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董事是否一定要担任法人代表?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而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董事必须是经理,而法人代表必须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执行董事必定是经理和法人代表。
二: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法人代表不等于法人,法人代表也不一定是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产生通常是由董事会或者持有股份决定的,所以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三:法人代表与执行董事是什么关系
执行董事是《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一个概念。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二款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的职位相当于“董事长”,其职权近于董事会。结合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可以看出来:“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修订前的《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是董事会的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法》将执行董事的职权授权公司章程规定,但应该与董事会的职权相差不多
一,很多人经常将法人和法人代表混淆。
常听人说"某某人是某单位的法人"这样的话,这就是没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误将某单位的法人代表错当成法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丹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四,很多人还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关系。
曾经有这么一个可笑的事,某企业法人,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交法人代表为企业办理业务使用,该法人代表办理企业事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关闭时,银行未能索回欠款。企业关闭后,银行却委派律师向企业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办信用卡时,也有法人代表的签章。
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一个组织,只能由法人的机关来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民法通则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民营的公司还是国有的公司都是这样.
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情况不一样,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象本文第二条所讲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设立者的财产来偿还。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经理,但是监事不能担执行董事和任法定代表人。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执行董事跟董事长又有什么区别?同一个自然人是否只能
法律没有规定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必须是同一人吗?》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可以是不同的人担任。 更多问题咨询快律。
七: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必须是由总经理或法人担任吗
1),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此时为1人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经理的任职,公司法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因为执行董事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董事会的职能);
不过也可以直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个人感觉,由股东会来聘任有点不合适,因为顾名思义,“经理”的意思是“经营管理”,在这些事情上,执行董事比股东们应该更为了解。所以,经理由执行董事来聘任更为合适。不过,经理在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由股东会聘任,也不违反公司法)。
上面是执行董事和经理的产生,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公司法同样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来担任。
在没有特别法规定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由上述三种主体中的一个来担任。
那么在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看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执行董事可以由股东会或股东(1人有限公司)选举别的人来担任。而且,执行董事不一定非得由股东来担任,完全可以由非股东人员来担任(只要不违反董事、监事、高管任职原则就可以)。
综上,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有时候可以是一个人。
PS:不懂还可继续问。
八: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职务吗
1、当然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附:
执行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和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s)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独立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观点,对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包括一些重大的问题独立发表意见。证监会要求,它的意见必须是独立的,不会受到某一个集团利益的指示。
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
九: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能否是一人
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这三个角色之间不存在矛盾。但公司监事不定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任何一项职务。
十:执行董事 总经理 法人 可以同为一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可见"法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称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中可以的.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可知,"另一人当执行董事"是法律不禁止的,那么就是允许的.其中"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中是"可以",而不是必须.
综上,同意"mominxia - 试用期 一级"的见解,记住一定要在公司的章程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