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井火灾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⑴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⑵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⑶毁坏设备和资源。
二:2011-2014年全国煤矿火灾事故统计 在哪里能查到 10分
1、这些数字是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统计的,不是由消防部门统计,应该从国土安全部查找(煤矿主管部门)
2、或者,建议从安监总局下面的煤监局查找,他们是专门管煤矿安全的,应该有煤矿的火灾数据
三: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有哪些
(一)、煤炭自燃发火的预兆:
1、巷道温度、湿度增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等异常现象。
2、巷道内出现类似松节油的气味。
3、巷道流出的水温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晕、气闷、精神疲乏、四肢无力等现象。
5、通过气体检测,巷道空气中氧气浓度降低,出现一氧化碳气体并且浓度逐渐增高。
(二)、矿井火灾的预防措施
1、杜绝引火源:预防明火(即严禁吸烟、严禁用灯炮取暧等)、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引火。
2、采用不燃性材料:井口房、支架和井口建筑物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建筑。
3、设置防火门:进风井口必须安装防火门。
4、设置消防材料库: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和机电硐室都备有灭火器材。
5、建立井下消防系统: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三)、发生火灾处理的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必须保持镇静,除采取措施尽力灭火外,应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报告,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救护队和井口领导,井口领导应迅速组织力量按矿井事故应急求援预案进行抢救,先撤出并救护直接受害地区的人员。
井下遇险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选择安全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同时注意风流方向的变化,如遇到有毒烟雾时,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入鲜风流中。如确实无法撤退时,应进入避难硐室;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如该处有压风管路,应打开阀门或切断管路,放出高压气维持呼吸。救护队到现场后,应进行侦察,抢救遇险人员并弄清火源地点、火灾范围、巷道完好情况,以便确定灭火措施。
(四)、灭火基本常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用水、砂子、干粉、化学灭火器和直接挖去火源等方法灭火。若火灾范围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
1、用水灭火应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
(1)、要确保有不间断的供应充足水量。
(2)、要监测瓦斯与一氧化碳含量,并采用正常通风,排除水蒸气与火烟。
(3)、灭火人应站在进风侧,为防止火势蔓延,回风侧应设水幕或拆除一段可燃性支架。
(4)、只能从边沿向中心地带灭火,不能一下子往中心喷水,因为水蒸气会分解为氧和氢,两者能助燃和自燃,混合体会爆炸。
(5)、用于灭油类火灾时,只能细水喷雾,把油与空气隔开,不能用射流,以防止油飞溅或飘浮于水面。
2、电气火灾灭火法。先要断电,再用不导电器材灭火,以免漏电与杂散电流伤害。一是用砂子使燃烧与空气隔开。二是用四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三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3、灭火过程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救灾人员必须在进风流中待命,不得随意进入回风烟流中。当人员撤离必须过烟流时,应戴自救器在救护人员带领下迅速穿过。若无自救器,应用湿毛巾堵住嘴、鼻、力求一氧化碳溶于水,减轻对人体的伤害。
四:煤矿火灾的特点是什么
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外部高温热源(如放炮、烧焊、电流短路、明火等)引起可燃物质燃烧造成的火灾。这种火灾多发生在井口房、井筒、井底车场、石门及机电硐室和有机电设备的巷道等地点,具有火源明显、发生突然、来势凶猛等特点。由于外因火灾往往是由表及里进行的若发现不及时,可能酿成恶性事故,若发现及时,还是容易扑灭的。内因火灾是煤炭或其他可燃物在一定的条件下,本身发生物理化学变化,产生并聚集热量导致着火而形成的火灾,也称自然发火。内因火灾大多发生在采空区、遗留的煤柱、破裂的煤壁、煤巷的高冒处以及浮煤堆积的地点,它具有发生和发展缓慢、须经历一段时间、有预兆和火源比较隐蔽等特点。由于火源比较隐蔽,致使人们不能及时扑灭火灾,导致有的自然发火可以持续数日、数月、数年,甚至数十年不灭,燃烧的范围逐渐蔓延扩大,烧毁煤炭资源,冻结大量煤炭。井下火灾一般是在空气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发生的,特别是采空区火灾和煤柱内火灾;即使发生在风流畅通的地点,其空间和供氧条件也是有限的。因此,井下火灾发生发展过程比较缓慢。另外,井下人员视野受到限制,且大多数火灾发生在隐蔽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是不易发现的。初期阶段,其发火特征不明显,只能通过空气成分的微小变化,矿井空气温度、湿度的 逐渐增加来判断,只有燃烧过程发展到明火阶段,产生大量热、烟气和气味时,才能被人们察觉到。火灾发展到此阶段,可能引起痛风系统紊乱、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果,给灭火救灾工作带来预想不到的困难。
五:煤矿火灾后,什么时候生产?
