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交房标准

一:商品房 交房标准

每个楼盘的交房标准(条件)都不一样,但一般政府有比较普通的规定,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七通一平"为基本要求上制定的!!

我们在买房下定单的时候一定要弄清交楼的标准(开发商提供),也要写进购房合同的.

工业用电为非居民用电,不能保证居民的供电,因为工业用电在用电高峰是受限制的,而居民用电不会,所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不可以交房.

开发商必须提供居民用电才可以交房.

以下是某楼盘的交楼标准,供参考: 结 构: 砖混结构,房屋底层采用防 潮架空,屋面现浇叠合层,楼底搞震设防。

层 高: 建筑层高3.0米。

外 墙: 外墙面砖,色彩典雅。

内 墙: 白色腻子抹光。

地 面: 水泥砂浆拉毛面层。

门 窗: 单元入口设对讲程控门,进户均选带门铃外开多功能防盗门,室内门窗预留,外窗采用铝合金(银白色)门窗。飘窗及落地窗设铝合金防护网。

阳 台: 阳台设不锈钢栏杆。

厨 房: 墙面作抹灰平层。

卫 生 间: 卫生间预留上、下出水口,外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

空 调: 设空调机位及专用插座,预留空调管孔,设外机搁板,冷凝水专管排放。

供 水: 给水管采用PP-R聚丙烯管道,排水管采用PVC管道。

供 电: 设区内专用配电设备,一户一表20A-40A四回路供电。

电话系统: 每户客厅及主卧均预留电话接口。

电视系统: 每户接入光纤电视网络系统,客厅、主卧预留插孔。

集中抄表: 每户独立水、电、气供应系统。

二:重庆拆迁安置房交房需要具备哪些标准方可以接房

1,五证: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精装修房屋有没有统一的交房标准

所谓精装房,是指交钥匙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精装房分不同标准,一般应设立样板间供业主选择。

精装修标准(含工艺和材料)应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一般精装修的住宅分为普通住宅、中一等住宅和一等住宅三个档次。

具体交付标准:

顶面:具备一定的造型,并有一定的设计效果和风格,材料需符合环保要求。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实木地板等中高端材料。

卫浴、厨房:这两个区域需经过高品质精细装修,橱柜和卫浴洁具都会采用知名品牌。

一般来说,不会配置软装,由于人们在生活中对软装的个性化要求比较强,精装修还做不到拎包入住,特殊项目除外。

精装修主要是市场竞争激烈而产生的细分市场,并呈逐步普及的趋势。

精装修和全装修

精装修和全装修有较大区别,买房时要注意两者区别。

全装修费是指交钥匙时,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卫设施安装完毕。可以理解为普通装修,通常是出租房的装修水平。而精装修房所用材料,装修费用都不是全装修能比。

四:毛坯房交房标准,毛坯房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毛坯房交房标准:

1、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3、各种管道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

4、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5、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

7、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

8、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

二、依据《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毛坯房交房注意事项:

1. 顶墙地六个面

2. 门窗检查

3、水路检查

4、电路检查

5、暖气检查

四、人民网jiaju.people.com.cn/...5.html

五:毛坯房交房标准

1、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3、各种管道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

4、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5、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攻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

7、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

8、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

六:国家规定商品住宅房的验收标准

商品房国家验收标准如下:

1、由业主向开发商索要房产局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

合理。

2、检查实际交付房屋结构、设备是否与合同相符(包括水电、门窗等)

3、检查墙体、地面的空鼓、裂缝等

4、 检查蓄水、渗水等

5、 检查煤气表、电表(单元表)、水表三表到户

6、 检查开发商提供房屋竣工图看水电管线如何走,配电箱的标识是否明确。

7、 检查水通、电通

8、 检查建筑、结构、水电等是否有不符和相关国家设计规范及不合理的情况

9、 检查建筑、结构、水电等是否有不符和相关国家建筑质量验收规范

10、 告诉业主装潢要注意的事项(哪些墙可以打等等)

11、检查房屋几何尺寸

12、检查层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13、检查四周墙体及窗户的渗漏

14、检查阳台护栏等处是否达到国家安全规范要求

15、需要找坡及散水处是否按要求

16、检查房屋有无安全隐患

17、检验合同交付标准

七:商品房交房条件的规定

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八:商品房交房达到什么条件可以接收

二、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法律法规如此规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这最后一道环节,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给用户和其他人的生命与财产造成损害。

二、 商品房交付的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1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这一条对商品房交付的程序作了一些大概的规定,也明确了交付时必须书面通知买受人。根据实践中的一些操作,商品房交付大致按如下的程序进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这一通知一般表现为以特快专递邮寄的《入住通知书》或《交房通知书》 。

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验所购买商品房并填写验房单。

如果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如果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4、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5、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买受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交付的具体程序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在入住通知中写明入住程序,但由于开发商的强势地位,很多开发商会在入住通知书中对交房的程序作一些不利于买受人的约定。比如,开发商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入住通知书,但通知书中同时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去办理交接手续,而实际......余下全文>>

九:2016年重庆7.8月份有哪些小区要交房?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十:交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以外,还要增加对每一户质量负责的8项验收内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八项内容: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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