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一:如何做一名优秀工会干部

你就踏踏实实做好分配的任务 就是优秀了。优秀不优秀 看你领导怎么领导你。不是看你怎么做。做久了 ,你就知道了。

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工会干部或职工代表

一、学习是需要,是责任,是任务。

学习,是一种需要。无论是工会组织这个集体,还是身在这个集体中的个人,学习永远都是在履职过程和发展过程中的需要。只有把这种实际需要转化成一种动力,工会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团结职工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才会增强,维护职工群体权益的能力也会提高,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具有特色。

学习,是一种责任。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授人一碗水,首先要有一桶水”。就目前各行各业大力开展的“创先争优”工作来说,如工会干部自身都做不到,是没有资格要求他人的。所以,工会干部就必须要把学习转化成一种强烈的责任感。

学习,是一项任务。这项任务虽然不如工会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技能大赛那样直观,但它与工作一样也是明确、具体和有形的,是与工作任务的进行过程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在工作中,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对各项规章制度内涵把握的准确,对创新工会工作的方式和思路等,都与学习紧紧相连,都需要边学边干,都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知识,否则就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和活力。

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学习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推动工会干部不断向前的责任,也是一项艰苦的任务。

二、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八个学会”

一要学会沟通。工会干部要真诚地服务职工,了解职工的疾苦和心声,

主动与单位领导者、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沟通,保持密切协商联系,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想职工之所虑,办职工之所需,急职工之所求,与职工同疾苦。

二要学会关心。工会干部是职工权益的“代言人”,小到职工群众的衣食住行,大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合法维护,无微不至。要跟职工群众打成一片,亲如一家,作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对每位工会干部来说,最重要的是“职工的小事就是我们干部的大事”。

三要学会倾听。工会不仅是广大职工的维权之家、温暖之家、民主之家,更应该是职工的倾诉之家。其实,许多职工只是有话要说,因而作为一名工会工作者,只要学会做一名认真的倾听者,让那些受到委屈的人有机会倾诉,就解决了一大半问题。工会干部要学会倾听,真诚听取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愿望,真情关心职工疾苦。

四要学会信任。“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职工中蕴藏着无穷智慧和力量,我们每个工会干部都要坚定地相信职工,甘当职工的学生,虚心向职工请教。

五要学会妥协。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是维权,对于工会干部来说,既要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又要维护单位的整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干部要履行好维护职能。遇到矛盾时,工会干部要多做协调工作。通过协调,达成共识,求得问题的解决,求得职工与单位的“双赢”。这既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是一个思想方法问题。

六是要学会赞美。平时工作中,要经常讲有竞争就有失败,不经历风雨难以见彩虹。因此,我们工会干部就要学会用赞美来培养他们敢于迎接挑战的勇气,为人生的道路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石。特别是一些年轻职工,他们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又刚从学校毕业进入一个新的工作环境,一时难以适应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一遇到困难就垂头丧气,怀念过去象牙塔内的生活。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用赞美的眼光指出他们的长处,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让他们明白困难是暂时的,只要自己努力,一定能走出困境。

七是要学会幽默。面对当代各方面激烈的竞争压力,有些人心理承受能力较差、情感较脆弱,尤其是面对婚姻、家庭带来的不利时,作为一名工会干部,要教育指导我们的职工群众以幽默的心态看待工作生活家庭带来的压力,在如上紧发条般奔波忙碌的......余下全文>>

三:“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享受什么待遇

没有任何明文规定的待遇。全国先进工作者以全国劳模对待

四: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要求

1、各评选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把评选申报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2、基层工会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必须经所在单位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同意票率达不到75%的不能申报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3、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各级工会专职干部,其中,各申报单位推荐的厅局级工会干部不得超过10%。各地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纳入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范围(组织员、协理员、助理员、工会主席等),本人事迹突出,贡献较大者,可以申报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4、评选申报的全国优秀工会之友,主要是推荐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省(部)级、市(厅)级党政领导干部。5、评选申报的工会积极分子须是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车间(科室)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正副主席、正副主任、委员、干事;工会正副小组长、小组干事;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车间(科室)职工代表团(组)长、主持班组民主管理工作的职工代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技协会员、职工俱乐部工作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广播员、电影录像放映员、各种业余文化体育活动队的领队和教练员;由工会聘请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参与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企业劳动争议协调委员会委员等。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农民工工会积极分子应予推荐申报。6、驻会各全国产业工会的申报表彰名额主要用于中央单位在京无主管的基层工会。申报其他基层工会应与该单位所在地方工会沟通协商。与地方工会重复申报的集体和个人,其名额不予补发;推荐的基层工会不具有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不予批准,名额不调剂、不补发。集体和个人申报登记表上报前须加盖有关省(区、市)总工会印章。

五: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有什么奖励规定吗

可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根据2000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工作)..

六:行政先进工作者和工会先进个人的区别

从字面理解: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 ,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 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的总称。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务,不是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任务 其次,也不是一切国家权力都是行政权利,只有行政机关或者政府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 。它有别于议会的立法权和司法机关的检察和审判权;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行政是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生作用的活动。指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门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二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于自己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进行的解释。

①政治学指三权分立中与立法、司法相区别的政府部门,即国家意志的执行部门以及它的活动和职能。②行政管理学,通常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的管理活动。通称行政管理,简称“行政”。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组织、领导、计划、人事、协调、监督、财务等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社会主义国家一般不采用三权分立而实行议行合一制,行政范围比采用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国家远为广泛,涉及整个政治体系的全部管理活动。

行政先进工作者指在行政行业中干得好,成绩突出的人。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先进个人指的是在工会工作中做得好,成绩突出的人。

参考资料:《中国百科大辞典》《法学大辞典》

七:工会评选的积极分子与先进工作者哪个含金量高

毫无疑问是后者,谁是官方的,谁的权利越大,谁的含金量就越高。

八: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是否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商鞅立木。、。。。。。。。。

九:职工福利标准的标准要求

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关键在于制定标准,规范操作。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的具体操作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浙江、河南等地陆续出台地方版标准,细化到“节日福利每人每年不超千元”“生日慰问每人不得超300元”的程度。期待各地都能从地方实际出发,出台福利标准,规范福利发放,让职工理直气壮地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逢年过节”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发放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7个节日。 全国总工会《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规定这些福利可以有●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工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浙江版根据细则,浙江省基层工会可在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全年慰问不超过3次,用于慰问的支出不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可在工会会员生日当月,发放300元以内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蛋糕券;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单项奖励,每人每项不超过800元。同时,强调不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工会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细则规定,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全总有关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八不准”要求,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上海版上海市总工会下发《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规范并提出了实施标准,要求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经过与上海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讨论后,《若干意见》对基层工会在举办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奖励、补助、慰问项目限定了范围,包括:优秀学员(自学)奖励;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逢年过节全体会员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等。  对于奖励、补助、慰问的发放,《若干意见》明确基层工会必须制定有关规定,明确奖励、补助、慰问发放的统一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若干意见》还规定,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慰问形式限定为实物;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  对会员本人生日慰问,《若干意见》规定了人人均不得超250元的标准,原则上工会应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情况特殊的,可购买同等价值蛋糕提货券,蛋糕或蛋糕券发放应签收到位。  《若干意见》明确,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时,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  此外,《若干意见》也明确了工会用会费组织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一般情况下当日来回。 山东版济南2015年1月27日电:山东省总工会今天下发通知,就职工福利发放标准作出规定,每位会员节日福利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余下全文>>

十:工会积极分子一定是工会干部吗

那不一定,不过积极分子多数不是干部,虽然极端点,但是事实上那样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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