矿上可以提前备点防灭火材料,山西安明宏远的矿用材料做的不错
六:为什么煤矿总是那么危险
导致煤矿事故的主要因素有瓦斯,透水,塌方以及顶部掉石头等,还有矿井中不通风的死角一氧化碳也会中毒,空气潮湿电线漏电等都是危险因素。
矿工要培训上岗,要有识别危险因素的水平,不违章、带病作业。
矿工要参加各项保险。
七:矿井火灾有哪些危害?
矿井火灾除了与一般地面火灾危害相同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井下发生火灾时,因为矿井空间的限制,井下人员难以躲避,设备难以搬移,煤炭固定不动,因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资源损失较一般地面火灾更为严重。
(2)矿井火灾由于封闭火区,将会影响煤炭的可采储量、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恢复生产时,启封火区非常困难,而且危险性很大。
(3)矿井发生火灾时,会在井下巷道中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而且难以冲淡和排除,导致大量井下人员中毒、窒息甚至死亡。(4)矿井火灾会烧毁矿井通风设施,使矿井通风系统紊乱,造成瓦斯积聚超限,火灾还会烧毁电气设备和电缆,造成提升、排水中断、通风停止,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5)井下火源隐蔽性很强,有的难以接近火源,所以不能及时发现,发现了灭火也非常困难。有的井下火灾可能延续几个月甚至几年。
(6)矿井火灾还可能成为引发瓦斯和煤尘爆炸的火源。用水灭火时,还可能引起水煤气发生爆炸。这些情况使矿井灾害危险性更大,损失更加惨重。
(7)矿井火灾还可能产生局部火风压,造成局部风流逆转,使火焰、高温烟雾出现在原火灾前的一些侧旁风流或新鲜风流中,使灾情扩大,给灭火救灾和现场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带来很大的困难。
八:煤矿地面火灾事故处理归哪个部门处理
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沪教委保〔2010〕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转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公安分县局:
日前,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颁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高校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健全相应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各高校要加强《规定》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学习。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切实贯彻落实《规定》。
三、各高校要以《规定》的施行为契机,对照有关规定,开展一次全面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各高校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于近期报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联系人:尹捷,电话:23116773)。
附件: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28号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7月3日教育部第2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工商管理毕业论文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工商管理毕业论文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余下全文>>
九:什么叫矿井火灾;有哪几种矿井火灾?
矿井火灾又叫矿内火灾或井下火灾。是指发生在煤矿井下巷道、工作面、硐室、采空区等地点的火灾。能够波及和威胁井下安全的地面火灾,也叫矿井火灾。矿井火灾的发生原因,按其热源可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由煤炭自燃而引起的火灾。它经常发生在采空区、停采线、断层、煤柱等丢煤区,掘进冒顶处或封闭不严的旧采区内。外因火灾是指由外部火源,如明火、电缆着火、电气设备产生的电弧火花,瓦斯或煤尘爆炸,以及放炮等而引起的火灾。一般的说,在电气化程度较低的中、小型煤矿,大多数外因火灾是由于使用明火或违章爆破等引起的。在机械化、电气化程度较高的矿井,则大多是由于机电设备管理维护不善,操作使用不当,设备运转故障等原因所引起的。而且随着矿井电气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机电设备引起的外因火灾的比重也有增长的趋势。在井下吸烟、取暖、违章放炮、电焊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外因火灾,也时有发生。外因火灾大多容易发生在井底车场、机电硐室、运输及回采巷道等机械、电气设备比较集中,而且风流比较畅通的地点。这类火灾一般发生得比较突然,发展速度也快。一个小火源,稍有疏忽,火势就可能蔓延扩大到很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