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一: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5分

你好,宋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了: 行政执法的普遍要求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宋某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郭某的违法违章事实的前提下实施处罚,是典型的违法行政。 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有告知义务,必须要完整、明确、清楚地告诉行政相对人执法理由和执法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这一说法,显然是和以上要求不配套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人员必须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加盖财政部门印签和处罚机关的处罚通知书,然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做到罚收两条线,不能当场向执法人员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不得因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加重处罚,在20元罚款基础上加处罚款20明显违反规定。 最后宋某不发放处罚通知书,也不出具任何收据,更是违反处罚法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二: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的问题

相信我是敲竹杠,愚蠢一点的做法是不卖卡了------如果敢开出罚单,你再去找关系(甚至不找关系跟他来硬的,就供没卖过!)

聪明一点的做法是,塞两包好烟,或者直接找他们上司塞点好烟!

想想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们没有,平常他们来给优惠没有?

我等着你给我加分啊!

好郁闷考第一名还没进工商,真黑!

三:已知正方体ABCD-A1B1C1D1,P、M为空间任意两点,若PM=PB1+7BA+6AA1+4A1D1(都是向量),试问M点是否一定在平

解:以A点为原点建立坐标系,并设正方体边长为1,则

BA=(-1,0,0),AA1=(0,0,1),A1D1=(0,1,0),则

B1M=PM-PB1=7BA+6AA1+4A1D1=(-7,4,6),

所以M=(-7,4,6)+(1,0,1)=(-6,4,7),

而平面BA1D1的方程为X+Z-1=0,

把点M的坐标代入满足条件,所以试问M点一定在平面BA1D1内。

四: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你好,宋某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了:

行政执法的普遍要求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宋某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郭某的违法违章事实的前提下实施处罚,是典型的违法行政。

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人员有告知义务,必须要完整、明确、清楚地告诉行政相对人执法理由和执法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这一说法,显然是和以上要求不配套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执法人员必须要向被处罚人开具加盖财政部门印签和处罚机关的处罚通知书,然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做到罚收两条线,不能当场向执法人员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法明文规定:不得因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加重处罚,在20元罚款基础上加处罚款20明显违反规定。

最后宋某不发放处罚通知书,也不出具任何收据,更是违反处罚法规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五:行政处罚案例分析题 求解!!!!!!!!

1、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中山区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海关是被告。

3、中山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六:案例分析

1.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法。

2.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工商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这合法合理。认为李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2000元的罚款。其理由不合法也不合理。《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不是刑法,不存在累犯加重。李某刑罚执行完毕后,已视为正常公民,除刑法规定的累犯外,不得岐视其他权益。但处于2000元罚款合法。因未超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正)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工商局应没收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以李某2000元的罚款。

七:工商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本案,抛开已超过追溯时限不说,我帮你分析一下情况:如当事人提供给报社的证明文件均系伪造,那么前往报社办理具体事宜的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也未必属实,找到当事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能证明广告经营者(即报社)对广告主提供的证明文件没有履行审查职责,可按《广告法》相关条款予以定性、处罚,消费者也可向广告经营者追偿(因明早有事,本礌需马上睡觉,恕不给您找出具体条款了),但这个证据很难很难取得。。。

我所说的,是这个案子的办案思路,个人觉得这个案子已经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的管辖权限,因为当事人根本没以交易为目的,事实上也没有达成任何交易,其目的是诈骗钱财,可单就受害消费者个案而言,又远不够刑事立案,所以,事实上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是很难结案的。。。呵呵。。。

...

补充:

也许我的回答非你本意(这可能是哪个考试或者练习中的案例分析题目,你要的是答案),我只是看着这个案例无奈而已。。。

如果这是考试题目,那我劝你别考了,出考题的都没有脑子还考他的试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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