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哪些困难
《消防》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主、防消结合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预防主、防消结合针 坚持预防主针应该全社力倡导积极态度认识消防工作刻提高警惕.杜绝麻痹意所能引发火灾事故预防主仅体现思想且要落实各项措施落实领导体制 做预防工作同要旦发火灾灭火作做准备落实组织设备真火情现能够拉坚决迅速消灭火灾损失降至低 2.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做消防工作仅需要专门消防组织.需要全社共同参与每公民都应预防火灾作应尽义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全社每员都员起与专职消防队伍密切结合才能真消防工作搞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行效火灾预防制度预防主主要措施防火安全责任落实每单位、每机关、每企业…明确工划区域留防火死角才能真落实防火责任适应保障安全需要门各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企业、事业单位代表本单位消防安全第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严格管理严格考核、防火安全责任真落实处
二:如何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首先是建立健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这也是公安部61号令第四条明确规定的。其他分管工作的领导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列入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明确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落实。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巡查制度、用电、动火及仓库管理等各种制度。每个职工都要严格履行,自觉遵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己的防火责任区和具体岗位防火任务。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职的消防员,其它单位应有兼职的消防员;这些消防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做本单位领导的消防安全参谋,此外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单位也可以采取行政、技术、经济等不同手段,来调动员工在防火方面的积极性,以便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另外在各项制度执行上面消防员要做到有检查、有登记、有记录。
三是单位的各级安全责任人要明确本身的消防管理职责。总结调查以往的重点单位的火灾教训,大部份都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行为放纵,不懂得消防规章或者有章不循,意识淡薄,管理松散而造成。所以,单位的消防安全保障,关键也还是在“人”。我们要在这上面做文章,要让他们忠实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落实好各项消防管理职责措施,这方面我们消防监督部门要大力督促,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奖惩等多种措施来督促他们来履行自身肩负的职责。
四是要大力进行消防宣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比如在的单位重点区域内张贴醒目的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定期在单位的内部广播、板报等播出活刊登消防安全知识及在消防安全防护上的先进事迹,另外我们防火单位也可以利用“119”消防节等重要时机向企事业单位大力进行宣传。要定期分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活动,其中对重点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对其他一般员工要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教育;企事业单位要把消防宣传、教育、考核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可以把次项工作列入年终评比先进的一项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怎么写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余下全文>>
四:消防安全责任制如何落实
签责任状与经济、责权挂钩
五:消防工作为什么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有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个人,对于工作和事故责任可以明确划分。
任何人的疏忽大意都可能引发火灾,做好消防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但人的无知、人的侥幸心理导致人们认为不会发生火灾,不必要小题大做,而这正是引发火灾最主要的原因。为了切实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必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检查、严格奖惩,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能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动员群众人人参与,难点就是不少人不愿意参与,所以,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多种手段,使人人都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使责任制能真正落到实处,是消防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重要责任,更是做好消防工作,减少火灾损失的根本。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消防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1、在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领导下,公司、部门、各级生产车间人员按安全、消防职责,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统一协调下,在管理范围和工作程序,全面系统地开展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公司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有关特点、现状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年度计划、保证消防工作按工作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实施,各级部门、车间全面落实、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计划管理。
3、公司安全主管和各部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要未各部制定本部门消防工作计划和健立部门、车间消防管理构机构、义务消防队员名单。包括全体员工、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重点危险部位消防操作控制要求,并向公司上报存档备案,保证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4、部门、车间根据安全要求和各级管理部门下发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工作,制定相应实施要求和对策计划,在各个阶段中分别执行。以保证部门、车间生产计划与消防安全同步实施。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公司范围内、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防栓、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生产部设备部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如一般小修、维修(资金少于300元)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工实施完成;大修、维修由生产部设备人员委外实施完成。消防管理工作由区域所在部门进行跟踪实施。
2、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和各车间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等,定点配置到所在部门、车间生产位置,由区域所在部门和车间进行管理和维护。
3、各级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箱,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指定器材维护、保养负责人进行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具体内容有:清洁消防器材表面尘灰;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完整;消防箱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完好。并在检查表上确认,签上检查日期。
4、办公大楼、办公室等公共区域的移动式消防器材,由公司保安人员按消防管理要求进行周检和日常维护、保养。
四、消防箱、消防器材、消防用具的安全监督管理 :
1、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主管专、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各种专项检查、日常抽查。各部门、车间主管专、兼职安技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科室、车间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和抽查,班组进行自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消防箱、移动式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控制状态。
2、......余下全文>>
六: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不对
1、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意识。
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 A、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
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余下全文>>
八: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一般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施工工地各责任单位应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预算。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宜参保火灾公共责任险。
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 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4.2 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余下全文>>
九:学校如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把该有的什么软制度要落实在纸张上,需要有什么学校消防演练和培训的记录,别的没有什么,消防对于学校这样的单位还是比较和谐的,一般不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