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培训

一: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一、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三、廉洁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用前提。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搞假公济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

二:如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所谓三级教育就是指厂级、车间和岗位教育,主要是以新员工为对象;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的初步安全教育。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厂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器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再分配到车间。车间教育是对新员工及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一般有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等。岗位教育则有拉、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事项、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讲解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援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等。每级的教育均需进行考核,对没有经过安全三级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考试吧

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余下全文>>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第六章罚 则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第三十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五: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消除或减少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加强对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的防范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安监系统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我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副处级干部和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就制定了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并以安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给每个单位、乡镇及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营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落实了专门的经费,除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之外,还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从提高干部职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丰富安全知识的角度出发,扎扎实实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了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培训活动

一是举办了全县安全知识培训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各乡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监站长(安监员),在县人民会堂举办了全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温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规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识和相关资料台帐的整理等等;二是举办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班。全县所有的车主、船主、船员和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安监站长等近500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县安监局逐一深入到全县所辖的19个乡镇及开发区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为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等规定、生产设备安全使用规范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等。培训人员为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主干、站所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其他行业企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四是深入总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培训;五是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咨询活动,县城及各乡镇均摆设安全知识宣传咨询点,广泛接受群众咨训;六是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和现场观摩活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联合开展了一次山洪地质灾应急演练活动和以尾矿库漫顶为故事背景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县领导、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观摩学习。取得了“教育一个村组、带动一个乡镇、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七是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了全县每人一张《安全知识宣传单》,每个家庭一本《安全知识手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编》和一张《安全知识及事故警示教......余下全文>>

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最新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8月29日其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修改内容: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国家鼓励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删去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修改为:“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第二项修改为:“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删去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质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删去第三项、第五项。删去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一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 杨栋梁2015年5月29日其中,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作出修改:1.将第五条修改为:“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2.将第六条修改为:“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3.将第八条修改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余下全文>>

七: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必须提高安监执法队伍整体文化素质 1、组织业务和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新的执法工作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政府专门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效执法证件,才具有执法资格。上岗后,各级安监执法机构要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 2、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执法机构,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下,直接依法行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执行机构。对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在名称使用上应统一,开展现场执法、立案处罚等工作,人员应有一定分工,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置内设机构。在选配执法人员时,要根据行政区域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其他高危行业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配备与其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健全机制管理,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是确保执法监察人员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自己的执法岗位上尽职尽责,不滥用职权的有效措施。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规范的执法台账、执法工作标准等。制度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安监执法人员相应的责、权、利,把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进行分解、量化、细化,明确执法范围、权限、标准和责任,并制定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安监执法人员进行定期考评,规范安监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促进安监执法队伍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 二、加强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必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执法能力是衡量执法队伍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要努力培训安监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1、对法律、法规准确使用的能力。准确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维护公正的关键,要做到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做到不偏不倚,保护其尺度的统一性,

实现法律应有的社会价值。 2、要有规范执法的能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的有效性,做到主体明程序完处罚适当。 3、改革创新、促进法治的能力。改革创新是安全监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执法人员所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安监执法人员创新不是随意突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是创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而是在工作机制和体制、工作方式、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和效果上创新,以便能够更好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运用到实际的执法监察中。 三、加强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必须强化效益、服务和协调意识。 要建立一支行为规范、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高素质安监执法队伍,主要在安监执法队伍中大力强化这三种意识。 1、强化效益意识。充分认识安监执法工作的效益是进一步加强安监执法工作的关键。安监执法工作的效益不是体现在罚了多少款、处罚了多少个案件而是体现在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保障国家安全生产的实施,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增强服务意识。要真正做到依法监察、依法行政,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监察程序,热情服务。 3、强化协调意识。安监执法队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在现实执法监察工作中,首先要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的综合管理作用,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了解执法对象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困难,为更好的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只有加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出一支廉洁、勤政......余下全文>>

八:如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因此,消除或减少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消除或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就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这个规划是我市第一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培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就必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培训这个关键环节,从解决观念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为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指针,也为做好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包括安全生产在内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安全生产为了人,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操作技能等,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而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主要来源于教育培训。因此,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是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二)明确安全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把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安全培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从本质上说,安全事故都是技术风险,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抓安全工作要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实际上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对策、监督管理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教育培训对策,就是通过多种形式、持续不断的培训,使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广大从业人员,从不同的层次和领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保证工程技术对策和监督管理对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是安全培训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柱。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立法、执法、保险和培训是四大支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必须通过开展多种多样持续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是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安全生产“五要素”的第一要素安全文化,依靠的是有力、有效的安全培训。因此,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 四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手段。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来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致可分为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我管理期、团队文化期四个主要阶段。只有人的意识、知识达到了相应的水平,企业的安全管理才能上升到新的阶段,而其中所依靠的根本手段就是安全教育培训。 近年来,我局党组对培训......余下全文>>

九: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消除或减少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加强对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的防范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安监系统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我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副处级干部和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就制定了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计划,并以安委会文件的形式印发给每个单位、乡镇及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营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安全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落实了专门的经费,除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之外,还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从提高干部职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丰富安全知识的角度出发,扎扎实实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了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培训活动

一是举办了全县安全知识培训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各乡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监站长(安监员),在县人民会堂举办了全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温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规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常识和相关资料台帐的整理等等;二是举办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班。全县所有的车主、船主、船员和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安监站长等近500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县安监局逐一深入到全县所辖的19个乡镇及开发区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为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等规定、生产设备安全使用规范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等。培训人员为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主干、站所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其他行业企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等;四是深入总人数在100名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培训;五是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咨询活动,县城及各乡镇均摆设安全知识宣传咨询点,广泛接受群众咨训;六是组织两次应急演练和现场观摩活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联合开展了一次山洪地质灾应急演练活动和以尾矿库漫顶为故事背景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县领导、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现场观摩学习。取得了“教育一个村组、带动一个乡镇、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七是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了全县每人一张《安全知识宣传单》,每个家庭一本《安全知识手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编》和一张《安全知识及事故警示教......余下全文>>

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五)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考核不得收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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