的提升。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群众也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实用主义观念,觉得参与普法工作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其主动性不高,重视程度较差。

二是社会氛围不浓。长期以来,由于人治思想的根深蒂固和现实中生活大量存在的以言代法、以言压法及执法不公等不良现象的负面影响,使得不少的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质疑,挫伤了他们学法、用法和守法的积极性。

三是缺乏长远规划。一些地方的普法工作习惯于按部就班,对一个“五年工作计划”要达到的目的、实现目的的方法步骤、如何做到承上启下、怎样分类开展等方面,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缺乏系统性。

四是普法力量薄弱。尤其是在农村,普法的具体工作主要由乡镇综治办和司法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来开展。由于综治办和司法所承担了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等众多事务,加之人手少,所以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普法工作队伍的力量显得十分薄弱。

五是工作经费紧缺。由于财政比较困难,所安排的普法专项资金本来就不多,加之刚性支出大,所以工作经费紧缺问题十分突出。另外,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挤占、挪用普法经费的现象。

六是工作落实欠佳。部分地区的普法工作在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上均是有名无实。在工作的开展上,也是“认认真真做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看上去轰轰烈烈,实际上什么也没做。工作落实不够,效果很不明显。

七是形式缺乏创新。一些地方只满足于放广播、办板报、拉横幅、发资料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形式非常单一和老套。由于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所以原有那些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不起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八是考核还不过硬。许多地方虽然将普法工作纳入了综合目标考核,但所占的比重极小,而在考核过程中,要求得又不是很严,对不重视或者不完成普法工作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缺乏硬性考核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奖惩办法,使得普法工作难有新的突破。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在巩固“五五”普法教育成果的同时,有必要在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实现发展和创新。对此,笔者建议认真思考上述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有效地推进“六五”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一、适应时代特点,做到从“一个需求”抓普法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多元化结构的不断调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需求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于自身的权利义务和基本的法律常识有了较深的了解,......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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