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如何参与大用户直购电
这个有规定的,
《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直购电试点的电力用户需符合三大条件,包括: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环保排放达标,被国家和自治区列入产业淘汰类企业不得参与。
——电力用户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上,单位能耗不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有条件的逐步扩大到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放宽至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优先支持能效标杆企业,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改造成效显著的企业。
二:电力直供的含义?
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以下简称直供)是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在近年来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和发展的进程中,发生了三件对电力体制改革可能造成深远影响的大事件,一是美国加州大停电,增加了人们对电网安全的重视以及对不当的机制可能导致电力市场失灵的忧虑;二是近两年持续的电力供应紧张,引发了是优先考虑电力发展还是优先考虑电力市场配置效率的争论;三是由于能源不可能无限增长以及国际形势动荡,国家能源战略和能源安全问题被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和价值取向再一次引起国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笔者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应该是始终围绕实现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电力支撑、提高电力行业整体效能这三条主线和最终目标来展开。在实现改革目标的方式上,重点要解决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发电厂污染控制、取消电煤指导价、开发新能源和实施节能降耗战略、建立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完善电网企业的治理模式等方面的核心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和电网无歧视公平开放(包括大用户直供)等改革措施,都是为了实现改革最终目标和解决改革核心问题的方式和途径,相当于是电力改革作为一个系统的输入(改革前的状态)和输出(改革最终目标)之间的转换器。
基于上述的背景,对大用户直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直供试点的基本情况
直供试点工作对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改变电网单一购买者格局、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探索输配分开和电网公平开放,探索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高耗能企业通过建设自备电厂或实行企电联营等方式在市场上站稳了脚跟,生动展现了直供的生命力,因此得到改革决策层的大力支持。
在2003年对上海宝钢、湖北宜昌、河南洛阳等地就直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之后,2004年3月,电监会以电监输电[2004]17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直供试点的指导思想、目的、原则、试点对象和主要内容,强调了未经电监会和发改委审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直供试点。成为处理直供问题的第一份官方正式文件。
在试点最核心的输配电价(过网费)方面,通知提出:近期暂按交易所在电网对应电压等级的大工业用电价格扣除平均购电价格的原则测算,国家出台新的输配电价政策后,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大用户直供的价格机制
直供的价格机制,是建立在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基础之上的。
按照电力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至少应满足以下约束条件:1、有利于环境保护,2、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战略的实施,3、有利于开发新能源和实现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输配电价形成的机制而言,普遍认为应由政府进行管制,电价由电网公司合理运营成本加上税金和利润组成,通过实施峰谷分时等电价政策来调节电价和防范电价风险。
笔者认为,本着公平负担输配电成本的原则,在较为充分竞争的发电市场和统一调度的区域化电力市场情况下,输电网和配电网应单独核算成本甚至直接实行输配分开,输配电价进一步细分为输电电价和配电电价,直供电价应为发电厂上网电价加上相应的输电电价。这样配电电价就成为直供大用户降低结算电价最合理的利润空间。
三、大用户直供营业管理研究
由于电网经营企业输、配、售电环节没有分开,电网经营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主要有属于输配电领域的电网安全稳定破坏风险、电价风险,两网改造资金还贷风险,以及属于售电领域的欠费风险,窃电及线损风险,通过在售电侧全面引入抄表公司的竞争,可能有利于进一步细分和明确现有电网经营企业的......余下全文>>
三:直购电的直购电-经济意义
从信息看,对这一类企业的影响暂时还不好判断,因为电监会的表态还是比较笼统,需要等政策明朗之后才能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随着“保增长”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要求开展大用户直购电项目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因为对用电企业而言,直购电方式有利于打破电网公司垄断,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所谓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即指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或独立供电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进行电力购销交易的一种特殊行为,关键是大用户和电网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向发电企业要供应。大用户直购电以公平开放电网为基础,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能够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直供电方式下,受益的显然是用电企业和发电企业,但对电网公司而言,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分析人士指出,以往电网公司在用电价格上具有较多主动权,较高的电价直接带来了较高的收益,内部经营运作效率不高。直供电方式则将促使电网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四:直购电的直购电-对象
《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办法》规定,参加直购电试点的电力用户需符合九大条件,包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用电负荷相对稳定。——符合国家和该省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对电力依赖程度高的重点优势企业。——大力支持符合直购电试点条件的单一产业园区(或集中发展区)发展,特别是沿产业链方向延伸和资源分布特点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以及省政府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首先放开多(单)晶硅、钒钛、电解铝及深加工、氯碱行业,对炭素、黄磷、电石、钢铁高起点要求,根据国家行业准入标准和国家环保政策,结合四川实际,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对四川省6个地震重灾地区的重点工业企业予以倾斜,将灾后恢复重建急需物质生产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逐步扩大直购电市场。——对参与直购电试点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当年不能完成节能、环保、产品单耗指标等,达不到国家、省和行业要求的企业,次年不能参与直购电试点。——直购的电力电量限于自用,不得转售或变相转售。“大用户直购电此前也有过,主要是在高能耗行业,如电解铝等。”邹序元表示,至于对具体公司的影响,这要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如地域分布、所占的比例等,因此也不好判断。直购电的方式将鼓励发电企业和大企业直接见面,电价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加快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其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显然是不言而喻的。高耗能企业对电价比较敏感,因此呼吁电价能够松动的动力很大,而发电量和用电量的负增长也给电力企业带来了很大压力。对于需求强烈的地区来说,直购电有推动和实施的可能,对于用电量比较稳定的大企业来说,更有条件实行直购电。
五:直购电的直购电-申请方法
在规定时间之前,电力用户向所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次年参与直购电的书面申请,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关要求对电力用户进行审查核批。
六:我们是宁夏一家冶金企业,耗电比较高,听说大用户直购电电价会低一些,我想问问怎么参与大用户直购电?
《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参加直购电电力用户需符合三大条件,包括: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环保排放达标,被国家和自治区列入产业淘汰类企业不得参与。
——电力用户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上,单位能耗不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有条件的逐步扩大到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可放宽至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优先支持能效标杆企业,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节能改造成效显著的企业。
七: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新闻
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张正陵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特高压(UHV)智能电网对内地电力发展是必须的,未来五年国家电网将投入6200亿元人民币,建设20条特高压线路,以将西南的水电和西北的风电传输至中国东部。发展特高压电网不仅是技术革新,还实现远距离运输,解决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且能改善当前中东部面临的严峻环境压力。所谓特高压电网是指交流1000千伏、直流正负8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网络,它的最大特点是可以长距离、大容量、低损耗输送电力。内地76%的煤炭资源在北部和西北部,80%的水能资源在西南部,而70%以上的能源需求在中东部,普通电网的传输距离只有500公里左右,无法满足传输要求。截至目前,内地特高压电网已完成一条特高压交流线路和两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共达4633公里,在建的有两条交流和两条直流线路,达6412公里。 “特高压交流输电关键技术、成套设备及工程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这是国家电网公司迄今为止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最高奖项,也是我国电力工业领域在国家科学技术奖上收获的最高荣誉,在世界电力工业领域实现了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习近平微笑着将大红的获奖证书授予了项目第一完成人、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刘振亚,并亲切握手祝贺。成功的背后,凝聚着刘振亚总经理和国家电网人的智慧与心血,依靠的是对党和国家、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彰显的是勇于担当、艰苦奋斗、自主创新、百折不挠的精神。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对于普通用户自建的发电设施所产生的清洁能源,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电价予以全额收购。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正陵介绍,服务工作意见中所指的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建筑附近,单个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发电设备,包括太阳能、风电、生物质、地热等所有清洁能源。张正陵:相当于用户自己建了一个微型的小电站。分布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不污染环境。发出的电自己用不了还可以卖出去。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好事。那么我们普通民众家里能不能也安装一套分布式发电装置呢?实际上,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人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赵春江是上海电力学院太阳能研究所所长。2006年,赵春江在他家30多平米的屋顶上安装了22块多晶硅光伏电池板,这套装置的装机容量是3000瓦,平均每天可以发出9度电。 电改仍未涉深水区值得注意的是,距离2002年启动的第二轮电改已经过了12年,如今仍旧步履维艰。2014年3月份,关于电改的预期愈发强烈,各种传闻也甚嚣尘上。有消息称,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以及电网的财务和调度两者择其一独立。业内对此欢欣鼓舞,以为电改破冰指日可待。但时隔不久,国家电网在其官方微博上对此进行了否认。实际上,早在此前中电联2014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就有负责人透露,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预计从售电侧改革起步的可能性较大,包括引入民资介入售电侧,形成多元化售电市场。安信证券分析师黄守宏也认为,新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大用户直购电和发电侧竞价上网及售电侧放开的多买多卖,在国家电网2014年1月6日的年会上,董事长刘振亚的报告也是这样的观点。他还认为,售电侧放开将是新电改的最大变化。售电侧放开不是说电网公司就逐步退出售电,而是有更多的售电商进来,电网的角色是批发兼零售,售电侧放开有利于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同时竞争将极大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中国经济学会......余下全文>>
八:什么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非居民用户,全部执行。居民用户单费率,非居民用户四费率。
九:供售电改革对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有影响吗?,请内行解答为谢。
进展缓慢的电改
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电改方案在成形后并无变化,主要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监管。
售电侧放开是方案的组成部分,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
电改是能源改革推进较慢的领域,2002年电改启动以来进展不顺利,一直备受关注。
电改还处于微妙的博弈阶段。事实上,在目前的电改逻辑中,售电侧改革并不是最紧迫的任务。电力市场有自己的特性,核定输配电价、改变电网企业经营模式、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平台等都应是排在更前面的任务,要谨防资本市场对售电侧放开的炒作。
售电侧酝酿改革:市县级供电局或重组为售电公司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售电侧酝酿改革 6类机构或成售电主体
张旭东 江旋
新一轮电改预期刺激下,电力股表现优异,很多猜测应运而生。售电侧酝酿中的改革,成为最新的焦点。
6类售电主体?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一份售电侧如何改革的讨论方案提出了6类未来可参与售电业务的主体。其中5类是竞争性的售电主体,还有一类承担售电兜底服务的机构。
第一类是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
第二类是以五大发电集团网为主的发电企业,可能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
第三类是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均有成为售电主体的机会。
第四类是大型工业园区,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提供售电服务。
第五是有条件的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直接提供售电服务。
在上述5类之外,还有兜底售电服务的机构:主要由原来的供电公司转型而来,承担普遍服务责任,具有公共事业特性。所有售电服务机构都要接受监管。
本报记者从一位中电联人士处获悉,目前还只是在电改方案讨论稿中涉及了关于售电侧放开的内容,具体怎么放还有待进一步讨论。在确定了目标主体后,下一步要明确如何认定以及如何监管问题。
大用户直购电一直是售电侧改革的早期模板,国务院历次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都涉及到电力领域。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审批在2013年就被取消,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受到节能减排等产业政策门槛的掣肘,以及涉及到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利益,效果并不算好。
售电侧市场化改革,要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放开大用户购电选择权,形成多个购电主体竞争格局。同时逐步培育售电主体,引入民营资本,组建电力交易所和售电公司,形成多元售电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